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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日期: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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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

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2024年9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峻光作巡察动员讲话,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书记郭晓波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区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成员,所属二级班子主要负责人及机关干部职工代表,退休老同志代表列席会议。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峻光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的重要意义。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开展巡察,是贯彻党章规定、执行条例要求、深化党内监督、推进巡察全覆盖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区委对标中央巡视,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坚强决心。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上来,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二是坚守政治定位,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主题主线加强政治监督,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充分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区委交办的巡察任务。区委巡察组受区委委派,代表着区委的权威。完成区委安排的巡察任务,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共同的政治责任。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共同发现问题、共同推动解决问题,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向巡察组提供客观真实的情况,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要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此次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书记郭晓波表示,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断与时俱进,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大部署。这次区委第一巡察组来区住房城乡建委进行巡察,既是对党中央决策和市委、区委安排部署在区住房城乡建委落实情况的监督,也是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全面检查;是区委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的监督,更是对党组织建设情况的监督。开展巡察工作,必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转变作风,有助于我们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我们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区委巡察组的各项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工作3个月左右。巡察期间(9月下旬至12月底)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9923709513(受理电话时间为:9点一18点);电子邮箱:xunchayizu06@163.com。同时,在区住房城乡建委分别设置专门联系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住房城乡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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