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荣昌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安稳定,为全区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急力量。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班子成员宣讲、专家讲课、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各类应急管理培训和“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中集中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推动全体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区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荣昌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区应急管理局专门出台《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支持民营经济惠民强企保障安全发展的通知》(荣应急发〔2024〕28号),紧紧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以提升安全生产服务能力和转变执法观念为核心,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通过转变服务观念、精准服务治理隐患、大力推行联合执法、把握“尺度”柔性执法、依托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回应企业诉求、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学习等方式,打造一流的安全生产监管环境和营商环境,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
(三)严格规范行政决策体系。
一是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标准化程序贯彻执法办案全过程,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自由裁量。2024年,立案处罚22件次,罚款130.654万元,未受到行政复议及诉讼。二是规范文字记录和文书制作,实现执法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三是持续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规定明确综合科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通过本单位法制人员审核及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制审核,做到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0%。
(四)不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荣昌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并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做好涉企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的排查清理。二是邀请区司法局到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题讲座,并印制《重庆市荣昌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手册》,督促机关内部科室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共印发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一是精简执法队伍。通过厘清执法队伍职能职责,实行局队合一的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二是调整执法事项,按照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事项清单及区司法局统筹分配的执法事项清单,汇总、认领执法事项379项,赋权镇街执法事项1项,委托镇街执行所辖领域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并定期对镇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三是包片下沉镇街执法。通过挑选执法精锐包片联系镇街,与镇街执法队伍“综合查一次”,带动、提高镇街执法监管能力,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打扰。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局党委书记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重要工作,并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内容。二是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等,坚持末位表态,推动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三是坚持带头学法用法,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通过“学习强国”APP、“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多种形式,学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最新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办案质量。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内江廉洁教育中心开展廉政法治教育,组织职工参加2024年法制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意识有待增强。区应急管理局多数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入,执法理念存在一定偏差,少数干部职工重业务、轻学法,学法用法多停留在学上,没有真正入脑入心、学以致用,致使工作成效不明显。
(二)普法力度需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不够灵活多样,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微信公众号和荣昌日报专栏普法受众量仍然偏小,未能充分发挥自媒体宣传优势,对安全生产执法领域专项问题的报道和宣传深度不够。
(三)法制审核机制不完善。受限于区县编制及人员,区应急管理局未单独设置政策法规科,干部队伍中,法律方面人才欠缺,相关案件虽指定了人员或法律顾问进行了法制审核,但实际效果较差,存在着执法支队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不能及时有效的规避法制风险。
(四)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淡薄。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法制知识匮乏,重经营轻安全管理,重效益轻安全投入的思想还普遍存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不遵法、不守法现象普遍存在。
四、2025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2025年,区应急管理局将紧紧围绕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三大主责主业,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持续推动荣昌区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加强对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度的综合运用,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到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等各方面,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依法推进。
二是深入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效果导向,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普法力度,促进企业树牢法治意识和红线意识,强化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法治能力。
三是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系统梳理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能效,强化行政执法成果运用。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合理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人性执法,减少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实现案结事了;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的方式,深入推进精准执法,持续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杜绝“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不断优化荣昌区执法环境。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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