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荣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荣昌区安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荣昌区宝城路(原渝菜坊空地)“5·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5月8日8时33分,陈洪亮组织人员及汽车起重机在荣昌区宝城路(原渝菜坊空地)进行管材卸运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事故发生后,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重庆市荣昌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重庆市荣昌区安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荣昌区宝城路(原渝菜坊空地)“5·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的规定,给予投资者陈洪亮处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3日,陈洪亮已将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缴至指定账户。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陈洪亮。
评估期间,陈洪亮原手机号无法联系。2024年6月13日,评估组来的事故发生地开展现场查验,发现事故作业的管材已吊装卸载并摆放整齐,该吊装活动已完结。(详见图一)
图一 事故发生地管材吊装卸载并摆放整齐
(二)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办事处。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及时调整“一岗双责”执法监督计划,完善了街道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压实街道领导的领导责任,事故发生至今,召开党政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次,安全会议2次。及时召开街道安全工作会议通报“5.8”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分管领导对各科室负责人、村社区专干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压实各业务科室行业监管责任、村社区属地事故隐患发现、报告责任。压实辖区企业、各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约谈重点工贸企业负责人10人次。
二是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强化源头治理;认真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安排部署,以“两单两卡”为抓手,开展常态化执法、专项检查、联合执法,有效遏止违法行为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围绕“两重大一突出”违法行为,加大执法频率,从严处罚,强化执法震慑力。事故至今,组织村社区开展安全排查1200余家次,排查整治一般隐患260余条,实施安全监管经济处罚120起,警告5起,罚款3500余元(含道路交通);严格每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作业行为,有效管控“三违”作业行为。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坚持到企业、到社区必讲安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社会环境,通过社区广播,街道巡逻车,派发生产安全宣传单,在重要区域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海报;抓好监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督促企业抓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执法监督;组织街道、村社干部、企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等电视专题片,强化警示宣传教育。事故至今组织辖区企业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和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120人次。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荣昌区宝城路(原渝菜坊空地)“5·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
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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