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预算的通知
荣财建〔202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337号)精神,结合区领导对区应急局《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表》的批示,现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32万元给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主要用倒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工作。请你们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重庆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财规〔2021〕2号)等文件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并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项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列报“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列报“30305生活补助”。
附件:1.荣昌区2021-2022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冬春
救助)资金明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荣昌区2021-2022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冬春救助)资金明细表.xlsx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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