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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暨“压事故、保平安”迎接党的二十大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
日期: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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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7日,荣昌区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暨“压事故、保平安”迎接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对行动措施进行解读,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荣昌落地生效,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区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宾魏介绍,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四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五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六是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七是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八是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九是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十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十一是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十二是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十三是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十四是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十五是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概括起来十五条硬措施就是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强化责任落实。十五条中,用四条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提出要求,还专门用一条来强调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强化严格执法。一共九条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从工作的途径方法上,部署开展大检查。二是从重点上,要针对性解决近些年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在项目审批把关、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事故瞒报五个方面。其中前四个方面是近年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因素。三是从保障上,从治理执法“宽松软”、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奖群众举报隐患机制上强化。

第三,强化统筹推进。就是经济发展、疫情管控、安全生产必须同时抓好,不可顾此失彼。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重庆市66项重点任务,荣昌区根据全市落实“十五条硬措施”重点任务分工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融合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形成66项重点任务,并制定了《荣昌区“压事故、保平安”迎接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

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局局长雷勇介绍,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荣昌区将全面开展“贯彻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压事故、保平安,迎接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以问题为导向目标为导向结果为导向,聚焦“防一般事故,杜绝较及以上事故、防大灾害”核心目标,“十五条硬措施”为重点,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两重大一突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企业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制,拧紧部门监管、镇街属地、企业主体、一线员工等各方责任链条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灾害发生。

组织领导方面,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高洪波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杨谊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街镇(园),区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和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巡查考核。

专项整治方面,各镇街(园区)和各行业领域将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做到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全力推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推进城镇居民安全报警装置安装,排查整治外力破坏城镇燃气管道和人员密集场所占压城镇燃气、成品油管道安全隐患。由区交通局、区公安局负责,深入排查班线客车、包车客运、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重型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等8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特别是加强对农村乡村道路的安全监管,指导镇街出台镇街劝导站《乡村文明公约》,发挥劝导站作用由区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路面秩序管控和道路隐患排查,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由区交通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公路、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客运货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重点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建设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危险重大工程管理不落实和有限空间作业不规范等问题。由区应急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不落实问题。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重点排查城市桥隧涵和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桥隧涵和道路塌陷隐患;加强城区化粪池、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环卫设施、建筑垃圾堆体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等问题。由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重点紧盯老旧电梯带病运行,加装电梯无资质安装、不检验使用、管理不规范、维保不定时和液化气瓶非法充装、超期使用等问题。由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等负责,重点排查整治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安全隐患。其他区级行业监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安全监管执法方面,荣昌区将在执法检查量、问题查找量、经济处罚量三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区域必须做到执法清零”,确保该查的企业、该查的区域、该查的部位、该查的内容检查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相关单位将按照五定”(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原则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和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对典型事故灾害案例实施挂牌督办。区安委办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单位集中培训,每月收集各执法单位隐患排查行政处罚数据,并进行排名通报,实行末位发言。

责任落实方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发生生产安全涉险事故或亡人事故的,严格按照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原则,开展监管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尚不够责任追究的,由分管区领导进行约谈并全区通报,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同时,每月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1名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专题汇报,区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部署会,分析当月形势,安排部署下月工作重点;区安委会每月确定一名成员单位向区政府常务会书面报告安全生产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安排一个重点行业领域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常务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区应急局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明查暗访工作组,于6月、10月集中开展两轮明查暗访专项督查,通过警示曝光倒逼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并把明查暗访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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