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市委依法治市办《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的通知》、区委依法治区办《督察要点任务分解》等要求,我委严格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一是按规定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目前我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242项,涵盖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管理领域等方面。二是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人员。我委行政办公会研究指定一名委内公职律师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法制审核工作机制。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一是开展柔性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结合行政执法全过程,无论是简易处罚还是一般处罚程序,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做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增强其知法、守法、依法的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2021年共有行政应诉案件3件,与2020年相比增加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为100%。其中2件按照撤诉处理;另1件已进行了第一次庭审,但还未作出判决。2021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积极与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实现综合执法,继续推进部门内部联合执法。一是积极开展同区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联合检查,今年分别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造价咨询企业、建筑工程检测企业等9个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内部科室联动,对建筑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市场行为等方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今年已随机抽查29个项目,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责令改正,立案查处了4个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做到了“进一次门、查多样事”的工作效果,尽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的经营干扰。落实守信激励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检查中优化频次。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与区人民法院加强工作联系,新成立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置办公室,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有效解决民工工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质量纠纷等问题。
(四)2021年全年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2000余次;开展市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检查,涉及项目72个;立案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71件,收缴罚款176.48万元。处罚范围覆盖施工许可办理、施工现场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重要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内部工作流程进行审批,坚持集体讨论研究,为规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持,促进了我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根据部门职能的调整和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使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必须是正式在编、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领取了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目前全委执法人员46名。注重教育培训,从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执法技能、执法职业道德和纪律等方面加强学习。三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机关纪委和驻委纪检组加强企业走访,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多种形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六)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高度重视执法装备配备,累计投入20余万元改善执法条件。配备了执法资料柜、专用相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安全帽等执法装备。有效改善了执法一线的办案装备,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七)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群众基础。
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普法工作。深入企业和工地开展“法律进工地”宣传;深入物业小区,利用LED显示屏、横幅标语等载体,集中发布宪法公益广告,进行民法典等宣传。到拓新红城等小区,对《民法典》涉及小区管理的几个章节,主要是“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章相邻关系、第八章共有、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进行重点讲解,以案释法,现场发放资料400百余份。二是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商场和社区进行宪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解释,集中宣传物业管理、房屋质量、房屋销售等法规知识,普及、强化法律意识,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确保思想到位。党委书记、主任曾德富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中心组集体学法、行政办公会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领导。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利用工作例会和职工大会等,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根据部门职能的调整和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新形势的需要,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讨论研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要求,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和征地拆迁工作方面,分别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网上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组织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召开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并由主要领导决定,最后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的一系列工作。目前香国大道延伸段、桂花园小学建设项目等工作正在按程序稳步推进。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建筑领域相关企业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从业单位、人员对各种规范标准的自律意识淡薄,是造成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的重要因素。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部分企业为了施工进度和经济效益忽视法律法规,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施工。
(二)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能力水平亟待提升。机构改革后,增加了物业、商品房销售、给排水、城市供水等领域执法的职能职责,执法人员亟待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违法装修现象等物业纠纷类问题日益突出,矛盾纠纷问题不断,工作量大,执法处理难度大。2020年至今,处理因违法违规装修及其他物业区域内私人违法行为引起的投诉和信访60余件,包含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有损坏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以用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有部位等;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
(四)实施“三项制度”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履行有待加强。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例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例如征地拆迁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
(六)个别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情况不理想。如涉及征地拆迁的老信访户曹礼淑,提出不合理诉求,存在违法上访非法维权行为。区级相关单位、街道按照“三到位一依法”规定要求,多次以见面沟通、书面告知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和做其思想工作,但曹礼淑均以“补偿标准太低等”为由,至今未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领取相关补偿费用,导致该信访问题一直未能化解。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继续加强建筑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宣传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以及新规范,新条例等规章类文件的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使作出的每一次行政处罚决定都有法律依据,经得起复议和评查。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切实增强企业经营者遵规守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
(二)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机构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积极通过区住建委公示栏、重庆市政务一体化平台、信用荣昌网站等方式进行公示。加强监督检查督办,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三)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行政执法”管理模式。继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建筑工地平安实名制管理”、“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起重机械设备智能监控系统(黑匣子)”等智能化执法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行政执法”管理模式,提升执法精度,有效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处理“违法上访、非法维权”突出问题的联动工作机制。配合相关单位依据联动职责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树立起“依法有序上访受法律保护,违法违规上访受法律惩处”的法治信访导向,更加快速、有效地依法处置“违法上访、非法维权”人员,逐步减少“违法上访、非法维权”数量,确保实现信访秩序的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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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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