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重庆市荣昌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的通知
荣昌府办发〔202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面消除我区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2〕30号),现将重庆市荣昌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万 容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程建林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德伟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蒋 胜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雷 建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媛媛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黄忠新 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赖长军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曾 骑 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袁 铨 区民政局局长
江寿建 区司法局局长
唐志强 区财政局局长
袁家荣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文树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郭晓波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唐传中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蒋成龙 区商务委主任
刘 强 区文化旅游委党组书记
唐 敏 区卫生健康委书记
雷 勇 区应急局局长
杨拥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志友 区林业局局长
蒲友勤 区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委员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各镇街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规范自建房规划、建设、使用等方面安全管理,坚决防范我区房屋主体使用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彭文树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民宗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街成立相应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街范围内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该同志职务的人员接任,不再另行发文。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动撤销。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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