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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12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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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昌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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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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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拟定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贯彻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贯彻落实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地方规则。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使用。7、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0、职能转变。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要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1、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荣昌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1、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目前实有人数6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三个科室,分为综合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督科,科级领导职数3名。

2、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二级单位):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区医保局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事业编制31名。目前实有人数2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七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参保科、待遇审核科、异地就医科、基金科、信息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领导职数7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单位包括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及下属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预决算都统一作为一个一级预算单位合并编报。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896.33万元,支出总计1,896.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5.04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荣昌区医疗保障局是新成立单位,单位人数由19年的2人增加到20年的31人,2020年各项工作才正常开展。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87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5.04万元,增长591.6%,主要原因是荣昌医疗保障局是新成立单位,单位人数由19年的2人增加到20年的31人,2020年各项工作才正常开展。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6.3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85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0.04万元,增长636.7%,主要原因是荣昌医疗保障局是新成立单位,单位人数由19年的2人增加到20年的3人,2020年各项工作才正常开展。其中:基本支出705.92万元,占38.1%;项目支出1,145.42万元,占61.9%。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0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部分项目资金计划结转下年度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96.3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25.04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荣昌医疗保障局是新成立单位,单位人数由19年的2人增加到20年的31人,2020年各项工作才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5.04万元,增长591.6%。主要原因是医保局是新成立单位,单位人数由19年的两人增加到20年的31人,2020年各项工作才开始正常开展。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3.56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区扶贫办年中增加的健康扶贫医疗基金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0.04万元,增长636.7%。主要原因是医保局是新成立单位,单位人数由19年的两人增加到20年的31人,2020年各项工作才正常开展。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56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区扶贫办年中增加了健康扶贫医疗基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0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部分项目资金计划结转下年度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35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06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9万元,增长58.2%,主要原因一是新单位成立购置了电脑等办公设备,二是为21个镇街社保所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备。

3)卫生健康支出1,088.12万元,占5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90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伤残军人医疗费、离休人员医疗费实际支出少于年初预算。

4)农林水支出623.68万元,占3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3.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健康扶贫医疗基金的相关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7.13万元,占2.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5.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11万元,增长3265%,主要原因是医保局新成立单位,在职人数由19年的2人增加到20年的3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5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25万元,增长13355.3%,主要原因是荣昌医疗保障局是新成立单位,单位人数由19年的2人增加到20年的31人 ,2020年各项工作才正常开展。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6万元,下降5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038号)文件精神,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医保局是新成立单位,19年时还未有公务用车,20年拥有公务用车一辆,致使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2020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2020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维修、燃料、保险以及停车费相关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管理,节省费用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荣昌医保局是新成立单位,19年无公务用车,20年增加公务用车一辆

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视察工作以及交叉检查的相关工作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5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荣昌医保局是新成立单位,2020年各项工作才开始正常开展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9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3.1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包含单位日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等)以及相关职工教育的培训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25万元,增长13355.3%,主要原因是荣昌医疗保障局是新成立单位,单位人数由19年的2人增加到20年的31人,2020年各项工作才正式开展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荣昌医疗保障局是新成立单位,单位人数由19年的2人增加到20年的31人,2020年各项工作才正式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1.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同时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升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项目的实施效果。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1145.4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共开展预算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数量9个,金额共计1145.42万元,占本单位预算资金项目实际支出总额的100%。9个项目中,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的9个,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效果,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共公开重点专项3项(见附件2),涉及资金1003.68万元。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所属的健康扶贫医疗基金项目(政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目前评价工作正在开展中,评价完成后,区财政局将及时对重点评价情况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6251612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重庆市荣昌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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