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乡村振兴局
荣乡振函〔2023〕1号
重庆市荣昌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关于下达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政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3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7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46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55号)相关要求,根据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相关规定和重庆市荣昌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3537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
(一)渝财农〔2021〕131号文件下达中央衔接资金1549万元。
1.荣昌区2023年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到户帮扶资金1299万元。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到户帮扶资金在中央资金中安排,为切实增加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造血功能,按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2023年到户产业帮扶继续参照《产业发展及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专项小组整改工作方案》(渝扶产业组〔2020〕1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实际情况进行帮扶,帮助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实现致富增收,到户产业补助标准户均不超过3000元。该项目由镇街具体实施。
2.荣昌区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8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共计160万元,其中80万元在中央资金中安排。按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永川银保监发〔2021〕6号)文件规定,进一步为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发展产业提供资金保障,稳步推进全区小额信贷工作,着力解决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帮助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发展产业项目,增收致富。2023年贴息标准仍然参照2021年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将另文通知。
3.荣昌区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120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共计240万元,其中120万元在中央资金中安排。按照《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0〕15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脱贫户家庭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期间,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通过项目实施,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易返贫致贫户家庭子女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人口及易返贫致贫户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及易返贫致贫户自我发展能力。
4.荣昌区盘龙镇大成村2023年少数民族集居点人居环境改造项目30万元。该项目资金在中央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盘龙镇大成村少数民族集居点人居环境改造,通过修建人行便道、地坝、改建圈舍等内容,大大改善该村人居环境面貌,提升群众出行能力、提高养殖生产效益,受益群众可达300人,其中脱贫户10人,带动户均年增收800元。
5.荣昌区远觉镇狮子桥村2023年村乡村建设项目20万元。该项目资金在中央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远觉镇狮子桥村改善人居环境,创建美丽宜居村。通过进行道路硬化、圈舍改建、修建污水池、硬化垃圾箱体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村基础设施,提升村容村貌,为该村创造更加优良的投资环境,带动村民致富就业,从而实现“产业兴、农民富、乡村美”。该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达930余人,其中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110余人。
(二)渝财农〔2021〕137号文件下达市级衔接资金(“两不愁三保障”解决农村供水保障问题)247万元。
资金项目下达至区水利局主体管理实施,主要用于盘龙、仁义水厂实施水厂信息化、管网在线监测系统及管网水质水压流量监测系统建设,饮水设施改造后将大大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解决干旱缺水等问题,直接受益群众可达10000人,进一步提升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一般农户的幸福度和满意度。
(三)渝财农〔2021〕146号文件下达市级衔接资金1300万元。
1.荣昌区2023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经费310万元。该项目资金在市级资金中安排,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3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市级就业技能示范培训基地继续开展中式烹饪、中式面点等专业技能培训,培训标准另文通知,培训误工补贴为40元/人/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及易返贫致贫户生产生活技能技术,增强持续增收致富能力。
2.荣昌区2023年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70万元。该项目资金在市级资金中安排,根据市医保局、市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渝医保发〔2021〕6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夯实基本保障制度基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对全区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50元/人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荣昌区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资金345万元。该项目资金在市级资金中安排,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于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3号)文件精神,要结合“小院+”、新时代文明实践、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积极探索运用积分制,到2023年年底,80%以上的行政村(含涉农社区)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一般农户的幸福度和满意度。该项目由镇街具体实施(具体明细见附件)。
4.荣昌区2023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资金50万元。该项目资金从市级资金中安排,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跨区域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渝人社〔2022〕281号)文件精神,为鼓励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就业,进一步降低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成本,带动脱贫人口实现增收,2023年继续落实交通补贴支持脱贫人口跨省就业。通过项目实施,预计惠及脱贫人口(含易返贫致贫户)1000人以上。项目由区人社局具体实施,交通补贴标准参照2022年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将另文通知。
5.荣昌区2023年消费帮扶经费50万元。该项目资金在市级资金中安排,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88号)要求,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帮扶产品认定、“三专一平台”建设运营、冷链仓储设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农贸市场改造、产销对接、数商兴农、加工收储、会展推介、产品包装和滞销消纳等工作。通过大力实施消费扶贫,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动脱贫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脱贫群众增收致富。
6.荣昌区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8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共计160万元,其中80万元已在中央资金中安排,市级资金安排80万元。按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永川银保监发〔2021〕6号)文件规定,进一步为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发展产业提供资金保障,稳步推进全区小额信贷工作,着力解决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帮助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发展产业项目,增收致富。2023年贴息标准仍然参照2021年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将另文通知。
7.荣昌区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120万元。该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40万元,其中120万元已在中央资金中安排,市级资金中安排120万元,按照《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0〕15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脱贫户家庭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期间,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通过项目实施,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易返贫致贫户家庭子女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人口及易返贫致贫户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及易返贫致贫户自我发展能力。
8.荣昌区荣隆镇培爵村2023年公路建设项目30万元。该项目资金从市级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荣隆镇培爵村通组公路建设,通过硬化村组道路,可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难、收入低和就业难等问题,进一步促进村级养殖和种植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实现增收。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受益农户达35户,其中重点农户5户(脱贫户1户,低保户1户,特困供养户3户)。
9.荣昌区荣隆镇黄坪村2023年人行便道建设工程项目20万元。该项目资金从市级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荣隆镇黄坪村人行便道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修建3公里人行便道,可有效改善该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该村人居环境品质。该项目建成后,一是可解决黄坪村2672人的生产生活出行问题,其中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22人;二是进一步节约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户经济收入,预计该村2023年农户人均纯属收入增长≥10%,其中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增幅≥7%。
10.荣昌区2023年清流镇清流社区和龙井庙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70万元。该项目资金从市级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改善清流镇清流社区和龙井庙村人居环境,通过开展人行便道建设、修建污水池;进行庭院整治、院坝硬化、圈舍改建等内容,大大改善该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农户发展种养殖业,促进农户实现致富增收,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11.荣昌区2023年龙集镇六合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0万元。该项目资金从市级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龙集镇六合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进行道路硬化、庭院整治、院坝硬化、污水治理、圈舍改造等内容,大幅度提升该村村容村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项目建成后,可带动脱贫户9户(脱贫户7户、易返贫致贫2户)从事保洁公益岗位,户均增收1000元/年;预计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家庭务工人数5人以上,进一步增强群众幸福获得感。
12.荣昌区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渝快保”参保补助金115万元。该项目资金从市级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全区所有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购买“渝快保”。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机制,根据市乡村振兴局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88号)文件精神,按照脱贫人口购买普惠款或升级款均定额资助50元/人;所有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购买普惠款全额资助69元/人、购买升级款定额资助150元/人的标准开展“渝快保”参保资助工作,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升脱贫人口、易致贫致贫户的幸福感、满意度。
(三)渝财农〔2021〕155号文件下达市级衔接资金441万元。
1.荣昌区昌元街道2023年许溪社区道路硬化项目100万元。该项目资金在市级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昌元街道许溪社区道路建设。通过硬化村组道路,可有效改善该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难、产业发展受限等问题。该项目建成后,受益农户达2000人以上,户均增收1000元/年,进一步增强该地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2.荣昌区2023年度农村环境卫生项目216万元。该项目资金下达至区城市管理局主体管理实施,主要用于采购垃圾收运设施及垃圾分类设施,逐步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和垃圾分类系统。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补齐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短板,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提升脱贫人口和一般农户幸福度。
3.荣昌区吴家镇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60万元。该项目资金在市级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吴家镇代兴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全面推进以代兴村为重点的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先行先试,将代兴村创建为美丽宜居村,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荣委办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通过进行道路硬化、沟渠及墙面整治、小家禽圈舍改造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改善该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周边25户农户(含脱贫户9户)发展种养殖业,户均实现增收1200元/年。
4.荣昌区昌州街道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0万元。该项目资金在市级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昌州街道石河片区G348至兴旺猪场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实施沿线环境卫生治理、沿线显眼处重点整治、道路硬化、墙面整治等内容,大大提升石河片区G348至兴旺猪场沿线的人居环境,改善沿线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农户实现致富增收。该项目完成后,预计受益农户达20余户。
5.荣昌区2023年远觉镇蔡家坪村黄角丫口水泥路公路项目25万元。该项目资金在市级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远觉镇蔡家坪村公路建设。通过新建0.52公里的水泥路公路,进一步促进该村基础设施完善,改善村容村貌,为该村创造更加优良的投资创业环境,从而实现共同富裕。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受益群众136余人,其中脱贫户20人,带动农户增收800元/户/年。
二、确保资金精准使用
衔接资金使用严格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荣昌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荣昌区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坚持分层分类管理。一是突出巩固脱贫成果。中央资金不得用于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市级资金可按照市级相关文件要求用于困难家庭大学生资助、困难家庭参保资助、综合防贫保补助。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强化产业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的利益联结,各单位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积极谋划申报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认真研究谋划项目
要把建好项目库作为用好资金的第一粒扣子扣好,切实解决好资金等项目的问题,按照衔接资金使用方向,加强项目谋划设计,扎实做好项目论证,把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加强项目入库审查把关,提前对接项目用地、环评等各项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储备项目质量。
(二)完善管理工作机制
区委、区政府在资金项目管理中起牵头抓总作用,行业部门要按照项目属性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业主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是健全资金项目管理运行机制,统筹谋划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安排实施。二是优化资金项目管理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实施效率。对符合条件的村庄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落实简易审批政策。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发展和建设,激发内生动力。三是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培训,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要继续绷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是高压线”这根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一是盯紧资金安排、项目审批、招投标组织、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建立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督办机制,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要确保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拨付要求。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项目绩效目标与资金计划同步下达,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充分发挥纪律、审计、行业和社会等监督作用,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2023年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表
重庆市荣昌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2023年1月4日
附件1
重庆市荣昌区2023年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下达金额(单位:万元) |
备注 | |||||||
中央 |
市级 | ||||||||||
1 |
荣昌区2023年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到户帮扶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1299 |
|
渝财农〔2022〕131号下达。 | ||||||
2 |
荣昌区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80 |
80 |
渝财农〔2022〕131号、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3 |
荣昌区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区农业农村委 |
120 |
120 |
渝财农〔2022〕131号、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4 |
荣昌区盘龙镇大成村2023年少数民族集居点人居环境改造项目 |
盘龙镇 |
30 |
|
渝财农〔2022〕131号下达。 | ||||||
5 |
荣昌区远觉镇狮子桥村2023年村乡村建设项目 |
远觉镇 |
20 |
|
渝财农〔2022〕131号下达。 | ||||||
6 |
荣昌区2023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 |
区农业农村委 |
|
310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7 |
荣昌区2023年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
70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8 |
荣昌区安富街道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安富街道 |
|
27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9 |
荣昌区昌元街道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昌元街道 |
|
15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10 |
荣昌区昌州街道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昌州街道 |
|
15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下达金额(单位:万元) |
备注 |
| ||||||
中央 |
市级 |
| |||||||||
11 |
荣昌区峰高街道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峰高街道 |
|
24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12 |
荣昌区古昌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古昌镇 |
|
12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13 |
荣昌区观胜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观胜镇 |
|
15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14 |
荣昌区广顺街道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广顺街道 |
|
21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15 |
荣昌区河包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河包镇 |
|
18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16 |
荣昌区龙集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龙集镇 |
|
9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17 |
荣昌区盘龙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盘龙镇 |
|
33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18 |
荣昌区清江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清江镇 |
|
12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19 |
荣昌区清流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清流镇 |
|
12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20 |
荣昌区清升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清升镇 |
|
9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21 |
荣昌区仁义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仁义镇 |
|
18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22 |
荣昌区荣隆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荣隆镇 |
|
15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23 |
荣昌区双河街道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双河街道 |
|
18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24 |
荣昌区铜鼓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铜鼓镇 |
|
12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25 |
荣昌区万灵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万灵镇 |
|
12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26 |
荣昌区吴家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吴家镇 |
|
21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27 |
荣昌区远觉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远觉镇 |
|
12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28 |
荣昌区直升镇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 |
直升镇 |
|
15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下达金额(单位:万元) |
备注 |
| ||||||
中央 |
市级 |
| |||||||||
29 |
荣昌区2023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资金 |
区人力社保局 |
|
50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30 |
荣昌区2023年消费帮扶 |
区农业农村委 |
|
50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31 |
荣昌区荣隆镇培爵村2023年公路建设项目 |
荣隆镇 |
|
30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32 |
荣昌区荣隆镇黄坪村2023年人行便道建设工程项目 |
荣隆镇 |
|
20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33 |
荣昌区2023年清流镇清流社区和龙井庙村人居环境 整治项目 |
清流镇 |
|
70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34 |
荣昌区2023年龙集镇六合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龙集镇 |
|
40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35 |
荣昌区2023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渝快保”参保 补助金 |
区农业农村委 |
|
115 |
渝财农〔2022〕146号下达。 |
| |||||
36 |
荣昌区昌元街道2023年许溪社区道路硬化项目 |
昌元街道 |
|
100 |
渝财农〔2022〕155号下达。 |
| |||||
37 |
荣昌区2023年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
区城市管理局 |
|
216 |
渝财农〔2022〕155号下达。 |
| |||||
38 |
荣昌区吴家镇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吴家镇 |
|
60 |
渝财农〔2022〕155号下达。 |
| |||||
39 |
荣昌区昌州街道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昌州街道 |
|
40 |
渝财农〔2022〕155号下达。 |
| |||||
40 |
荣昌区2023年远觉镇蔡家坪村黄角丫口水泥路公路 项目 |
远觉镇 |
|
25 |
渝财农〔2022〕155号下达。 |
| |||||
41 |
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第一期) |
区水利局 |
|
247 |
渝财农〔2022〕137号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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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49 |
1988 |
共计下达35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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