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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009324298N/2024-0001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昌元街道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昌元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昌元街道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2024年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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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昌元街道办事处文件

昌元办事处发〔2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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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昌元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昌元街道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2024年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涉农社区,相关板块:

现将《昌元街道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4年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昌元街道办事处

       2024122


昌元街道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4

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增强产业帮扶力度,拓宽稳定增收渠道,激发内生动力,发挥到户产业帮扶的造血功能,切实使衔接资金到户到人到产业,实现精准帮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把到户产业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措施,带动全街道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切实增强发展产业的能力,确保到户产业帮扶取得实效,助力全面产业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户确定增收产业的原则。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充分尊重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本人意愿情况下,鼓励其发展区域内重点特色产业,自行确定产业发展类型。

(二)坚持群众自愿,精准到户到人的原则围绕街道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实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一户一策的差异化帮扶措施,结合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际,由村(社区)或帮扶人逐户开展产业需求调查摸底,掌握其基本需求后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规划增收产业,确保产业既符合产业布局要求,又最大限度符合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际需求。

(三)坚持公告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阳光操作,街道以及各村(社区)要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及时主动对产业到户项目的资金来源、扶持范围、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受益对象等在街道、村(社区)务公开栏公告公示。

三、帮扶范围与资金用途

(一)帮扶范围:帮扶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发展种植业、养殖业。

(二)帮扶对象: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有能力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除整户外出、脱贫成效明显的脱贫户(比如:家庭收入高、购买商品房、购买享受型车辆、经商办企业、家庭有财政供养人员、高标准修建或装修自建房等情况)。

(三)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四)资金用途:用于补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时购买种苗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四、项目实施

(一)落实到户产业项目。结合本地特色、遵循市场发展、因户施策、引导帮助选择产业发展方式,制定到户产业方案,确保投入有资金扶持、发展有市场主体、技术有培训指导、产品有销售渠道。

1. 针对有劳动力有意愿发展农业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1)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主选择发展到户产业。鼓励其自主选择发展产业,按照不超过3000/户补助标准发展产业项目,形成一户一策到户产业帮扶方案。

2)产业发展规模要求及奖补标准

    一是种植业发展规模及奖补标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连片种植粮食作物面积在5亩以上,奖励300/亩;连片种植果树、茶树、苗木等经济作物(包括蔬菜)面积5亩以上,奖补500/

二是养殖业发展规模及奖补标准:

生猪养殖3头及以上,奖补不超过500/头;

母猪养殖2头及以上,奖补不超过1000/头;

牛养殖1头及以上,奖补不超过3000/头;

    羊养殖4只及以上,奖补不超过800/头;

水产养殖3亩及以上,奖补不超过1000/亩;

兔子50只及以上,奖补不超过20/只;

鸡、鸭、鹅70只及以上(混养仅限于鸡鸭鹅,最多2个品种),奖补标准:鸡苗不超过15/只,半大鸡(4斤以内)不超过50/只;鸭苗不超过10/只;鹅苗不超过15/只。

2. 针对全家外出和无意愿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广泛宣传产业帮扶政策,对全家外出务工和无意愿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公示。

3奖补程序。该奖补由脱贫户和监测户根据自身发展产业实际提出申请,村社、帮扶责任人或监测人、驻村干部对脱贫户、监测户种养殖过程进行监管、验收并签字确认,之后由各村社统一报街道审核汇总,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到户产业帮扶资金。帮扶责任人、监测人及时完善相关资料收集,做到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都有完整的到户产业扶贫项目资料(包括图像资料、申请书、验收表)。

(二)落实农业产业专家指导员制度。针对直接开展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一是设立区级农业产业专家联系镇街制度,区级专家要加强对镇街农业产业技术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在农业产业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并积极联系市级专家组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开展技术指导。二是设立街道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对自主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每户需落实一名技术指导员,由具体的帮扶工作人员兼任,进一步巩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产业发展,帮助选择落实产业项目,提供发展产业的建议,负责联系区级农业产业专家并指导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开展生产,帮助其致富增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街道到户产业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项目实施期间,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到户产业帮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分管负责人要指导、督促涉及村(社区)认真组织实施,帮助指导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实现增收目的。帮扶人(监测人)作为所对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到户产业帮扶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到户产业帮扶的政策宣传,切实落实好产业帮扶责任,促进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农产品顺畅销售,利用各种资源持续帮助发挥到户产业帮扶的造血功能,防止返贫致贫。

(二)防控产业风险街道将加强扶贫产业项目可行性论证,超前做好到户产业项目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分析预判。加强农产品市场分析预警,定期开展市场形势分析,提出科学建议,指导脱贫户发展生产。

(三)强化项目监管。一是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广泛宣传到户产业发展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并积极组织开展到户产业项目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要严格衔接资金使用的公示、验收、审核、报账等程序,对到户产业帮扶项目验收进行把关并负责,按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验收资料和农户相关信息资料,经街道统一审核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委,采取一卡通发放到户产业帮扶资金,确保到户产业衔接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安全。同时,将到户产业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公告公示。到户产业帮扶项目在选择、申报、实施、验收、资金发放等过程,街道、村(社区)要进行公告公示,做到阳光化操作,规范化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时间要求。3月底前完成一批到户产业帮扶验收和资金拨付;5月底原则上全部完成到户产业帮扶验收和资金拨付。

抄送:区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基层治理指挥中心   20241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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