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2024年第十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
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金筑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新办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了审查意见汇总,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
1.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4年11月22日前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科
邮 编:402460 联系电话:023-46777991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
荣昌区2024年第十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公示意见 |
结论 | |
重庆金筑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新办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符合要求 |
同意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