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购买荣昌区商品住房优惠政策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购买荣昌区商品住房优惠政策工作方案》已经荣昌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购买荣昌区商品住房优惠政策方案
一、方案背景
我区房地产交易市场增速减缓,住房需求已从“住有所居”逐步向“住享乐居”转变,市民观望氛围渐浓。依据“桥头堡”城市的功能定位,为充分发挥好联动成渝、联动城乡的纽带作用,切实提高我区生态住宅产业水平,宣传推广品质房源,助企纾困,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区级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拟定本方案。
二、优惠政策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适用范围
优惠政策期间,在重庆市荣昌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并在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签约成功的个人购房者。具体有以下七类:
1.近五年(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荣昌区被征地拆迁及房屋征收的群众(具体名单以区房屋征地拆迁中心核实提供为准);
2.现役、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含在荣工作,合同制消防人员及文职人员);
4.毕业未满5年的大学(包括专科、本科)毕业生(全日制);
5.符合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6.荣昌高新区企业职工;
7.C、D级危房居住人员。
四、优惠政策及条件
购买商品住房的个人购房者,网签时间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次性给予购房人200元/㎡的购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套(开发企业在网签时先按100元/㎡现金补助给购房人,区财政在此基础上再按100元/㎡补助给购房人);同时一次性给予该购房人100元/㎡的装修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套(装修兑付审核认定后,开发企业先按50元/㎡现金补助给购房装修人,区财政在此基础上再按50元/㎡补助给购房装修人)。
优惠政策期间购买的商品住房,凡通过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网签的购房主体,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经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查询,所购房屋有解除认购、草签、网签历史的标的物不能享受优惠政策(解除后重新购房者姓名与解除前相同的除外)。
五、向区财政申报兑付流程
(一)购房补贴兑付流程。
1.优惠政策期间及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应在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申请兑付购房补贴,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申请。
2.2023年3月1日之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应在制证日期3个月内可申请兑付购房补贴,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申请。
关于办证工作,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作好《不动产权证书》,应实时通知开发企业领证并由开发企业在1个月内将证书发放至个人购房者手中。个人购房者应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2个月内申请优惠政策兑付,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申请(如因开发企业原因导致个人购房者未能享受优惠政策,个人购房者可依法要求开发企业承担责任;如因个人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未能享受优惠政策,由个人购房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装修补贴兑付流程。
装修补贴可与购房补贴同时申报,也可分开申报。单独申报装修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5日,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申请。
以上工作,在优惠政策结束后区住房城乡建委进行受理,并将基础信息录入《荣昌区2022年7月-12月商品住房购房及装修补贴汇总明细表》(附件1)后传递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购房人优惠政策期间商品住房套数、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完善《荣昌区2022年7月—12月商品住房购房及装修补贴汇总明细表》(附件1)并签章后,再传递至区住房城乡建委进行审核并签章,最后由区住房城乡建委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予以兑付。
六、申请资料及受理窗口
(一)提交资料。
1.不动产权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权利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权利人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4.商品住房装修发票、小区物业现场核实签证及现场装修图片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5.开发企业购房及装修补贴证明(收原件);
6.开发企业优惠政策兑付告知书(收原件);
7.各享受优惠政策群体,提供《荣昌区2022年7月—12月商品住房购房人员类别核查表》(附件2,收原件),其中毕业未满5年的大学(包括专科、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全日制)大学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8.需委托办理优惠政策的还应提供:权利人委托书原件(须权利人和被委托人签字盖手印)、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备注:住房装修发票(含家具、家电、厨卫等,发票票面日期应在购买对应商品住房网签之日后至2024年12月15日期间),票面总额合计在2万元以上且开具发票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为在荣注册登记的纳税人。
(二)受理窗口。
受理窗口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大厅二楼区住房城乡建委2、5、6号窗口。
(三)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46450138;荣昌区高新区管委会:46785380;区房屋征地拆迁中心:46785051;区房屋安全鉴定所:46792400;区消防救援支队:46737429;区卫生健康委:46769625。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荣昌区2022年7月—12月商品住房购房及装修补贴明细表
2.荣昌区2022年7月—12月商品住房购房人员类别
核查表
附件1
荣昌区2022年7月—12月商品住房购房及装修补贴汇总明细表
序号 |
购房人 |
身份证号码 |
地址 |
面积(㎡) |
网签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购房补贴金额(元) |
装修补贴金额(元) |
合计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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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经办人:
区住房城乡建委(盖章)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经办人:
附件2
荣昌区2022年7月—12月商品住房购房人员类别核查表
(一证一表)
购房者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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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 |
身份证号码 |
| ||||
产权证信息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
产权地址:产权面积: | |||||
购房人类别 |
所属类别 |
审核情况 | |||
1.被征收房屋拆迁群众 |
是□否□ | ||||
2.现役、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 |
是□否□ | ||||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含在荣工作合同制消防工作人员) |
是□否□ | ||||
4.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 |
是□否□ | ||||
5.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
是□否□ | ||||
6.C、D级危房居住人员 |
是□否□ | ||||
7.高新区企业职工 |
是□否□ | ||||
核查单位审核情况 |
核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相关主管部门 审核情况 |
相关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为准。
2.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以镇街卫生健康办核查为准。
3.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46450138;荣昌区高新区管委会:46785380;区房屋征地拆迁中心:46785051;区房屋安全鉴定所:46792400;区消防救援支队:46737429;区卫生健康委:4676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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