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287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2〕48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2〕81号等资金文件,我区2022年度剩余救灾资金合计632.82万元,经局党委研究安排,全部统筹用于我区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
现结合我区今年以来灾情实际,按照相关分配原则进行资金分配,一是各镇街上报冬春期间需救助人口情况;二是2022年度各镇街上报受灾情况(紧急转移安置、房屋倒损情况、因旱需生活救助等);三是按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冬春临时生活救助按照不低于150元/人给予救助。
上述所有资金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各镇街要加快推进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做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做到应救尽救,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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