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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MB15114273/202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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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1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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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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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1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开启之年,我委始终把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开展依法治区工作,在制度创新、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等各方面推进落实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市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为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的相关任务和“一规划两纲要”、中央依法治国委2021年工作要点,我委制定了《荣昌区卫生健康系统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持现在的防控指挥体系不变,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确保社区排查有人管、有人抓。强化对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荣返荣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及演练。按照市级要求分级分类组建各类防控队伍,并建立流调、消杀、心理干预和社区防控人员台帐。2021816日上午,在体育场组织开展了重庆市荣昌区2021年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演练。三是加强重点场所及人员检测。切实加强全区商场、农贸市场、车站、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及人员的健康监测。建立健全进口生鲜冷冻肉类及水产品监管台帐,强化重点场所监管,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环境整治消毒等防控措施。四是做好医疗救治相关准备应急预案。制定了《荣昌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荣昌区秋冬季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医疗救治应急预案》,明确区人民医院为我区定点救治医院,昌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为后备医院。五是开展了救治能力摸底排查。开展了救治能力摸底,建立台账。六是做好了医疗救治应急人员准备。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针对临床流行病学调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传染病报告、院感防控、实验室检测、重点疾病规范化诊疗、样本采样等内容,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全员培训并考核,确保人人过关。七是物资准备工作。印发《关于建立重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规范库房管理,建立健全了库房管理制度,正在采购货架将物资有序、分类存放管理,备足重要物资。

(二)广泛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营造宣传声势。

一是积极推动依法治区活动宣传。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抓落实,委管各科室、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参与,并纳入各种专题学习活动中。在法制宣传日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让依法治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二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我委根据有关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要求,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和宣传整治活动。结合全民健康日、打击非法行医、食品安全标准、“3.15”消费者维权、艾滋病防治、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系列广场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三是加大卫生健康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在开展行政执法的同时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我委把法制宣传与卫生健康知识宣传相结合,利用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各种力量,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系列主题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利用特殊时间,进行多形式、多渠道面向社会广泛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三项制度实施落实情况

1.执法公示制度。一是通过公示栏公开机构职能职责;二是开展了岗位公示;三是向社会进行执法公示。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业务科室在岗执法人员每人配备1台执法记录仪,每两人配备1套执法终端(包括输入设备和打印设备),配备全过程记录视频专用保存设备(采集站)。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卫健委和执法支队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先行审核制度》,并对案件承办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及行政审批负责人明确了纪律要求。

4.严厉杜绝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方面“运动式、一刀切”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先行审核的三项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分别处置,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了《荣昌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经营行为。2021年全面实施卫生综合行政执法,执法覆盖率100%,执法频次每户至少2次,已经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查处非法行医4次,移交到司法机构非法行医案件1起,在市卫生执法总队的指导下处理大案要案2起。

(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一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21年累计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88件。全区应监管对象1899户,已完成卫生监督覆盖率100%。完成监督抽检165户,抽检样品 507项次数。二是实施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公示制。对国家“双随机、一公开”和国家重点监督检查的情况,及时予以信用(重庆)网站上进行公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果将在信用(荣昌)网站上进行公示。三是实施非法行医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非法行医的查处力度,将查处对象纳入黑名单,输入全国卫生健康监督业务系统,对处罚超过2次的非法行医行为,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司法处置。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改革后设立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减少了卫生行政许可行政职能,增加了职业健康执法职能。强化职责,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理清了职责。

(五)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大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细化完成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其它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办理类共计10大类事项的办事指南。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成效度。办理环节中实现了所有即办件最多只有2个环节,承诺件3个环节的状态。大力压缩审批时间,其中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4.94 %以上。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材料、尽力减少跑动次数,平均跑动次数仅0.24次,即办件占比64.71%。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了全程网办,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达到100%。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和企业对办件质量进行评价,2021年“好差评”评价数量达5672次,主动评价率应达到100 %以上,好评率为100%,无1例差评。三是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启动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饮用水卫生许可等证件的电子证照,可以实现网上查询电子证照。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改革。现共申领发放执业医师电子证照1924 个、医疗机构电子证照415个,执业护士电子证照1578个,电子申领率达100%。全面梳理证明事项,严格清单管理,坚决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四是提升服务事项覆盖度。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及时发布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时更新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建立起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五是提升政务服务办理质量。和林业、文旅等单位实行一窗式综办受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规范窗口办理流程。

(六)积极推动跨区域通办和川渝通办事项。

生育服务证办理、义诊活动备案、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和再生育审批事项正在按照市级要求实现同一事项在川渝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办理外来人员生育情况证明、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受理再生育子女申请、再生育子女审批档案查询等事项可实行全渝通办。

(七)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我委共有13项改革事项。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卫生QQ群等各种媒体,采取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公众知晓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从202171起严格执行证照分离改革政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完全实行了告知承诺改革。对取消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事项,已实行了“两证合一”。

(八)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主动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2021年查询次数为2159次,触发反馈1次,执行措施1次,触发反馈率100%。今年以来我们办理的各类许可、确认等事项及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为100%,做到了0超期,0投诉。

(九)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加强基层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严格按照属地管理,依照规定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

2.健全医疗机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体系。一是运用工作平台。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整合上下联动和统一渠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切实发挥行业系统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的作用(36家医疗机构均要求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结合《重庆市荣昌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在全区医疗机构集中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二是认真排查分析研判。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健全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格局。每月收集排查矛盾纠纷情况并及时研判,重点问题及时上报区信访办公室。三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按照“司法总指导、区卫生健康委、医调委牵头、多部门协作、引鉴定介入”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主动把司法鉴定引入医患纠纷调解过程,凡由区医调委主持签订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需区法院司法确认后医患双方履行协议内容。

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安全保卫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的通知》(荣卫发〔202129 号),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均已完成警务室建设,建成率100%。二是各医疗卫生单位照规定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监控设备,设置安全监控中心,确保监控图像质量和存储时间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普通部位30天以上,重点部位90天以上),实行医院内主要通道、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三是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监控信息已接入区雪亮工程系统,有效提高社会治安治理技术信息支持。四是严格落实实名制就诊、分区就诊等诊区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反恐防暴及应急处突知识及技能培训。五是区人民医院已专题研究配备金属探测门、X 射线安检设备等安检设备,按照要求安装投入使用。六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委机关各科室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召开全系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七是2021年我委共检查医疗卫生单位253家次,发现隐患326条,无重大隐患,已整改326条。通过严格落实以上各项措施,维护了全系统各单位安全稳定及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卫生健康系统社会治安及安全稳定形势良好,工作及诊疗秩序良好。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不断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主任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各直属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委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委党委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具体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和学习内容,确保工作有人抓,落实有力度。同时对全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形成稳步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执法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学习,目标明确,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推进宪法与法律知识的学习活动,不断深化全区卫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干部职工宪法与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更加准确的掌握宪法修订的内涵。把法治教育纳入我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保障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重点加强服务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我单位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制定考试标准,其中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100%以上,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100%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在卫生健康领域的不断深入推进,以及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还需要不断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力。

(一)人员不足。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规定的“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和《重庆市规范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工作方案》规定的“以辖区常住人口为基数,监督机构每万核定编制比达到0.75”的标准要求,我区目前每万常住人口执法人员为0.19名,远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市每万人口执法人员0.31名)。人员编制本配备不足(核定人员编制为23人),目前空编2人,执法人员不足问题尤为凸显。

(二)人才队伍专业性有待加强。

卫生执法涉及法律法规众多,专业性强,加之新时代有新要求,执法人员既要有卫生领域的专业知识,又要有法律法规的知识,还要有现代信息化新知识。目前,我区卫生执法队伍存在人员少,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卫生专业、法律专业人员缺乏等现状。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增强纠纷调处人员和医护人员法制观念,强化行业作风、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增强大局意识,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发扬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加强与区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继续做好医调委工作,及时介入纠纷调解,依法妥善处理本系统矛盾纠纷。

(二)依法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抗疫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继续保持统一指挥、协同高效组织指挥体系,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分区分级防控工作。

(三)极推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将卫生健康领域各专业全部纳入综合监管,加大医疗卫生行业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推行《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执法办案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全面落实,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制业务培训,提高卫生健康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重大决策机制。

完善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切实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等制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落实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完善卫生健康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立案管理,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加大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反映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做实做细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六)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和普法工作力度,提升委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水平。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以浓厚的学法氛围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卫健部门法治建设水平。

(七)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力度。

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服务对象宣传指导,加快普法阵地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依法信访宣传工作。继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全面落实无纸化学法考法促进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履职。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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