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渝财环〔2022〕71号)120万元。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对昌州街道、广顺街道、双河街道、铜鼓镇、吴家镇、仁义镇等6个镇街共11户41间重建民房补助21.6万元,用于冬春救助39.405(其中昌元街道12.87万元,广顺街道26.535万元),用于购买冬春救助棉衣棉被58.995万元。
2.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771万元(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渝财环〔2023〕95号,全部用于2023年冬春救助。其中广顺街道分配35.08万元、昌州街道分配13.855万元、峰高街道分配48.73万元、安富街道分配20.065万元、双河街道分配33.64万元、直升镇分配32.615万元、万灵镇分配18.285万元、清江镇分配13.155万元、仁义镇分配23.925万元、河包镇分配35.18万元、古昌镇分配25.935万元、吴家镇分配106.5万元、观胜镇分配24.81万元、铜鼓镇分配32.385万元、清流镇分配66.865万元、盘龙镇分配28.585万元、远觉镇分配30.795万元、清升镇分配43.04万元、荣隆镇分配114.48万元、龙集镇分配23.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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