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3年荣昌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服务,依据《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22〕9号),结合荣昌实际,制定了《2023年荣昌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支持方向主要包括:一是建设乡镇商贸中心;二是集贸市场改造提升;三是建设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四是农产品上行动能建设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直接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及标准见《申报指南》。
三、项目支持要求
经评审合格的项目统一纳入备选支持项目库,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在2023年10月31日前能完成的项目纳入支持项目。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征地拆迁、活动补助、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提取项目工作经费。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反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向区商务委提交申报资料(收件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行政中心四楼区商务委市场流通科442室,联系人:刘晓巧,联系电话:61471429)。
2.项目入库。开展项目申报资料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进入项目储备库。
3.项目评审及公示。区商务委按规定及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按规定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镇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发挥好身处一线的优势,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按照规定推荐项目申报资料。
(二)确保按时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三)积极筹备建设。各项目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申报后,要认真做好项目谋划,筹备项目建设;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推进有序,完成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附件:2023年荣昌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荣昌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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