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转递到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超大城市就业的,具体政策要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暂未就业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递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