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应急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 [ 索号 ]
  • 11500226MB1602900R/2024-00089
  • [ 发文字号 ]
  • 荣应急发〔2024〕26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6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应急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11-26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

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荣应急发〔2024〕26号


相关企业

现将《重庆市荣昌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重庆市荣昌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

和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化工企业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449号)、《重庆市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渝应急发〔2024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化工产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部署,突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淘汰一批、退出一批、更新改造一批化工老旧装置储罐,鼓励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有效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对象范围

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以下化工装置储罐:

1. 2022—2023年,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确定的老旧装置。

2. 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相关要求的老旧装置。

三、工作任务

(一)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标准的装置和储罐。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于2024年底前或者2026年底前完成淘汰:

1. 装置的工艺路线或主体设备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 )》(应急厅〔202038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应急厅〔202486号)、《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安监总科技〔201575号)淘汰类或禁止类的。

2. 没有经过正规设计,且没有开展安全设计诊断的。未经正规设计是指:装置未经法定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企业自行设计安装使用;或设计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超资质等级或超业务范围开展项目设计;或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代替初步(或基础)设计、以初步(或基础)设计代替施工图(或详细)设计等。

3.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规定的风险基准要求,且无法整改的。

4.连续停运5年以上,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整改的。

5.装置核心反应器或主要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累计监控使用时间超过3年且无法对缺陷进行处理的。

(二)退出一批安全风险高的装置和储罐。

截至2023年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装置和储罐,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按照“一装置一策”、“一罐一策”,明确退出路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间等,于2029年底前完成退出:

1. 投产运行30年(含)以上的生产装置。

2. 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相关要求的生产装置。

(三)改造一批装置和储罐。

1. 对投产运行20年(含)至30年(不含)的生产装置,区县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逐一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复核,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安全分类改造。

2. 其他装置设备由企业根据安全评估情况,自行确定实施淘汰、退出或改造提升。

(四)推广一批先进技术和装备。

鼓励企业采用低VOC含量涂料生产技术,化工新材料清洁生产技术、安全智能化控制技术、过滤洗涤干燥一体机、微通道反应技术,连续流反应技术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设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411)。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化工老旧设备淘汰改造清单(附件4)再次组织开展摸排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工作计划;指导企业将带病运行装置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纳入改造计划。1130日前,将排查改造设备清单(附件4)报区工作专班(盘如府,372126151@qq.com)。

(二)攻坚推进(202412月至20299月)。属于《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规定的技术设备应于2026年底前完成淘汰,其余淘汰类设备应于2024年底前完成淘汰;退出类高风险装置和储罐应于2029年底前完成退出;改造类装置和储罐根据检测检验、安全评估情况进行整治或改造;推广类先进工艺技术设备(附件2)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进。

(三)总结阶段(202910月至12月)20291130日前,工作专班将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工作专班。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更新改造和验收等工作。经济信息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化工老旧装置技改项目备案、组织企业向上申报政策资金支持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属于淘汰、退出和改造的特种设备摸底工作,督促企业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全评估。

(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专班要以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为契机,综合采取许可审查、执法检查、政策激励等措施,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

(三)加大支持力度。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要强化政策支持,正向激励引导企业主动实施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

(四)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加强实地督导,强化情况通报,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专班

      2. 重庆市危化品领域鼓励推广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

      3. 重庆市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提升支持政策清单

      4. 荣昌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设备统计清单

附件1

区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专班

序号

联系方式

1

区应急管理局

李吉强

13983208270


2

区应急管理局

盘如府

18983135258


3

区经济信息委

13709425425


4

区市场监管局

罗治国

18382320375


附件2

重庆市危化品领域鼓励推广先进工艺技术和

装备目录

序号

技术与装置设备名称

类别

主要特点及适用范围

依据

备注

1

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

石化化工(涂料和染(颜)料)

用于大飞机、高铁、大型船舶、新能源、电子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涂料及配套树脂,用于光诊疗、光刻胶、液晶显示、光伏电池、原液着色、数码喷墨印花、功能性化学纤维染色等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生产。

14


2

化工新材料生产技术

产品品质提升工程

优化原料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排放,利用清洁生产等技术对现有生产装置改造提升,提高行业竞争力。

4


3

新药开发与产业化

医药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儿童药、短缺药、罕见病用药,重大疾病防治疫苗、新型抗体药物、重组蛋白质药物、核酸药物、生物酶制剂、基因治疗和细胞治疗药物。

4


4

绿色高效技术

石油化工

可再生能源制氢、副产氢替代煤制氢等清洁利用技术,四氯化碳、四氯化硅、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三氟甲烷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微通道反应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

1


5

发电互补技术与应用

新能源

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电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催化合成绿色甲醇。

1


6

无线传输蜂窝布局雷电预警技术

危险化学品安全

采用多传感器数据融合技术,建立无线传输蜂窝布局雷电预警系统,实现传感器自适应组网、异常工况点的自动剔除、雷云运动轨迹拟合及运动趋势预测等功能,提高了雷电预警系统的可靠性和预警准确率。可实现提前10-30min的雷电临近预警。适用于石化企业等小区域范围的雷电监测与临近预警。

2


7

安全智能化技术提升工程

精细化工

推进连续硝化、连续加氢、连续(定向)氯化、连续氧化、连续氟化、连续酯化、新型烷基化、连续胺化(氨化)、连续重氮化、水解、微通道分步结晶、真空精密精馏等连续化工艺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农药、染(颜料、助剂及中间体等生产过程安全性。加快化工风险预警、智能评估与管控技术推广应用,实现反应安全风险定量评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


8

产业延链工程

()化工

磷系新能源材料,高性能含磷阻燃剂、增塑剂、净水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黑磷基材料等高附加值含磷化学品。

4


9

生物质能发电技术与应用

新能源

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柴油、汽油、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1


10

安全智能化技术提升工程

精细化工

推广立体仓库、导轨及人站式自动取料、红外识别无人叉车、色浆研磨自动控制、搅拌釜自动清洗、危险源监测预警、VOC在线监测等,鼓励工业操作系统、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在自动配方调整、柔性生产制造、供应链协同等方面的应用,基于大数据迭代完善工艺控制模型,推动精细化工企业提高产线利用率,逐步构建多品类供应链线上网络。

13


11

高效、安全、环境友好型农药及中间体

农药

调整产品结构,逐步淘汰高残留以及对环境或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大的农药,加快发展高效、安全、环境友好型农药及中间体,以及水基化、超低容量缓释等制剂剂型。推动企业使用新技术(定向转化/拆分技术、生物酶催化技术、微通道反应器及管式反应器工艺技术、近红外在线分析技术、自动化技术等)、新材料(非卤代烃和非芳香烃类溶剂、纳米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降低VOCs排放。

4


备注: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2.《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第二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19号);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109号;

4.《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附件3

重庆市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提升支持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文件名称

财政政策

支持方向

申报条件

支持比例

资金规模

1

《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2号)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

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支持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以及本质安全提升四大行动相关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贷款需求项目。

申报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齐备;项目应有明确的贷款需求,贷款需求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门槛及其他要求请关注市经济信息委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申报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再贷款年利率为1.75%,贷款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对于在备选企业名单或项目清单内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利率补齐剩余40%后向企业发放贷款。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2号)有关要求,中国人民银行设立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其中4000亿元用于支持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2

1)《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

2)《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

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发挥再贷款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企业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并申报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经审核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且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获得第(一)条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将对企业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

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企业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2年。

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总规模200亿元。

3

1)《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

2)《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

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

工业领域支持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以及本质安全提升四大行动相关的设备更新项目。

申报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齐备。国家已明确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

采取投资补助方式按一定比例对企业设备更新项目予以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牵头安排148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

4

《重庆市迭代优化“技改专项贷”二十条政策措施2024—2027年)》(渝经信规范〔202411号)

重庆市“技改专项贷”财政贴息政策

企业技术改造贷款项目。

技改项目投资额(不含土地)100万元(含)以上。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市经济信息委“技改专项贷”申报相关通知要求。

对获得“技改专项贷”支持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的50%,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技改专项贷”政策项目限定为1个。

/

5

《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发改体改〔202417号)

“技改专项贷”支持的项目政策

对获得“技改专项贷”支持的项目

申报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齐备;项目应有明确的贷款需求,项目投资门槛及其他要求请关注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申报通知。

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技改专项贷”政策项目限定为1个。对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1%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超过实际担保费率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项目担保奖补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

6

《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发改体改〔202417号)

专项资金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政策

支持企业、园区实施节能降碳、节水、清洁生产等领域技术改造;支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等行业企业通过转型达到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先进值)。

申报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齐备;项目应有明确的贷款需求,项目投资门槛及其他要求请关注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领域申报通知。

支持企业、园区实施节能降碳、节水、清洁生产等领域技改,开展动力电池和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入1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支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等行业通过绿色化技术改造率先达标,对技术改造后企业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先进值)且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入的20%,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

7

《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发改体改〔202417号)

支持企业扩大再投资政策

新建及改扩建生物医药服务平台及重大产业化项目。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研发及生产服务平台。

申报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齐备;项目应有明确的贷款需求,项目投资门槛及其他要求请关注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领域申报通知。

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20%、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研发及生产服务平台按服务收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

8

《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发改体改〔202417号)

专项资金支持数字化改造政策

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

申报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齐备;项目应有明确的贷款需求,项目投资门槛及其他要求请关注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

对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对未来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级数字化转型领域试点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数字经济等数字化转型领域试点示范项目,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获得灯塔工厂称号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

9

制造业稳增长稳预期若干政策措施(渝经信规范〔20245号)

鼓励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具有发明专利且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先进及以上的新产品。纳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的项目。

申报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齐备;项目应有明确的贷款需求,项目投资门槛及其他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

对具有发明专利且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先进及以上的新产品,按照认定当年销售收入规模分档给予奖励;对纳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的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制修订的牵头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累计奖励最高200万元。

/


附件4详见附件表


注:此文件公开发布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