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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602900R/2023-00037
  • [ 发文字号 ]
  • 荣应急发〔2023〕7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后期处置(灾后重建)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应急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干旱灾害救助的通知
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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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元街道、昌州街道、广顺街道、安富街道、双河街道、直升镇、古昌镇、清升镇、清流镇、龙集镇、盘龙镇、荣隆镇、河包镇、仁义镇、观胜镇、远觉镇、铜鼓镇: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干旱灾害、森林火灾)的通知》渝财环〔202282号,我区剩余2022年度旱灾生活救助资金指标112万元,经局党委研究安排,全部统筹用于我区2022年干旱灾害中因旱需生活救助人员。

现结合我区2022年干旱灾害因旱需救助情况及冬春生活救助补助情况,按照相关分配原则进行资金分配,一是根据各镇街上报因旱需救助人员情况;二是扣除2022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已救助人员情况。

上述所有资金专项用于因旱需救助人员的口粮饮水等问题,补助标准参照《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渝应急发〔202276号)执行,具体为按照20/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根据实际灾害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

附件:因旱需救助资金分配表.xlsx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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