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1 编制目的............................................................................... 5
1.2 编制依据............................................................................... 5
1.3 适用范围............................................................................... 5
1.4 工作原则............................................................................... 5
1.5 事故分级............................................................................... 6
2 事故风险描述.................................................................................. 6
2.1 油气管道基本情况.............................................................. 6
2.2 事故风险分析....................................................................... 7
3 组织指挥体系.................................................................................. 8
3.1 指挥机构............................................................................... 9
4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12
4.1 风险管理与预防................................................................ 12
4.2 监测...................................................................................... 13
4.3 预警...................................................................................... 13
4.4 预警调整和解除................................................................ 15
4.5 信息报告............................................................................. 15
5 应急响应......................................................................................... 16
5.1 响应分级............................................................................. 16
5.2 响应程序............................................................................. 20
5.3 应急处置............................................................................. 21
5.4 调整与支援......................................................................... 23
5.5 响应终止............................................................................. 23
5.6 信息发布............................................................................. 23
6 后期处置......................................................................................... 24
6.1 善后处置............................................................................. 24
6.2 事故调查............................................................................. 24
6.3 总结评估............................................................................. 24
7 应急保障......................................................................................... 24
7.1 通信及信息保障................................................................ 24
7.2 队伍保障............................................................................. 25
7.3 物资和装备保障................................................................ 25
7.4 交通保障............................................................................. 25
7.5 技术保障............................................................................. 25
7.6 经费保障............................................................................. 26
8 预案管理......................................................................................... 26
8.1 宣传培训和演练................................................................ 26
8.2 应急预案修订..................................................................... 26
8.3 应急预案解释..................................................................... 27
8.4 应急预案实施..................................................................... 27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荣昌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造成的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职责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荣昌区行政区域内在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油气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城镇燃气管道、油气田集输管道和企业厂区内管道事故不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运转高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1.5 事故分级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5.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1.5.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1.5.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1.5.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事故风险描述
2.1 油气管道基本情况
荣昌区共计3条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分别是兰成渝输油管道、江津—荣昌成品油管道、邮亭—板桥天然气管道,管道全长约82公里。此外,辖区内还存在盘龙阀室、干堰塘阀室等2个阀室。
其中,兰成渝输油管道起点K1130+121,终点K1165+850,途经荣隆镇、昌元街道、昌州街道、万灵镇、峰高街道,长32.8km。属于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重庆输气分公司,输送介质为成品油,运行压力4Mpa,于2002年9月投入运行,该管道示意图见附件11。
江津—荣昌成品油管道起点荣昌区峰高街道唐冲村,终点荣昌区清流镇龙井庙村,途经峰高街道、古昌镇、河包镇、仁义镇、观胜镇、盘龙镇、远觉镇、清流镇,长42km。属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华南分公司,输送介质为成品油,运行压力4.5—6Mpa,于2017年6月投入运行。该管道示意图见附件12。
邮亭—板桥天然气管道起点大足区邮亭阀室,终点荣昌板桥工业园区站,途经大足区邮亭镇、荣昌区峰高街道、荣昌板桥工业园区,长6.7km。属于重庆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运行压力1.2—1.8Mpa,于2017年12月投入运行。该管道示意图见附件13。
2.2 事故风险分析
油气长输管道由于其输送的介质(成品油、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高压、易扩散、有毒有害,以及输送工艺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环境复杂等特点而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在油气管道输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主要有油气泄漏、火灾爆炸等。
2.2.1 油气泄漏
油气长输管道是一个密闭输送的过程,但因外部因素影响、设备质量缺陷或故障,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原因,可能造成管道(包括泵、阀门、法兰等附属设施)破损、泄漏或直接跑油跑气事故,导致油气物料损失。
造成油气泄漏的因素主要有:
(1)地震或滑坡等自然灾害,引起油气站场内设备、设施及管道裂缝、断裂或严重变形。
(2)第三方施工破坏,如重型机械碾压管道、在管道5米范围内机械挖掘、管道周边高填方堆土等等。
(3)地面沉降,导致设备、设施及管道下部悬空或产生相应变形,严重时发生断裂。
(4)超压运行。管网油气量过大;场站、阀室破管;检测系统、干线球阀或其它电动阀门的异常关闭;冬季节流设备设施冰堵等因素都会引起油气管道超压运行,可能导致管道超压爆炸。
(5)设备设施、管道本体的原因。设备设施、管道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腐蚀穿孔,导致油气泄漏。
(6)人的不安全行为。人员在正常生产过程或各种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2.2 火灾爆炸
若发生油气泄漏,遇明火或静电可能发生火灾;若泄漏的油气与空气混合后达到爆炸极限,此时若遇到超过最小点燃能量的点火源或静电可能引起爆炸。若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将造成多人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指挥机构
突发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时,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政府成立荣昌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见附件1。
3.1.1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
(1)成员组成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总工会、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气象局、区供电分公司、事发镇街和事发管道企业。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2)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召开应急会议,听取事故现场情况汇报,研究、决策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2)负责向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处置情况;
3)在发生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响应,并实施组织指挥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
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1.2 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组织控制和消除事故危险源。
(3)必要时,调度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
(5)向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6)向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警戒组、信息发布组、善后工作组、后勤保障组、调查评估组。相关部门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事发地镇街、管道企业配合。负责综合协调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统一收集各组工作情况,汇总、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跟踪督办落实指挥部议定事项;承办指挥部各类会议。
(2)抢险救援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事发地镇街、管道企业等部门组成。开展事故现场的侦检、监测,查明事故初步直接原因和受损情况,根据疏散和警戒范围,设置核心警戒点;负责灾害或事故应急处置过程的照相、录像和有关音视资料的收集与保存工作;负责现场指挥部设施的搭建;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事故信息和救援情况;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的搜救工作。
(3)医疗救护组: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现场受伤人员及时实施救治,对重伤人员治疗提供医疗保障。
(4)安全警戒组:区公安局牵头,事发地镇街组成。负责迅速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安全,控制事故涉嫌责任人等。
(5)信息发布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区委网信办等部门组成。负责协调做好新闻媒体协调与服务工作,起草新闻通稿,及时发布现场处置信息,组织引导社会舆论。
(6)善后工作组:事发地镇街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做好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等。
(7)后勤保障组:事发地镇街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组成。负责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必要的办公用品设备及车辆提供等后勤服务;调集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抢险救援器材和物资等。
(8)调查评估组: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总工会、区纪委监委机关等组成。负责按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提出隐患整改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建议;总结经验教训,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4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风险管理与预防
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风险的识别、登记、评估、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要加强对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的安全运行监测,认真开展管道风险评估,识别影响管道完整性的危害因素,分析管道失效的可能性及后果,判定风险水平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提出事故处置措施。发现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要立即报告荣昌区政府和油气管道主管部门。
区发展改革委和相关部门及镇街要完善和强化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抓好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动态排查、风险信息动态更新和风险隐患动态防控等各项工作,加强油气长输管道重点隐患区、危险源的排查,制定风险控制方案,落实相应的工程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加以管控,及时发现并防范可能出现的险情。
4.2 监测
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定期开展典型事故案例研究,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的日常数据监测、设备维护、安全检查、事故统计分析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系统改造等相关信息数据库,落实各项预警监测措施。区发展改革委要与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保持联络通畅,与有关镇街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和掌握油气长输管道动态和情况。区规自、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要及时将监测到的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信息通报区发展改革委。
4.3 预警
4.3.1 预警分级
按照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4.3.2 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权限。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授权区有关部门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发布。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有关部门以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监测、预测情况,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区政府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2)发布内容。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应当通过事故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途径向公众发布。广播站、电视台、报社、网站和电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
4.3.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研判。组织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和有关部门、机构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防范应对措施。
(2)防范处置。视情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封闭危险区域和道路。
(3)应急准备。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必要时可调配事故发生地周边企业油气管道应急保障队伍。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4 预警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事故发展态势和排险进展,并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确定不可能发生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或危险已经解除时,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预警措施。
4.5 信息报告
4.5.1 报送程序
当发生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后,事发企业立即向区发展改革委(023-46733047)和区应急局(023-46551919)、12350报告,区发展改革委和区应急局接报后,严格20分钟内向区政府(023-46733101)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的规定,同时做好续报工作。区政府按程序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信息。
4.5.2 报告内容
报告应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影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4)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初判等级;
(5)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负责先期处置的指挥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
(7)拟采取的处置措施,下一步工作建议及需协调解决事项。
4.5.3 信息续报
对首报要素不齐全或事故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每天不少于1次。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包括处置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5.1.1 Ⅳ级响应
5.1.1.1 响应条件
当发生油气长输管道较小泄漏,泄漏时间超1小时或因泄漏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发生一般火灾,经区发展改革委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Ⅳ级响应建议,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授权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处理。
5.1.1.2 应对措施
(1)区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灾情监测,及时调度信息;
(2)区发展改革委立即通知泄漏管道所属企业关闭阀门,并通知泄漏所在地镇街赴现场先期处置;
(3)区应急指挥部视情组织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灾情会商,研究灾情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灾情扑救工作;
(4)加强对灾情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预告相关队伍做好增援准备;
(5)视灾情向周边发布灾情预警信息。
5.1.2 Ⅲ级响应
5.1.2.1 响应条件
(1)油气长输管道发生较大泄漏,泄漏时间超2小时;
(2)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发生火灾,造成1人重伤,受灾5户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3)收到事发地镇(街道)和管道企业请求支援报告的灾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区应急指挥部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副总指挥及以上启动Ⅲ级响应,视情况调集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5.1.2.2 应对措施
(1)区应急指挥部及时调度了解灾情最新情况,副总指挥视情召集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织现场连线、视频会商调度和分析研判,同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救援工作;
(2)根据事发镇(街道)和管道企业的请求,调派区级队伍增援;
(3)指导做好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4)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5.1.3 Ⅱ级响应
5.1.3.1 响应条件
(1)油气长输管道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2)火灾爆炸事故3小时未得到控制或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超1小时;
(3)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2人以上5人以下;
(4)造成受灾10户以上,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区应急指挥部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5.1.3.2 应对措施
(1)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联合会商,分析灾情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同时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指导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重心转移到应急处置工作上,收到启动响应指令后,迅速赶往现场,按其职责分工,听从现场指挥部调度安排。
(2)根据需要调派管道企业、其他专业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工作;
(3)加强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救灾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视情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相关媒体加强救灾宣传报道。
5.1.4 Ⅰ级响应
5.1.4.1 响应条件
(1)油气长输管道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严重影响;
(2)火灾爆炸事故8小时未得到控制或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超5小时;
(3)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10人以上;
(4)造成受灾30户以上,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区应急指挥部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经报请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同意,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区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1.4.2 应对措施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区应急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由总指挥或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人统一指挥调度;成立现场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收到启动响应指令后,迅速赶往现场,按其职责分工,听从指挥部调度安排;现场总指挥根据需要赴现场一线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地镇(街道)和管道企业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请求上级机构增调救援力量、装备物资,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事发地镇(街道)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镇(街道)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6)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按照规定及时、定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7)决定抢险救灾的其他重大事项;
(9)区其他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等进入应急状态,听从指挥部调度安排。
(10)当上级指挥部决定统一指挥时,全区各部门、镇(街道)听从上级指挥部的指挥调度,我区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5.2 响应程序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在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迅速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初判发生一般、较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指挥长发布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命令,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各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会同事发地镇街及管道企业开展应急救援。管道企业按照企业内部应急预案配合区政府实施应急响应。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3 应急处置
5.3.1 先期处置
发生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后,发生事故的管道企业为先期处置的主要责任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抢险救援指挥的第一责任人,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全力抢救受伤受困人员,及时疏散受威胁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3.2 处置措施
区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事故诱因及发展态势,可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人员搜救。搜救被困人员,转运安置获救人员和伤员,同时避免造成次生伤害。
(2)隔离疏散。根据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地的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程度等情况,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
(3)医学救援。迅速调集医疗力量赶赴现场,实施诊断治疗;及时转运重症伤员,掌握救治进展情况;视情增派医疗专家、调配急需药物;做好伤员心理抚慰。
(4)控制危险源。通过关闭阀门、停止作业等方法切断油气输送管道进行危险源控制,防止事故扩大。
(5)舆论引导。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和应对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维护稳定。做好事发现场及周边区域的保护和警戒,维持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受影响人员及家属的情绪安抚、法律服务等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7)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受影响居民的基本生活。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环保或安全事件。
5.4 调整与支援
5.4.1 响应调整
响应启动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灾害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进展,并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响应级别并重新发布。
5.4.2 应急支援
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的事态有扩大趋势,区内现有应急资源力量无法满足当前事故处置需要时,根据《泸内荣永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可向就近市、区请求支援。当事故扩至一级响应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上级机构,请求上级统一指挥和支援。
5.5 响应终止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应急抢险工作结束,由现场指挥机构提出结束响应建议,响应启动者决定结束应急响应;事故处置是上级机构统一指挥处置的,由上级指挥机构宣布响应结束。
5.6 信息发布
一般、较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及时主动、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由区委宣传部拟定新闻信息,经区政府领导审签后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由区应急指挥部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事发地镇街、管道所属企业等单位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以及环境后续监测、污染防治、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6.2 事故调查
调查评估组,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故经过、原因、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6.3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对事故应急处置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报告。一般、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向区政府提交报告;重大、特别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向市政府提交报告。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及信息保障
各成员单位及其负责人应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应急响应期间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7.2 队伍保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区油气长输管道抢险救援队伍业务指导,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油气长输管道抢险救援专业或兼职队伍建设,加强日常训练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7.3 物资和装备保障
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负责应急救援的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信息库,明确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维护、保养、调用等制度,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物资调拨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
7.4 交通保障
交通、公安部门健全运输保障体系,保障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运输,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应急救援和物资运输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7.5 技术保障
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专家资源和技术装备资源,依托市能源局组建的市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抢险救援专家库和市应急局及荣昌区组建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等技术专家队伍,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科学施救,并不断提升突发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7.6 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为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专用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和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处置事故所需经费,由区应急指挥部提出,财政部门审核,由区级财政负担,由涉事单位分担。
8 预案管理
8.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常识的宣传,督促有关单位履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法定义务,提升社会公众应急防范意识。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组织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抢险业务培训,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定期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演练,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8.2 应急预案修订
1)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五年组织一次修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7)其他应当修订情形。
8.3 应急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8.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 附件
1.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2.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3.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4.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途经镇、街通讯录
5.荣昌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作通讯录
6.荣昌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工作通讯录
7.荣昌区应急救援中心应急物资装备台账表
8.荣昌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清单
9.荣昌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急物资清单
10.荣昌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风险评价一览表
11.兰成渝输油管道示意图
12.江津—荣昌成品油管道示意图
13.邮亭—板桥天然气管道及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示意图
14.兰成渝输油管道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分布示意图(荣隆工业园附近)
15.兰成渝输油管道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示意图(沙堡新村附近)
16.兰成渝输油管道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示意图(峰高中学附近)
荣昌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区发展改革委:统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调集行业专家,分析事故风险状况,研究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分析研判事故性质、演变趋势和后果预测,确定影响范围,确定核心警戒区域、外围警戒区域及人员疏散范围建议;研究制定防范次生衍生事故、现场控制与恢复的具体措施;编制事故文字信息材料;组织救援力量参与应急处置;提出救援暂停和应急终止的建议;对后期分析总结评估提供建议意见。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工作;统一收集各组工作情况,汇总、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事故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区委网信办:关注网络信息,配合宣传部正确引导舆论。
区财政局:积极支持配合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应急资金。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中的电力、应急通信以及其它重要应急救援物资的平衡调度和应急保障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大型物资、设备的运输保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因工伤亡人员的性质认定、伤残程度鉴定和工伤保险的赔付。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区域环境组织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者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
区卫生健康委: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
区总工会:参与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抢险及调查工作,配合各级各部门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并为群众提供相关权益咨询,积极支持配合善后处理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组织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实施现场警戒与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区消防救援支队:事故应急处置的主要力量,抢救被困人员。
区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事发镇街(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管道企业:组织调动应急力量及时开展先期抢险救援。负责组织疏散受事故影响的社区(村)居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及时上报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信息,为抢险救援及调查提供一定的后勤保障。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附件3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区政府值班室 |
023-46741006 |
12 |
区人力社保局 |
023-46781333 |
2 |
市应急局值班室 |
023-67511625 |
13 |
区生态环境局 |
023-46733426 |
3 |
区纪委监委机关 |
023-46732056 |
14 |
区应急局 |
023-46551919 |
4 |
区委办公室 |
023-46733119 |
15 |
区交通局 |
023-46782222 |
5 |
区委宣传部 |
023-46732104 |
16 |
区消防救援 支队 |
023-46783106 |
6 |
区委网信办 |
023-61471261 |
17 |
区卫生健康委 |
023-46785999 |
7 |
区政府办公室 |
023-46740989 |
18 |
区总工会 |
023-46733425 |
8 |
区发展改革委 |
023-46733047 |
19 |
区供电分公司 |
023-46732783 |
9 |
区经济信息委 |
023-46733269 |
|||
10 |
区公安局 |
023-61479072 |
|||
11 |
区财政局 |
023-46773825 |
附件4
昌元街道 |
023-46732010 |
昌州街道 |
023-46760810 |
万灵镇 |
023-46237035 |
荣昌板桥工业园(高新区) |
023-81060829 |
峰高街道 |
023-46212002 |
仁义镇 |
023-46432006 |
盘龙镇 |
023-46510006 |
荣隆镇 |
023-46551004 |
河包镇 |
023-46280666 |
清流镇 |
02346480584 |
铜鼓镇 |
023-46475373 |
观胜镇 |
023-46470025 |
远觉镇 |
023-46527568 |
古昌镇 |
023-46456801 |
附件5
序号 |
物资装备名称 |
数量 |
1 |
大流量高压水泵 |
1台 |
2 |
风力灭火机 |
11台 |
3 |
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
4台 |
4 |
急救包 |
5个 |
5 |
安全警戒带 |
10盒 |
6 |
无火花工具 |
2套 |
7 |
防爆对讲机 |
5台 |
8 |
强光手电筒 |
10个 |
9 |
空气呼吸器 |
8台 |
10 |
声呐探测仪 |
2台 |
11 |
应急指挥车装备 |
1套 |
12 |
便捷式发电机 |
1台 |
13 |
便捷式LED防爆移动照明 |
1个 |
14 |
重型防化服 |
2套 |
15 |
干粉灭火器 |
18只 |
16 |
强光手电筒 |
10个 |
17 |
无人机 |
2架 |
附件6
序号 |
物资装备名称 |
数量 |
1 |
消防车(云梯) |
4辆 |
2 |
救生气垫 |
2套 |
3 |
救生衣 |
20件 |
4 |
救生圈 |
50个 |
5 |
破拆工具 |
5套 |
6 |
水枪水带 |
5套 |
7 |
压力钳 |
2台 |
附件7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储存地 |
1 |
直流水枪 |
DN65 |
11 |
安全物资库房 |
2 |
开花水枪 |
DN65 |
6 |
安全物资库房 |
3 |
多功能水枪 |
DN65 |
1 |
安全物资库房 |
4 |
消防水带 |
8-65-20 |
5 |
安全物资库房 |
5 |
消防水带 |
16-65-20 |
10 |
安全物资库房 |
6 |
灭火毯 |
1.5m*1.5 |
6 |
安全物资库房 |
7 |
灭火毯 |
2.0m*2.0m |
3 |
安全物资库房 |
8 |
灭火毯 |
1.0m*1.0m |
3 |
安全物资库房 |
9 |
防冻手套 |
中号 |
5 |
安全物资库房 |
10 |
风向标 |
2m |
2 |
安全物资库房 |
11 |
干粉灭火器 |
8kg |
3 |
安全物资库房 |
12 |
干粉灭火器 |
20kg |
2 |
安全物资库房 |
13 |
CO2灭火器 |
3kg |
6 |
安全物资库房 |
14 |
CO2灭火器 |
7kg |
6 |
安全物资库房 |
15 |
消火栓扳手 |
开口DN65 |
2 |
安全物资库房 |
16 |
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
12 |
安全物资库房 | |
17 |
防毒面具过滤盒 |
过滤盒 |
74 |
安全物资库房 |
18 |
防毒面具半面罩 |
半面罩 |
20 |
安全物资库房 |
19 |
防毒面具套装 |
15 |
安全物资库房 | |
20 |
自吸式长管呼吸器 |
1 |
安全物资库房 | |
21 |
喊话器 |
充电版 |
1 |
安全物资库房 |
22 |
吸油毡 |
20kg |
5 |
安全物资库房 |
23 |
覆膜编织袋 |
500*100nm |
386 |
安全物资库房 |
24 |
编织袋(未覆膜) |
500*100nm |
183 |
安全物资库房 |
25 |
吨袋 |
900*900*1100nm |
45 |
安全物资库房 |
26 |
铜桶(小) |
2 |
安全物资库房 | |
27 |
铜桶(大) |
3 |
安全物资库房 | |
28 |
铝桶(小) |
6 |
安全物资库房 | |
29 |
铝桶(大) |
1 |
安全物资库房 | |
30 |
铜瓢 |
3 |
安全物资库房 | |
31 |
铝盆 |
8 |
安全物资库房 | |
32 |
铜盆 |
1 |
安全物资库房 | |
33 |
安全绳 |
20米 |
2 |
安全物资库房 |
34 |
五点式安全带 |
五点式 |
2 |
安全物资库房 |
35 |
铜铲 |
4 |
1号沙池 | |
36 |
铜铲 |
4 |
2号沙池 | |
37 |
铜桶(小) |
4 |
1号沙池 | |
38 |
铜桶(小) |
4 |
2号沙池 | |
39 |
化学防化服 |
简易型 |
2 |
站控室器防柜 |
40 |
隔热服 |
隔热型 |
3 |
站控室器防柜 |
41 |
空呼 |
2 |
站控室器防柜 | |
42 |
防毒面具 |
半面罩 |
8 |
站控室器防柜 |
43 |
耐油手套 |
2 |
站控室器防柜 | |
44 |
可燃气体检测仪 |
2 |
站控室器防柜 | |
45 |
隔热服 |
隔热型 |
1 |
1号消防柜 |
46 |
隔热服 |
隔热型 |
1 |
2号消防柜 |
47 |
隔热服 |
隔热型 |
1 |
3号消防柜 |
48 |
隔热服 |
隔热型 |
1 |
4号消防柜 |
49 |
隔热服 |
隔热型 |
1 |
5号消防柜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应急物资 类别 |
备注 |
1 |
反光背心 |
均码 |
件 |
5 |
个体防护 |
|
2 |
安全帽 |
红色 |
顶 |
5 |
||
3 |
高空安全带 |
全身式 |
副 |
2 |
||
4 |
安全绳 |
QACP18130 |
米 |
30 |
||
5 |
防冲击眼罩 |
1621AF |
副 |
5 |
||
6 |
正压呼吸器 |
C900改进型巴固 |
套 |
4 |
||
7 |
复合气体检测仪 |
TETRA-3 |
台 |
2 |
检测仪器 |
|
8 |
安全警示带 |
0.05*125M |
米 |
1250 |
警戒器材 |
|
9 |
危险警示牌 |
A型 |
块 |
9 |
||
10 |
风向仪 |
ZXT |
个 |
1 |
||
11 |
警戒杆 |
1m |
根 |
8 |
照明设备 |
|
12 |
多功能强光防爆灯 |
JW7400 |
只 |
4 |
||
13 |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
RJW71012×3W |
只 |
4 |
||
14 |
微型防爆头灯 |
1W5130 A/LT |
只 |
4 |
||
15 |
防爆工作灯 |
FW6100GF-J 35W |
套 |
2 |
||
16 |
防爆移动灯 |
FW6101/BT |
台 |
2 |
||
17 |
防爆强光工作灯 |
SW2600 |
只 |
2 |
||
18 |
防爆对讲机 |
摩托罗拉GP328 |
台 |
2 |
通讯器材 |
|
19 |
手提喇叭 |
4S |
只 |
2 |
广播器材 |
|
20 |
矿用隔爆型潜污水电泵 |
BQW8-32-2.2 |
台 |
1 |
堵漏装备 |
|
21 |
三相污水污物濳水泵 |
50WQ15-20 1.5kw |
台 |
1 |
||
22 |
防爆套装组合工具 |
15件套装 |
套 |
1 |
||
23 |
消防锹 |
长型 |
把 |
5 |
消防器械 |
|
24 |
消防镐 |
把 |
5 |
|||
25 |
干粉灭火器(大)) |
MFTZABC/35 |
具 |
2 |
||
26 |
干粉灭火器(小) |
MFZABC/8 |
具 |
4 |
||
27 |
风雨衣 |
L/XL |
套 |
17 |
防汛物品 |
|
28 |
长筒雨靴 |
双 |
18 |
|||
29 |
防汛沙袋 |
50*75cm |
袋 |
200 |
||
30 |
麻绳 |
kg |
5 |
|||
31 |
铁铲 |
平口 |
个 |
5 |
||
32 |
救生衣 |
均码 |
套 |
10 |
水上救生 |
|
33 |
橡皮艇 |
430*200*50cm 4人 |
艘 |
1 |
||
34 |
救生圈 |
7100 橡胶 |
个 |
20 |
||
35 |
帐篷 |
8—10人 |
顶 |
3 |
防震物资 |
|
36 |
救护担架 |
196*61*18折叠 |
副 |
1 |
||
37 |
空气充气泵 |
JUNIOQ Ⅱ |
台 |
1 |
安防设备 |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重庆输油气分公司重庆作业区应急物资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及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汽油机直连泵(抽水泵) |
WB30XH |
台 |
1 |
|
2 |
本田汽油发电机 |
HW-190 |
台 |
1 |
|
3 |
潜水泵 |
台 |
3 |
||
4 |
钢钎 |
根 |
5 |
||
5 |
风向标 |
个 |
7 |
||
6 |
水位探尺 |
个 |
1 |
||
7 |
水带 |
卷 |
4 |
||
8 |
快接排水管 |
根 |
1 |
||
10 |
雨靴 |
双 |
4 |
||
11 |
安全绳、扣 |
付 |
5 |
||
12 |
救生衣 |
套 |
18 |
||
13 |
警示服 |
件 |
17 |
||
14 |
雨衣 |
套 |
25 |
||
15 |
彩条防雨布 |
捆 |
2 |
||
16 |
编织袋 |
个 |
300 |
||
17 |
棕绳 |
米 |
300 |
||
18 |
手葫芦 |
个 |
2 |
||
19 |
石棉布 |
卷 |
2 |
||
20 |
围油栏固定钢钎 |
根 |
24 |
||
21 |
应急物资箱 |
箱 |
2 |
||
22 |
铁锤 |
把 |
7 |
||
23 |
防爆大锤 |
把 |
4 |
||
24 |
防爆镐 |
把 |
10 |
||
25 |
隔热服 |
件 |
4 |
||
26 |
铁锹 |
把 |
34 |
||
27 |
防爆锹 |
把 |
10 |
||
28 |
二齿勾 |
把 |
2 |
||
29 |
二齿叉 |
把 |
2 |
||
30 |
铁丝 |
捆 |
6 |
6#、8#、12# | |
31 |
水瓢 |
个 |
1 |
||
32 |
麻绳 |
米 |
300 |
||
33 |
尼龙绳 |
米 |
200 |
||
34 |
木楔 |
套 |
1 |
各种尺寸 | |
35 |
草袋(麻袋) |
个 |
10 |
||
36 |
集油嚢 |
个 |
1 |
||
37 |
铁镐 |
把 |
2 |
||
38 |
应急灯 |
台 |
1 |
||
39 |
轴流风机 |
台 |
1 |
||
40 |
手摇泵 |
个 |
2 |
||
41 |
防渗膜 |
根 |
4 |
||
42 |
防爆线盘 |
个 |
1 |
||
43 |
帐篷 |
顶 |
4 |
||
44 |
电线盘 |
个 |
2 |
||
45 |
吸油毡 |
捆 |
11 |
||
46 |
围油栏 |
20米/根 |
根 |
8 |
|
47 |
过滤式防毒面具 |
个 |
5 |
||
49 |
扩音器 |
个 |
3 |
||
50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台 |
1 |
||
51 |
医疗箱 |
个 |
1 |
||
52 |
电火花检测仪 |
台 |
1 |
||
53 |
剪线钳 |
个 |
1 |
||
54 |
红外仪 |
台 |
1 |
||
55 |
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 |
台 |
1 |
||
56 |
木桩 |
根 |
10 |
||
57 |
钢管 |
根 |
10 |
附件8
序号 |
管道企业 |
高风险区编号 |
具体位置 |
企业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
风险等级 |
是否人员密集型 |
人口 疏散 半径 |
风险防范措施 |
备注 |
1 |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重庆输油气分公司重庆作业区 |
HCAs001 |
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玉久村 |
王程迹13648394252 |
Ⅱ级 |
是 |
200米 |
采取管道周边100范围内入户宣传; 采用智能巡检设备督促巡线工完成每日管道巡查工作; 在人口密集区加密设置管道“三桩一牌”等警示标识并定期维护; 定期开展管道内外检测; 定期开展地灾排查及治理工作,防范地灾风险。 |
|
2 |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重庆输油气分公司重庆作业区 |
HCAs002 |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杜家坝村 |
王程迹13648394252 |
Ⅰ级 |
否 |
50米 |
1.采取管道周边100范围内入户宣传; 2.采用智能巡检设备督促巡线工完成每日管道巡查工作; 3.在人口密集区加密设置管道“三桩一牌”等警示标识并定期维护; 4.定期开展管道内外检测; 5.定期开展地灾排查及治理工作,防范地灾风险。 |
|
3 |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重庆输油气分公司重庆作业区 |
HCAs003 |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杜家坝村、万灵镇沙堡新村 |
王程迹13648394252 |
III级 |
否 |
50米 |
1.采取管道周边100范围内入户宣传; 2.采用智能巡检设备督促巡线工完成每日管道巡查工作; 3.在人口密集区加密设置管道“三桩一牌”等警示标识并定期维护; 4.定期开展管道内外检测; 5.定期开展地灾排查及治理工作,防范地灾风险。 |
|
4 |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重庆输油气分公司重庆作业区 |
HCAs004 |
重庆市荣昌区万灵镇沙堡新村 |
王程迹13648394252 |
Ⅱ级 |
是 |
200米 |
1.采取管道周边100范围内入户宣传; 2.采用智能巡检设备督促巡线工完成每日管道巡查工作; 3.在人口密集区加密设置管道“三桩一牌”等警示标识并定期维护; 4.定期开展管道内外检测; 5.定期开展地灾排查及治理工作,防范地灾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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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重庆输油气分公司重庆作业区 |
HCAs005 |
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凤凰村—峨眉村 |
王程迹13648394252 |
III级 |
是 |
500米 |
1.采取管道周边100范围内入户宣传; 2.采用智能巡检设备督促巡线工完成每日管道巡查工作; 3.在人口密集区加密设置管道“三桩一牌”等警示标识并定期维护; 4.定期开展管道内外检测; 5.定期开展地灾排查及治理工作,防范地灾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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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重庆输油气分公司重庆作业区 |
HCAs006 |
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凤凰村-峨眉村 |
王程迹13648394252 |
Ⅰ级 |
否 |
50米 |
1.采取管道周边100范围内入户宣传; 2.采用智能巡检设备督促巡线工完成每日管道巡查工作; 3.在人口密集区加密设置管道“三桩一牌”等警示标识并定期维护; 4.定期开展管道内外检测; 5.定期开展地灾排查及治理工作,防范地灾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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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家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
GWHN-CYB-XN-37 |
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唐冲村 |
李涛17783132086 |
Ⅰ级 |
否 |
200米 |
1.每年组织开展辖区全线管道防腐层检漏、埋深核实工作; 2.设置管道警示牌及高后果区信息公示牌,管道地面标识完好通透,管道埋深足够,且无水毁塌陷; 3.配备了压力监控系统及泄漏报警系统; 4.配备了大疆御2和安尔康姆MD4-1000两台专业无人机定期对辖区管道进行航拍巡查; 5.巡线承揽人每日徒步巡护1次,特殊时期安排人员进行加密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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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家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
GWHN-CYB-XN-38 |
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石盘村 |
李涛17783132086 |
Ⅰ级 |
否 |
200米 |
1.每年组织开展辖区全线管道防腐层检漏、埋深核实工作; 2.设置管道警示牌及高后果区信息公示牌,管道地面标识完好通透,管道埋深足够,且无水毁塌陷; 3.配备了压力监控系统及泄漏报警系统; 4.配备了大疆御2和安尔康姆MD4-1000两台专业无人机定期对辖区管道进行航拍巡查; 5.巡线承揽人每日徒步巡护1次,特殊时期安排人员进行加密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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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家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
GWHN-CYB-XN-39 |
重庆市荣昌区河包镇雷抬村 |
李涛17783132086 |
Ⅰ级 |
否 |
200米 |
1.每年组织开展辖区全线管道防腐层检漏、埋深核实工作; 2.设置管道警示牌及高后果区信息公示牌,管道地面标识完好通透,管道埋深足够,且无水毁塌陷; 3.配备了压力监控系统及泄漏报警系统; 4.配备了大疆御2和安尔康姆MD4-1000两台专业无人机定期对辖区管道进行航拍巡查; 5.巡线承揽人每日徒步巡护1次,特殊时期安排人员进行加密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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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国家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
GWHN-CYB-XN-42 |
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三奇村 |
李涛17783132086 |
Ⅲ |
否 |
200米 |
1.每年组织开展辖区全线管道防腐层检漏、埋深核实工作; 2.设置管道警示牌及高后果区信息公示牌,管道地面标识完好通透,管道埋深足够,且无水毁塌陷; 3.配备了压力监控系统及泄漏报警系统; 4.配备了大疆御2和安尔康姆MD4-1000两台专业无人机定期对辖区管道进行航拍巡查; 5.安装1台视频监控设备 6.巡线承揽人每日徒步巡护1次,特殊时期安排人员进行加密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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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国家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
GWHN-CYB-XN-43 |
重庆市荣昌区清流镇清流社区 |
李涛17783132086 |
Ⅲ |
否 |
200米 |
1.每年组织开展辖区全线管道防腐层检漏、埋深核实工作; 2.设置管道警示牌及高后果区信息公示牌,管道地面标识完好通透,管道埋深足够,且无水毁塌陷; 3.配备了压力监控系统及泄漏报警系统; 4.配备了大疆御2和安尔康姆MD4-1000两台专业无人机定期对辖区管道进行航拍巡查; 5.安装1台视频监控设备; 6.巡线承揽人每日徒步巡护1次,特殊时期安排人员进行加密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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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庆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107 |
板桥工业园区 |
陈文彪 13982723816 |
Ⅲ |
否 |
200米 |
1.巡线员每日巡线; 2.24小时视频监控。 |
附件10
江津—荣昌成品油管道示意图
附件11
附件12
附件13
附件14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