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阳性感染者居家就医指南
一、阳性感染人员自我管理要求
(一)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阳性感染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如家庭共用卫生间,阳性感染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
(二)阳性感染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三)家庭应当配备体温计 (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四)阳性感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阳性感染人员自我生活须知
(一)阳性感染人员要做好防护,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如阳性感染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二)阳性感染人员需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三)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时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
三、阳性感染人员自我医疗服务
(一)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阳性感染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阳性感染人员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二)转诊治疗。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C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荣昌区医疗机构就医咨询热线电话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1 | 区人民医院 | 46783086 |
2 | 区中医院 | 46792176 |
3 | 区妇幼保健院 | 46733601 |
4 | 永荣总院 | 46387122 |
5 | 永荣广顺分院 | 46386343 |
6 | 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6784121 |
7 | 峰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6212664 |
8 | 安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6321120 |
9 | 广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6359976 |
10 | 双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6261638 |
11 | 昌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6338506 |
12 | 吴家镇中心卫生院 | 46498125 |
13 | 盘龙镇中心卫生院 | 46510032 |
14 | 荣隆镇中心卫生院 | 46552341 |
15 | 仁义镇中心卫生院 | 46432120 |
16 | 河包镇卫生院 | 46282120 |
17 | 龙集镇卫生院 | 46556120 |
18 | 清升镇卫生院 | 46256415 |
19 | 观胜镇卫生院 | 15723013375 |
20 | 铜鼓镇卫生院 | 46475434 |
21 | 远觉镇卫生院 | 46528404 |
22 | 清江镇卫生院 | 46337470 |
23 | 万灵镇卫生院 | 46236073 |
24 | 清流镇卫生院 | 46480968 |
25 | 直升镇卫生院 | 18323433688 |
26 | 古昌镇卫生院 | 46456120 |
27 | 永荣总院心理咨询 | 13983034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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