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需符合以下申报条件: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4.从事该项遗产传习活动,一般不低于10年(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从业年限要求为25年,市级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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