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我单位的职责是: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指导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7.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8.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10.负责城市供水、 城市和农村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负责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12.负责村镇建设。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16.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17.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18.负责全区人民防空管理工作。1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住房城乡建委包含办公室(审计科)、房屋管理科、勘察设计与科技发展科、建筑管理与行政审批科(质量安全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民防科)、供水排水管理科、村镇建设科等7个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833.62万元,上年结转4780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4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9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1487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8641.98万元,其中:国防支出111.49万元,教育支出1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7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92.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251.53万元,农林水支出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72.8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1.55万元,其他支出24277.0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87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收入。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47.62万元,上年结转21690.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37.93万元。较上年增加22356.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转用于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支出2169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1.18万元,项目支出34946.75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市政道路工程、保障性住房、城乡社区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986万元,上年结转2611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104.05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3.5万元,较上年减少8.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较上年减少4.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万元,较上年减少3.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1.55万元,比2022年减少15.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俭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我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依红,联系方式:023-46732821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收支总表
7.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收入总表
8.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支出总表
9.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10.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11.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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