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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709349509L/2021-00170
  • [ 发文字号 ]
  • 荣文旅委文〔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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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21-01-05
  • [ 发布日期 ]
  • 2021-01-07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文化旅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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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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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荣昌府办工作通知〔2020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紧紧围绕全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重点,加强领导,与时俱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推动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新成绩。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17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679家次,办结案件15件,罚款金额0.9万元,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与行政工作部署相结合。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委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与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细化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法治建设任务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邬德德为组长,区文化综合执法支队政委刘平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委法治建设工作。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我委《文化旅游市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四是把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全年学习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推动全委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我委认真开展了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个、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4个,未发现有违公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我委利用“4·26”知识产权日、“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假日、重点时间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向社会群众和从业人员发放扫黄打非、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规定、未成年人保护、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黑游戏室举报途径等各类宣传资料手册3179份,切实增强社会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营造良好的法制建设环境。三是规范审批流程。我委36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都进行简化和压缩并在网审平台上公布,群众可通过网审平台直接办理。四是落实首问负责制。所有事项一次性告知,对于要求现场指导的审批事项,及时予以现场指导,并给予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减少投资人的盲目投资而造成损失。

2.提升文化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一是我委积极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项目。今年组织辖区内演出团队在区文化馆开展大型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比选,共有15个演出团队获得了2020年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演出场次,为全区每个镇街送去公益演出3场,每场演出经费0.8万元,全年为21个镇街共送去文艺演出63场,演出惠及基层群众3.6万余人。二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我委与重庆康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共识,周末在康宁广场举办“周末文艺荟”公益文艺演出活动6场;与重庆布典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在夏布小镇开展周末音乐荟活动16场,惠及城区居民近1.5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营造出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做好文化综合执法队伍改革。根据2019年12月区委编委《关于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荣委编委〔2019〕120号)文件精神,将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后的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为区文化旅游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区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设置内设机构2个,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8人,其中支队长1名、政委1名,编制数量与改革前持平,目前在编在岗共8人。

2.柔性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我委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开展柔性执法。在日常巡查检查、查办案件及执行过程中,均与行政相对人做好法制宣传,及时收集并汇报诉求,集体商议沟通和疏导方法,及时化解行政相对人的过激情绪,有效达到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通过说服教育、平等对话、理性执法、服务执法,使行政相对人了解国家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3.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我委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开展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等工作,规范录入执法监管数据和信息,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情况网上查询,行政执法信息共享。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开展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等工作,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情况网上查询。二是按照市、区两级要求,我委下属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制作了行政执法公示栏,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为原则,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流程、监督方式等情况对外进行公布并对公开信息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都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取得执法证件的2名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四是根据《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委每年1月31日之前会向市总队、区政府、司法局报告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情况。

5.切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根据区文化旅游委《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信用荣昌平台公开;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我委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证据规则〉的通知》(文旅综执发﹝2020﹞22号)、《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要求,严格按照27种文书要求规范填写,依法执行行政执法办案程序的规定,严格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确保了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案卷合法有效。三是严格按照《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音像记录工作,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目前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已配备了2台执法记录仪,对固定证据、勘验现场等各环节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所有执法活动都有据可查、所有执法环节都可回溯,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约束。由专人对固定证据、勘验现场等环节音像资料、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案件文书、检查记录等纸质资料进行集中分类储存,确保所有执法活动都有据可查、所有执法环节都可回溯。

6.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委依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荣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荣昌府办〔2019〕21号)文件精神,制定《文化旅游市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该制度明确了对吊销经营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因重大违法行为给予1万元以上罚款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万元以上罚款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我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合法性、适当性、办案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处罚决定。2020年我委共办理15件行政处罚案件,未涉及重大执法决定,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暂未审核行政执法决定。

7.畅通举报渠道,妥善处理群众投诉。我委重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我委《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对群众投诉、上级督办、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追究执法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我委畅通电话、来访、书面等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区文化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2020年受理并办结各类文化旅游投诉12件,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力维护我区文化旅游市场持续平安稳定。无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8.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实加强我委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使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以及《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制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

9.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委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文化综合执法支队编制8人,持证上岗执法人员8人。

10.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网络课程培训及执法证考试,开展领导干部讲业务、专题讲座和培训等活动,对执法人员开展以案施训、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

(四)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宣传工作。

我委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会议、报刊、电视法制宣传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大对法治政府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采取以案释法、法治文化宣传、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等方式,分析违法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起到良好的以案促改作用。全年累计举办法制教育专题讲座7次,参加普法集中宣传3次,开展委党组中心组学习17次,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日学习法律法规24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179份,普法对象40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31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单位内部缺乏法律相关机构和人才。我委无在编法律专业相关的工作人员,导致法制审核工作无专业人员把关,与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发展需要不应适应,依法执法保障能力急需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文化综合执法除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责之外,还承担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企业生产安全责任。文化旅游市场点多、面广、线长。按照文化综合执法“三定”方案,支队编制人数8人,受人员的限制,突击式、点对点式的检查很难形成较大的监管态势,且检查的周期长,无法对市场实施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特别是镇街文化市场的监管。

(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有待加强。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关注、学习力度不够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二是在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培训中,方式方法还比较传统,以案释法等宣教手段运用还不够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努力增强执法管理水平,增强执法责任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积极参加市、区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持续加大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过程,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在行政执法中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示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各环节合法合规,保持“零复议”“零诉讼”。三是继续完善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一户一档”制度。进一步跟踪管理,全面收集企业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日常检查记录等台账信息。四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区内主流媒体平台,定期公布违法经营主体黑名单,并通报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失信惩戒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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