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暂定金额(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成交数量 (名) |
备注 |
永荣煤矿棚户区改造曾家山片区室外电梯连接道路工程 |
381306.14 |
10956.71 |
7000.00 |
1 |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法人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ongchang.gov.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采用现金方式现场缴纳。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份。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磋商保证金和文件费。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磋商时间:2022年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大厦区建委1619会议室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邦兴花苑支行
账 号:50050110167500000016
注: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永荣煤矿棚户区改造曾家山片区室外电梯连接道路工程,可以简写为:永荣煤矿道路改造),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与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如供应商参与多个分包的项目,则需按分包分别缴纳各自的磋商保证金,并在项目名称中备注分包号。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磋商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导致无法磋商和无法退付磋商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了方便磋商保证金的核查及退还,请各供应商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3. 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二)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特别提醒:为确保供应商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书面退款通知或成交供应商应将采购合同送达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否则,造成供应商保证金延迟退还,责任自负。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63209952(王老师)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ongcha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九)为减少响应误差,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论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46739128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大厦17楼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6320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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