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渝财环〔2022〕71号)120万元。用于2024年7月洪涝应急救助:远觉镇0.09万元、吴家镇5.403万元、清流镇8.16万元。
2、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救助(渝财环〔2024〕2号)7万元。用于2024年7月洪涝应急救助吴家镇7万元。
3、2024年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渝财环〔2023〕85号)100万元。用于2024年7月洪涝应急救助吴家镇38.597万元,用于2024年倒损住房恢复重建30.8万元,用于2024-2025年度荣隆镇冬春生活救助30.603万元。
4、2025年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渝财环〔2024〕75号)70万元。用于2024-2025年度荣隆镇冬春生活救助42.584万元。
5、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渝财环〔2024〕111号)557万元。全部用于2024-2025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其中昌元街道8.758万元;广顺街道11.17万元;昌州街道13.351万元;峰高街道33.553万元;安富街道17.89万元;双河街道9.493万元;直升镇41.766万元;万灵镇8.709万元;清江镇39.996万元;仁义镇22.705万元;河包镇32.472万元;古昌镇36.807万元;吴家镇67.831万元;观胜镇22.768万元;铜鼓镇30.789万元;清流镇8.536万元;盘龙镇33.883万元;远觉镇27.688万元;清升镇48.448万元;荣隆镇25.353万元;龙集镇15.0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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