中共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昌元街道办事处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按照荣委法办便笺〔2022〕2号文件要求,现将昌元街道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学习宣传情况。
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12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100余次。今年3月25日,街道领导在海棠社区荣和花园宣讲“三治融合”,7月12日,街道领导在街道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会上学习了《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和对策》等文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宣传和培训,并在桂花社区、海棠社区法治宣传一条街制作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栏。
(二)贯彻落实情况。
1.认真学习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一规划两纲要”,中央依法治国委、市委依法治市委2021年工作要点,街道对涉及的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2.依法防控。紧紧依靠人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着力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我们按照国家《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对新冠疫情依法开展了社区排查,滚动排查近100万人次,依法对200多名重点人员进行管控,依法对5000余名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荣人员进行摸排管控,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疫情防控指南,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昌元街道没有发生新冠疫情扩散情况。
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党政主要负责人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集体研究昌元街道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要点,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三)解决问题情况。
1.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对各类居住小区的依法治理工作,拓新红城小区依法顺利完成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新成立的业委会在全面走访小区业主,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出《关于拓新红城小区非机动车辆停放问题工作初步方案》,彻底解决了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多年物业脱管的荣城世家小区通过入户走访,按照尊重民意,依法管理的原则,成立了新的业委会,结束了小区无人管理秩序混乱现状;海棠社区何家坡安置房脏乱差现象通过以上方法也得到有效治理并得以长期保持。街道在10个村社区做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在一定程度上有力推动了基层村社区依法治理和群众自治的有机结合,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了一批群众急盼的民生实事。
2.认真清理了涉及地方立法“放水”,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经过自查,街道不存在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
3.着力研究解决基层法治基础薄弱、法治人才不足等问题。街道聘用了2名专职调解员,一线工作人员59名主动考取了执法资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了2名高学历人才;今年三季度还面向社会考核招聘3名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青年人才。加强协勤力量建设,招聘了治安巡逻队员8名、网格员54名。
4.对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进行剖析,推动依法解决。针对物业小区纠纷增多、三无小区管理无序的现状,街道在化解各类物业矛盾纠纷、三无小区治理工作的过程中,从矛盾纠纷的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结合建立先锋业委会工作,探索形成了“党建引领+依法治理+群众自治”的工作模式,同时积极创新治理方法,在楼栋零散且无封闭的老城区正在试点“街区物业管理”模式,目前第一个试点区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物业即将进场,采取“社区监管+物业服务+群众自治”的方式进行管理。
5.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街道每年都按照要求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参加法治理论考试、执法资格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情况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
2.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清理“奇葩证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
3.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
4.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了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用法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坚持党对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地方制度建设突出地方特色、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推进“小快灵”“小切口”的探索实践,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
2.加强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各类规范性文件都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及备案。
3.提高公众参与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此项规定街道都严格按照要求对区下发的需要征求意见的事项都进行了办理。
4.街道按照规定都及时对地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5.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一是主动公开。2021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7条,主要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及职能、履职依据、重大民生信息、预算/决算、规划信息、惠民惠农资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农村危房改造、涉贫、涉乡村振兴、公共文化服务、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等内容。街道全年在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11条,全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0条,把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公开政府信息的“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对拟公开事项内容进行逐级审核、签字、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公开”的程序,并做好发布信息的材料归档工作;三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坚持日常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依法规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路建设等重大项目实施,均以规范文书留档备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要事项均经党工委会议或党政会集体讨论决定。
2.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事项,注重听取群众意见,注重和群众的信息对称。
3.本单位无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事项。
4.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街道及10个村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1台、录音机1台。对执法权限内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昌元街道有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人员3人,执法人员59人,负责法治审核的人员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08%。
2.配合区职能部门加强了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
3.创新开展了非强制手段的工作方法,注重说理式和“柔性”执法方式,对违法对象户进行劝解,宣传法律法规,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及时进行了整改,除有法定依据外,没要求特定区域或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或停业。
4.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汇同昌元派出所开展村道交通执法7次,协助区农业农村委开展白条猪肉批发和烧猪皮肉执法4次,协助区民政局开展文明治丧执法2次,协助区人大开展“蓝天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督察等工作。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一岗双责责任制。将普法宣传与各项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节点,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了“三月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法律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等“法律八进”活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6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近15万份,累计悬挂横幅2000条,出动宣传车600辆(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40(场)次,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6.本地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未出现下达或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完成时限等情形。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街道建立了调解委员会,10个村社区都建有调解委员会,街道聘请了2名专职调解员,海棠社区与区发展改革委联合成立了价格争议调解室、街道与派出所建立了警调室、街道还建立了物业纠纷调解室,今年共调解各类纠纷300余件。
2.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推进公安巡逻网、视频监控网、街道综治网、社区网格网、单位内保网等五张网,加强了社会面管控。一是建立12人专职巡防队伍,各村社区专兼职网格员、社区干部、志愿者组成专兼职“昌元社区”巡逻队,巡逻队有200余人,开展经常性巡逻;二是配备电瓶巡逻车7台及其他巡防装备,保障了网格员工资;三是进一步提高“技防”水平,已建成区、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平台,扎实推进“平安家园”邻里联防互助工作,目前已在虹桥、新峰、螺罐、许溪、方家坝等5个村社区推进“平安家园6995平台”建设,编组133组2500余户;全面推行“平安卫士”工程,着力推进农村综治工作“智慧化”建设,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供助力,在虹桥、新峰、许溪、螺罐、方家坝五个村社区均建设“平安卫士”监控平台,合计安装天翼看家797台,上平台数178台;四是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专职网格员+街长”体系建设,在主城社区设置专职网格54个,深化综治中心建设,将基层社会治理与城市管理相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理格局,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年组织专职巡逻队、群防群治队伍、网格员等力量开展治安巡逻3000余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制定年度街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及时调整街道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修订昌元街道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调整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等,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2021年以来,组织街道、各村社区开展山洪战汛疏散避险演练7次,森林防火演练1次。完成盛世棠城高层室内消火栓无水整改和消防控制系统改造,积极推进荣城世家、上河城小区、国储家园、香国酒店高层建筑消防突出问题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制宣传针对性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职责不够明确。
四、2022年工作打算
一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抓深抓实;
二是透彻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指标体系,把握重点,突出特色,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细化工作措施,结合昌元街道实际创新基层治理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特此报告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昌元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4日
(联系人:雷敏,联系电话:6147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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