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工作落实 > 年度任务实施
  • [ 索号 ]
  • 11500226MB1686630N/2022-00076
  • [ 发文字号 ]
  • 荣建委函〔2022〕42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3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性 ]
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的函
日期:2022-03-03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根据各镇街危房改造计划申报情况,现将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下达(详见附件),同时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各镇街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20223月底前全部开工、9月底前全部竣工。验收完成一月内完成补助资金打款到户(提交打款凭证复印件),同时完成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并提交分户档案。

二、各镇街要全面落实《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财政局 区民政局 区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荣建委函〔2021264号)要求。扎实做好对象认定、住房安全等级鉴定、申请评议审核审批、施工过程管理、补助资金管理、档案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三、请按照以上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严格按照要求控制面积,保障改造质量。同时,各镇街要帮助农户做好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置工作,确保农户危房改造过程中居住安全;在危房改造完成后,协助农户做好水、电等安装,以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并督促农户尽快搬入新房;D级危房改造异地重建的,应督促农户拆除旧房

此函。


附件:荣昌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33


附件

荣昌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序号

镇街

C级
(户)

D级和无房户(户)

合计

(户)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其他低收入群体

1

安富街道

0

1

0

1

2

昌元街道

0

0

2

2

3

昌州街道

0

0

1

1

4

峰高街道

0

1

1

2

5

古昌镇

3

2

2

7

6

观胜镇

1

0

3

4

7

龙集镇

2

0

4

6

8

清流镇

0

0

3

3

9

清升镇

11

0

8

19

10

仁义镇

2

2

0

4

11

铜鼓镇

0

0

1

1

12

万灵镇

0

2

2

4

13

吴家镇

0

0

2

2

14

直升镇

0

0

1

1

15

总计

19

8

30

57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