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受理和办理网上信访事项。主要包括受理群众网上信访投诉,承办重庆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交转的网上投诉事项,向镇街、区级相关单位交办、转送网上信访事项,跟踪重点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为全区开展网上信访工作提供指导服务。
2.承担信访信息化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承担全区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信访信息的收集、分析、报送和信息资料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荣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为区信访办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重庆市荣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5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各项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5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06万元,教育支出1.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3万元,在职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小幅增加,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小幅减少,公积金基数下降,缴费相应减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02万万元,比2022年减少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12万元,比2022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各项开支;项目支出2.9万元,与2022年持平,用于信访信息宣传等重点工作。
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22年减少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减少1.50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无公务用车,故无公务车相关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下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游绿屏 联系方式:023-61471452
附件: 1.重庆市荣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重庆市荣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重庆市荣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重庆市荣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重庆市荣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重庆市荣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单位年收支总表
7.重庆市荣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单位年收入总表
8.重庆市荣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单位支出总表
9.重庆市荣昌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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