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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一 荣卫发〔2024〕48号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妇女“两癌”
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
各镇街民生服务板块,区妇幼保健院、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委《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渝卫发〔2024〕16号)要求,做好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提升广大妇女健康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重庆市荣昌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重庆市荣昌区妇女“两癌”
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委《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 年)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渝卫发〔2024〕16号)要求,做好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提升广大妇女健康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为全区35—64岁城乡妇女提供免费“两癌”
检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以农村妇女、城镇
低保妇女为重点,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
识和技能,改善城乡妇女健康状况。完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
机制,探索适宜服务模式,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
率。
(二)具体目标。
1.完成宫颈癌免费检查10000人,乳腺癌检查10000人。
2.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乳腺癌筛查率逐年提高。
3.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适龄妇女“两癌”防治核心
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4.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宫颈癌阴道镜结果符合率达
到8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70%以上,对异常/可疑病例的
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35-64岁城乡妇女(财政供养人员不得纳入),要优先保障农村地区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享受检查服务。
(二)项目范围。
1.按照片区每年轮转管理原则,我区2024年在昌州街道、吴家镇、清流镇、仁义镇、观胜镇、河包镇、古昌镇开展。
2.目标人群。目标人群为35-64岁城乡妇女(财政供养人员不得纳入),要优先保障农村地区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享受检查服务。检查对象在一个检查周期(三年)内只检查一次。
(三)实施时间。项目实施时间从2023年1月至12月止。
(四)补助标准。延续的宫颈癌检查项目人均补助49元/例,乳腺癌检查项目补助标准为78.6元/例。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培训质控经费1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机构设备配置。加强机构设备配置。一是在开展宫颈癌检查中,开展宫颈癌初筛的机构须配备妇科检查床和阴道分泌物的检测设备;开展阴道镜检查的机构须配备阴道镜及相关物品;开展组织病理学检测的机构须配备组织病理检测相关设备。二是在乳腺癌检查中,开展乳腺癌初筛的机构须有乳腺临床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同时配有 7.5MHz 以上高频线阵探头的超声检查仪器;开展乳腺钼靶检查的机构须具备钼靶机;开展组织病理学检测的机构须配备组织病理检测相关设备。
(二)准确把握目标人群。各镇街准确把握目标人群,及早开展检查。各检查机构要仔细核实参检人员身份信息,保证参检人员身份、年龄不超项目规定范围。严格执行一个服务对象在一个检查周期内只检查一次的规定,避免重复检查。
(三)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635号)要求开展服务。为保障乳腺癌检查项目质量,乳腺癌检查工作由区级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专科医生承担。
(四)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宫颈癌检查项目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均需将接受检查的个案信息(无论检测结果是阴性或阳性)及时录入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
(五)落实追踪随访。初筛机构在获得检查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对象,督促异常(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随访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合作与资源整合,协同做好项目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质控等工作。各镇街卫生健康办负责组织好辖区目标人群检查工作。区妇幼保健院协助区卫生健康委做好检查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定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妇女“两癌”检查服务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要按照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关于修订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 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社﹝2022﹞174号)文件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质量评估。项目办要加强项目监管与质量评估,定期组织质量控制检查,严格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发现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两癌”检查项目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落实、技术质量有保障。
(四)扩大项目影响。各单位要通过微信、电视、广播、网络、APP、健康讲座等方式,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普及“两癌”预防保健知识,增强妇女是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提升项目知晓度。同时,要挖掘项目中的典型案例,依托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营造关注妇女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王中玉;联系电话:46785065,15909336098。
附件:1.荣昌区2024年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2.荣昌区2024年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专家小组
3.荣昌区2024年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4.荣昌区2024年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
5.荣昌区宫颈癌和乳腺癌转诊机制和流程
附件1
荣昌区2024年
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区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与信息统计科负责人
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区人民医院院长
区中医院院长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区妇幼保健院分管副院长
区卫生健康委妇幼管理人员
区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科长
项目下设办公室,由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健康委公卫科长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
附件2
荣昌区2024年
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专家小组
一、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专家小组
组 长:王 燕 区妇幼保健院妇科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唐春梅 区人民医院妇科副主任医师
王荫友 区中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成 员:李雪莲 区妇幼保健院妇科主治医师
杨 丽 区妇幼保健院妇科主治医师
周 中 区人民医院妇科主任医师
李白香 区人民医院妇科主治医师
唐大先 区中医院妇产科主治医师
刘正梅 区中医院妇产科主治医师
田大林 区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副主任医师
杨 梅 区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治医师
陈广业 区人民医院病理科副主任医师
袁定香 区中医院病理科主治医师
二、乳腺癌检查项目技术专家小组
组 长:于长江 区妇幼保健院乳腺外科主任
副组长:牟明燕 区人民医院超声影像科副主任医师
张开富 区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副主任医师
成 员:曾洪柠 区人民医院胸外科副主任医师
黄华丽 区妇幼保健院乳腺外科副主任医师
廖 琪 区中医院乳腺外科副主任医师
李 敬 区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主治医师
夏 超 区妇幼保健院医学影像科主治医师
严 静 区妇幼保健院超声科副主任医师
曾永霞 区中医院超声科主治医师
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院,由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穆泳橙任办公室主任,协助领导小组开展组织、协调、监督、人员培训和信息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市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3
荣昌区2024年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项目片区 |
责任单位 |
负责组织单位 |
项目实施单位 |
辖区常住目标人群数(人口发展信息平台) |
宫颈癌和乳腺癌 |
备注 |
昌州 |
昌州街道办事处 |
昌州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 |
区妇幼保健院 |
19585 |
4200 |
|
吴家 |
吴家镇人民政府 |
吴家镇人民政府、镇中心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 |
6712 |
1400 |
| |
清流 |
清流镇人民政府 |
清流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 |
1356 |
300 |
| |
观胜 |
观胜镇人民政府 |
观胜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 |
2736 |
600 |
| |
仁义 |
仁义镇人民政府 |
仁义镇人民政府、镇中心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 |
7074 |
1500 |
| |
河包 |
河包镇人民政府 |
河包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 |
6023 |
1300 |
| |
古昌 |
古昌镇人民政府 |
古昌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 |
3143 |
700 |
| |
合计 |
46629 |
10000 |
|
附件4
项目 |
服 务 内 容 |
费用 (元/人/次) | |
延续的宫颈癌检查 |
宫颈细胞学检查 |
妇科检查 |
按项目检查补助 |
宫颈细胞取材、涂片、固定 | |||
染色及阅片,TBS描述性报告 |
按实际招标价 | ||
小计 |
按任务数据实补助 | ||
阴道镜检查 |
宫颈细胞学检查或肉眼观察后异常人群 (按10%比率测算) |
65 | |
组织病理学检查 |
阴道镜检查或肉眼观察后异常人群(按50%比率测算) |
160 | |
宫颈癌检查人均经费 |
49 | ||
乳腺癌检查 |
临床乳腺检查 |
按项目检查补助 | |
乳腺彩色超声检查 | |||
乳腺X线检查(超声检查后2%的人测算) |
160 | ||
组织病理学检查 |
160 | ||
乳腺癌检查人均经费 |
78.6 | ||
培训质控 |
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培训和质控相关费用 |
1万 |
注:1.宫颈癌检查补助标准49元/例。计算方法:三方检测和异常检测项目据实补助,余下经费按基础检测项目人数平均补助即{49×检查人数-(三方检测费用+异常检测项目经费)÷检查人数}。
2.乳腺癌补助标准78.6元/例。乳腺癌检查补助计算方法:三方检测和异常检测项目据实补助,余下经费按基础检测项目人数平均补助即{78.6×检查人数-(三方检测费用+异常检测项目经费)÷检查人数}。
3.项目培训质控费1万元:用于区级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培训、督导、质控等相关费用。不足1万以实际发生费用计算,剩余经费纳入乳腺癌补助计算。
附件5
荣昌区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转诊机制和流程图
(细胞学检查流程图)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印发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