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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602900R/2021-0017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0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应急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
日期: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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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

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

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


荣应急发〔2021〕20号


各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工贸等行业企业:

为坚决贯彻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关于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渝安委〔2021〕9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把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十条措施办法的通知》(渝安办〔2021〕32号)、《重庆市荣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减灾委员会关于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荣安委〔2021〕6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8月上旬,启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现将工贸行业、矿山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等3个行业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工贸行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2.矿山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3.危险化学品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


工贸行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一、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8月上旬

二、监督检查对象

各负有工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区级部门、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

结合时间特点、气候环境、产业分布、事故规律等特点,突出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风险较大、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从业人员较多的企业所在镇街和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开展检查执法。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各镇街、高新区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的工贸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制定风险类别清单,建立隐患数据台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监督工贸企业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做好重点区域安全研判和风险评估,有效降低安全风险。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存在任何一个盲区,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定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大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档归类,落实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挂牌公示各镇街、高新区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部署风险管控责任挂牌公示工作,细化本行业领域重点风险管控单位清单,明确具体工作要求。督促工贸企业公示风险管护责任总体情况,完成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企业重大风险点公示牌和重大风险整改公示牌制作,并于5月31日前完成挂牌公示工作。

(三)严格执法处罚。各镇街、高新区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和监管范围内工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工贸安全监管的科室每日开展检查执法或联合执法,分管负责人每周带队开展检查执法,主要负责人每月开展示范检查执法。要严格实施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推行“警示式执法”,持续推进“执法清零”行动,对不具备法定免除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处罚;对具备法定从重情形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重处罚倒逼工贸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强化“四涉一限”专项整治。一是整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检查企业管理“五落实、五到位”、全员岗位责任制、“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等,突出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少数关键。二是整治城乡结合部“小散乱”问题。该入园的要入园、该关闭的要关闭、该限期整改的要整改到位。三是持续推进高温熔融、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专项治理。高温熔融重点在个人防护和高温熔融现场作业、遇水爆炸、吊运、铸造等方面。粉尘防爆重点在涉爆粉尘场所作业人员10人以上的企业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方面。有限空间重点在技术交底、作业审批、现场监管、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四是属地镇街、高新区要督促粉尘涉爆类重点企业按照重大安全隐患销号管理工作开展自查自改,对本辖区粉尘涉爆类重点企业进行逐一检查核实,做到“全覆盖”,以“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对标对表执法检查,对未组织自查、查而不改的企业实施顶格处罚。

(五)持续推进标准化创建。各镇街、高新区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本行业企业切实行动起来,对照2021年荣昌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任务分解表,扎实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对辖区企业提交的评审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企业具备对标达标的初步条件。评审组织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与执法检查“二合一”,严把标准化评审质量关。评审过程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落实、培训教育不扎实、现场管理混乱、应急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是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统筹协调,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针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细化办法措施,把握重点关键,带头督促推进

(二)严格督促检查。各镇街、高新区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辖区实际情况,摸清摸准底数,找准重点难点,对各企业开督促检查,对发现百日活动开展部署不及时、责任不明确、排查不具体、整改不到位、处理不严谨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三)积极宣贯。各企业要通过班前会、职工大会、悬挂标语、音频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在企业宣贯百日行动,形成人人知排查、知整治、知执法的上下统一的良好积极氛围。

(四)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企业要再次深入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设施情况,确保应急物资到位。及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处置及时得当。



附件2


矿山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二季度,是全市、全区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工作打牢全年任务目标基础,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关键时期。为坚决贯彻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按照《重庆市荣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减灾委员会关于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荣安委发〔2021〕6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把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十条措施办法的通知》(渝安办〔2021〕32号)文件要求,结合荣昌区实际,制定矿山领域“两重大一突出”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8月上旬。

二、开展对象

已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风险管控。

各矿山企业每月开展一次全面风险研判,风险研判要涵盖各个生产环节、工作地点(工作面)和具体岗位,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台账清单并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地下矿山有毒有害气体、冒顶片帮,露天矿山管理粗放和天然气(页岩气)企业钻井、压裂、交叉作业等风险。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重大变化、特殊气候、危险作业前要进行专门的风险研判,确保风险排查管控到位。对重大风险点要挂牌公示, 明确具体点位风险情况、各级责任人、管控要求、操作要领等要素。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矿山企业要把务实开展常态化、规范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前提,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班组、部门、矿长层级隐患排查治理表,将地下矿山通风、顶帮、有毒有害气体、防排水设施,露天矿山边坡、附属加工设施,《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一〔2017〕98号)、露天矿山和地下矿山突出违法行为清单纳入“日周月”隐患排查内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职,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务实开展各层级隐患排查人员“应知应会”培训,明确排查重点、熟悉隐患辨识、掌握排查规范。三是要突出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重大变化、特殊气候、危险作业等情况下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安全事故。四是在隐患排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撤人,确保安全,及时向属地镇街和区应急局报告,并挂牌公示,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复工和恢复运行。

(三)开展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

区应急局将从即日起至8月上旬,每月对各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一是核查各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聚焦“两重大一突出”问题开展大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五落实”。

各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治责任,健全隐患治理责任制,明确隐患整治人、验收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岗位、落到人头。落实整治措施,科学合理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分化细化具体整改任务。落实整治资金,将治理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计划,依法依规列支,不得克扣挪用,确保隐患治理费用充足,资金到位。落实整治时限,根据隐患类别,明确治理时限,细化时间点、项目图,实现闭环管理。落实防范预案,科学合理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有效防范整治期间事故发生。

(二)强化“三要求”。

对于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复工和恢复运行。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部门监管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及时销号。强化隐患整改技术支撑,各矿山企业要逐渐技术团队强化隐患整改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和监督,没有条件的要与专业技术机构签订协议、加强合作,杜绝不懂不会、盲目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三)落实“三严格”。

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对典型事故灾害案例实施挂牌督办。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法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镇街属地管理责任。

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判风险;加强对本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两重大一突出”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



附件3


危险化学品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按照《重庆市荣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减灾委员会关于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荣安委〔2021〕6号)文件、荣昌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会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松藻煤矿“9·27”、吊水洞煤矿“12·4”事故教训,认真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整体部署,坚持“控大事故、防大灾害”目标,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肃整治重大隐患,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及时补齐短板,找准薄弱环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目标明确抓重点。

各企业要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做到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以重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企业要强化“日周月”排查,严格安全隐患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主要负责人月排查的“日周月”工作机制,形成排查清单,实施精准排查、整改。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发挥企业负责人履职关键带动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五落实”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真查真改真消;企业技术负责人要抓准关键部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在安全技术上的保障,企业生产车间、班组负责人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排查细节不遗漏;各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存在设备老旧、工艺滞后、敏感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运输不规范、废料处置不规范等作为大排查的重点内容

(二)专日结合抓排查。

安全工作没有终点,只有上下统一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给予的认可,各镇街、高新区要以日常安全排查为基础,结合专项检查纵横并行,全力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确保排查更深入更全面。

1危化、医药化工企业。

(1)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专项检查。对各企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并保持完好有效等开展检查;

(2)防雷防静电专项检查。检查企业建构筑物、涉危场所的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涉药设施设备和工器具的静电接地安全性、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人员的防静电服装以及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特殊作业专项检查。对危化生产经营企业(不含票据式)开展以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特殊作业制度完善情况和票据填写情况。

(4)高温汛期专项检查。危化生产经营企业(不含票据式)要组织对厂房、库房屋面及油罐区、危险化学品储罐和仓库等要害部位的全面防漏排查,对防洪排涝沟渠进行疏通,做好生产装置、设备和安全设施的防汛、防高温工作,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保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生产工艺冷却装置和管道的安全运行,防止高温天气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烟花爆竹企业要认真做好防雷防静电和消防工作,立即排查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烟花爆竹企业对库房、值班室等要害部位的全面防漏排查,对防洪排涝沟渠进行疏通,做好防汛、防高温工作。

(三)排查到位抓落实

1.要紧紧围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办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隐患不消除不放手,要把“五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给落实下去。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企业要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有针对性、可行的整治措施,把责任分别明确到人到岗。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梳理分类,形成隐患清单,要追查原因,找到“病根”,对症“下药”,实现隐患由“正常问题-正常”的闭环修护,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彻底。

2.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必须严格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并按照重大隐患报告制度程序进行上报备查,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进行销号,销号完成才能复产复工和恢复生产。

3.针对企业存在老旧设施设备或滞后工艺的,要加强对该区域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制定专项措施,明确专人进行维护保养。认真研究,逐步改进或淘汰滞后工艺,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对需要动火或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在实施前要做好风险分析,制定专项措施,必须达到双人或双岗及以上才能进行整改作业。

4.企业自行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追溯源头,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在本单位或企业开展好大执法活动,并留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是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统筹协调,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针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细化办法措施,把握重点关键,带头督促推进

(二)严格督促检查。区应急局、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要根据自身辖区实际情况,摸清摸准底数,找准重点难点,对各企业开督促检查,对发现百日活动开展部署不及时、责任不明确、排查不具体、整改不到位、处理不严谨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三)积极宣贯。各企业要通过班前会、职工大会、悬挂标语、音频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在企业宣贯百日行动,形成人人知排查、知整治、知执法的上下统一的良好积极氛围。

(四)强化应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企业要再次深入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设施情况,确保应急物资到位。及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处置及时得当。


荣应急发〔2021〕20号关于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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