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文化旅游委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 [ 索号 ]
  • 11500226709349509L/2021-00366
  • [ 发文字号 ]
  • 荣文旅委发〔2021〕16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文化和旅游 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18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各文化旅游企业,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文化旅游企业、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两个至上”,胸怀“两个大局”,准确把握发展环境新变化新挑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水平安全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做好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确保市场秩序规范、疫情防控和生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控举措,做好疫情防控

各文化旅游企业、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毫不放松的抓好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杜绝疫情通过文化旅游途径传播。各文化旅游企业要切实按照疫情防控指南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各文化旅游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提高员工科学防范意识和能力,坚决杜绝员工带病上岗。积极引导公众遵守防控要求、配合防控工作,做好戴口罩、少接触、常消毒,养成“一米线”好习惯。

二、压实安全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各文化旅游企业、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更加注重统筹谋划,更加注重担当实干,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围绕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将旅游景区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出入口、重要游览点、室内演出场所等关键节点管理,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出事件等的应急预案,严防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人员聚集。要做好防灭火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游乐设施安全监测和巡查,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加强导游安全教育,选择合格供应商和正规交通运输企业。要强化与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卫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丰富产品供给,完善公共服务

各文化旅游企业、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丰富假日文化和旅游产业供给,培育新型业态、创新消费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升级。鼓励博物馆游、非遗旅游、民俗游等文化体验游,开放一批适应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旅游演艺、沉浸式体验项目及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创意旅游商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力度,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发展。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做好客流疏导和景区服务。完善引导体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在道路沿线设立醒目旅游景区指示标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旅游厕所革命,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提升游客游览体验。

四、加强综合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科室要强化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综合监管。一是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旅游企业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报送团队情况。督促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对照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提供服务质量。二是强化网络文化市场内容执法监管。严肃查处含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以及宣扬邪教、迷信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依法从严查处含有危害社会公德、错误价值取向、淫秽色情、血腥恐怖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坚决抵制拜金主义和不良文化,遏制文娱行业不良倾向。三是加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执法巡查力度。督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严格落实身份验证措施,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娱乐场所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电子游戏机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做好营业性演出执法监管,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演出含有禁止内容等违法行为。五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旅游投诉有关职责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要注重区分问题性质,依法依规分类妥善处置各类旅游投诉,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五、做好文明旅游、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加强文明旅游引领。各旅游景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为游客提供便民服务,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落实“光盘行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控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理性消费,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二)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工作。各文化旅游企业、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做好假日市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要做好假日市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总结假日市场运行、疫情防控、市场监管、执法等工作情况。

请各旅游景区将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日市场值班人员名单于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6日12:00前通过邮箱报至区文化旅游委(联系人:李梦悦,联系电话:023-61471964,邮箱:124417560@qq.com)。

(三)各旅游景区应于中秋节、国庆节假日期间,每天上午10:00前,通过假日旅游统计直报系统报送所有A级旅游景区数据。区文化旅游委每天上午10:00前填写《各区县(自治县)假日旅游接待及收入情况表》,通过假日旅游统计直报系统报送至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

(四)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于2021年10月12日前,将我区中秋节、国庆节假日期间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报送至市文化执法总队法制处,邮箱cqwhzffzc@163.com。

特此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