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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664618F/2024-0004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8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商务委
  • [ 有性 ]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企业食品及农特产品惠民展示展销会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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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企业食品及

农特产品惠民展示展销会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企业食品及农特产品惠民展示展销会

人: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202410月                    


邀请书

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企业食品及农特产品惠民展示展销会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企业食品及农特产品惠民展示展销会

(二)项目限价:6.5万元人民币以下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采购预算的最高限价,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项目实施期间,如有项目内容调整,需双方协商,但总价不得突破采购预算

(三)项目内容:主要负责项目策划、搭建及拆除60个标准展位(每个展位配备2张桌子、2张凳子、1个插板、1个灯、通电等)、安保等。

    (四)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3日。

     (五)搭建完成时间:2024年10月30日12:00前。

二、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本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有关说明

凡有意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http://www.rongchang.gov.cn/bm/qsww/)网站上下载本项目公告等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内容。

(一)报名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4102318:00。

(二)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请前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51)现场报名

(三)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3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1.供应商简介、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材料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整体实施方案:包括设计效果图、现场服务和保障方案、执行时间任务表、报价。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不接受合同转包、分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评审方法

(一)评审时间:20241024日上午10:00。

(二)评审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1会议室)。

(三)评审方法:采取最低价法。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达到询价文件要求且总价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相同,则进行第二轮报价后确定。

七、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取在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http://www.rongchang.gov.cn/bm/qsww/)网站上公布成交结果,并在区商务委公示三日

(二)公示结束后一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拒签合同。采购人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三)若成交供应商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采购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冯老师、唐老师

话:(023)61471451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区商务委A45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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