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调剂2022年部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2年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调整的请示》(荣农文〔2022〕75号)及区领导的批示意见,现将已下达你单位的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41446万元调剂用于我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购买仔猪、生猪、种猪保险保费兜底和对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具体项目、金额和科目详见附件1。
请做好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申报(调整)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年度预算终了,要对项目实施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体项目绩效详见附件2。
请按照《重庆市荣昌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荣财农〔2021〕54号)的要求实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附件:1.2022年部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剂表
2.项目绩效目标(调整)表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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