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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664618F/2025-00015
  • [ 发文字号 ]
  • 荣商发〔2025〕9号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7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商务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重庆市荣昌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服务站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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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申报重庆市荣昌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服务站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印发的《重庆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公共服务提升计划”工作方案》,我委拟向市商务委推荐重庆市荣昌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纺织)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基地工作服务站)项目的承办企业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7日—4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基地工作服务站承办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信情况良好,依法纳税,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外贸专业团队,能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备案、审证、制单、结汇、退税、外贸保险、报关报检、物流、翻译、认证、外贸代理等服务。

三、申报资料

(一)企业项目申请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海关代码证明材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信用中国”查询打印)等资质证明材料。

(三)根据基地工作服务站承办企业评选标准(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报材料统一A4打印,一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流程

区商务委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根据市级文件要求,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按照《荣昌区基地工作服务站承办企业选评标准》(附2)组织人员综合评审,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承办企业,与承办企业签订工作站服务协议,将相关资料报市商务委备案。

五、支持方式

根据市商务委下发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服务站考评体系》,服务一年后,承办企业以项目申报形式将工作站服务考评材料报送市商务委进行考评,市商务委对考评合格的基地工作服务站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附件:1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服务站考评体系

          2基地工作服务站承办企业评选标准

          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刘君华代梦诗;电话6147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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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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