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市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
1.监督检查对象:
(1)抽查全市30%的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同时生产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按生产第一类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抽取),抽查全市30%的除抗(抑)菌制剂以外的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抽查全市25%的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被抽单位详见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双随机名单。
(2)抽查全市所有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该部分已列入2021年全市““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计划,具体见《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委办便笺〔2021〕453号)的规定。
2.监督检查内容:
(1)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其中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剂、灭菌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材料卫生质量、生产用水、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皮肤黏膜消毒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净化车间、原材料卫生质量、生产用水、出厂检验报告、禁用物质和生产记录等;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器械、灭菌器械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设施、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等。
(2)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材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和说明书等。其中手消毒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其他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包括指示物)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设备、原材料卫生质量、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等。
(3)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以及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其中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妇女经期卫生用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材料卫生质量、空气消毒设施、出厂检验报告。
3.产品抽检内容
(1)第一类消毒产品:全市抽取不少于15个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抽查含氯消毒剂(如产品总数不足15个,则被抽取到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全部进行检验);
(2)第二类消毒产品:除抗(抑)菌剂以外的第二类消毒产品抽取不少于25个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抽查低温消毒剂(如产品总数不足25个,则被抽取到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全部进行检验);
(3)第三类消毒产品:全市抽取不少于10个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抽查成人排泄物卫生用品、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如产品总数不足10个,则被抽取到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全部进行检验)。若““双随机””对象被抽查到所属类别的消毒产品数量不足,则以该企业其他类别消毒产品数量补足。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
对2020年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根据随机抽查任务清单(附表1),开展除抗(抑)菌制外的消毒产品的抽样,并于5月20日前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二)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于6月21日前报送监督检查阶段性工作的汇总表(附表3—4),于11月5日前将全年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汇总表(附表3—4)和公示内容,以纸质件和压缩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负责收集、汇总统计和分析区县上报数据信息,于6月30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监督检查阶段性工作的汇总表(附表3—4),于11月19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全市消毒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汇总表(附表3—4)。
联系人:周欣;联系电话:18623599387;电子邮箱:11936568@qq.com。
附表:1.2021年重庆市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2.2021年重庆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随机监督抽查检查表
3.2021年重庆市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4.重庆市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
汇总表
2021年重庆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
监督检查对象及内容:抽查全市20%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至少20户),被抽取单位详见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双随机名单,检查内容见附表1。
(二)““回头看””监督检查。
对2020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要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将餐具饮具抽样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批次和单位信息、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涉嫌无证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信息,及时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二)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于6月21日前报送监督检查阶段性工作的汇总表(附表2),于11月5日前将全年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汇总表(附表2)、公示内容和通报文件,以纸质件和压缩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
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负责收集、汇总统计和分析区县上报数据信息,于6月30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监督检查阶段性工作的汇总表(附表2),于11月19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全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汇总表(附表2)。
联系人:张群英;联系电话:68811863;电子邮箱:664198235@qq.com。
附表:1.2021年重庆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
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1年重庆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
监督抽查““回头看””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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