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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4-00150
  • [ 发文字号 ]
  • 荣环函〔2024〕118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4-07-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7-3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403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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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启才代表:

您提出《关于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20240338收悉会同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情况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情况。2020年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黑臭水体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0〕25号)要求,我局会同各镇街对全区4642条水体进行了全面排查筛选,并对筛选后初步确定的黑臭水体通过现场调查核实、向社会公布等程序,确定黑臭水体17条,编制了《荣昌区黑臭水体治理方案》逐年实施治理。2023年底,按照《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要求,再次


对各镇街水体进行排查,摸排出农村黑臭水体95条上报市生态环境局。经对“一水一策”动态更新,截至2024年6月,荣昌区建档农村黑臭水体共112条,面积约100万其中已完成治理17条,2024年还需对剩余95条农村黑臭水体实施工程治理或管控。

)争取国家试点项目情况。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包装农村黑臭水体试点项目,荣昌区盘龙镇新华水库等8条黑臭水体纳入治理,争取到上级专项资金166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8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77万元。纳入国家试点的8条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验收,并上报市局备案。

(三)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一是区委区政府主动作为、自加压力,主动申请在2024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实现全面清零、全域创建、长制久清总体目标二是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2023〕102号)要求结合市级专班审查意见,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荣昌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方案》方案结合荣昌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责任分工和创建范围。三是涉及的各镇街已编制完成本镇街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可研或治理方案,我局分别并于3月27日和4月10日,分2批次组织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对所涉及镇街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或可研的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各镇街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报我局备案。四是经请示区政府,原则同意各镇街编制的可研或方案。由于我区上报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未通过国家发改委提级论证审批,目前我局正会同各相关镇街、区发改委、区水利局等,按照2024年6月19日召开的荣昌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及《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荣昌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的纪要》(荣昌府办纪要 2024-53)有关要求,加快推进项目立项、可研批复、水体治理等相关工作。

7月4日高洪波书记和7月17日万容区长现场调研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时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完善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事项化、清单化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二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积极支持黑臭水体治理,营造共管共治共享宜居环境的社会氛围。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高效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工程作业地域及周边环境安全监管,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要压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凝聚工作合力,7月22日全面对已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治理,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清零攻坚任务,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是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大对已完成治理水体的日常巡查和管护力度,认真分析巡查中发现问题的成因,及时进行整改,防止水体返黑返臭。

(四)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资金保障情况。此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可研或方案涉及农村黑臭水体共100条,涉及20镇街,可研或方案估算资金共计1523.31万元。一是经对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剩余资金盘点,目前2023年国家试点未安排的资金604.29万元,盘龙镇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招标后结余资金约557.2万元,剩余资金共约1161.49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局“清零”区县创建资金补充361.82万元。二是可利用三奇寺、黄桷滩中型水库后扶项目,由属地镇作为业主,在符合后扶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适当调整项目实施内容,对水库、山坪塘、河流等黑臭水体进行治理。通过资金调配,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经费基本保障到位。

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共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站点87座(含联户处理),提升泵站9个。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9〕8号)文件,由镇街为业主负责运维,区财政每年预算补助运维经费约100万元,有效保障了运维经费。区生态环境局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对运行不正常、水质检测不达标的,督促整改限时销号,同时扣减当年运维补助经费。

(二)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摸底排查。按照《重庆市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7年)》文件,区生态环境局以《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区涉农行政村和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调查摸底工作的函》(荣环函〔2024〕34号),指导各镇街对农村常住人口进行摸底排查,逐一登记造册,为下步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提供有力依据。按照《重庆市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7年)》文件要求,下步将对我区部分农村污水处理站纳入行动方案,借鉴学习新的治理技术,进行提升改造,确保技改后的农村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率达80%以上。

三、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

因地制宜推行多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目前荣昌区资源化利用模式有粪污全量还田、污水肥料化、固体粪便堆肥利用、异位发酵、污水处理后还田,污水达标排放等6种模式。中小型养殖场户的粪污都能与周围的种植业较好地结合利用,在目前养殖量急剧减少的情况下,粪污相对紧俏畅销,种养循环发展较好。根据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粪污资源化利用统计,2023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49%高于国家要求的2025年达到80%的标准。

四、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

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市级要求实施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加大化肥减量宣传培训力度,集成各种技术,提升耕地地力,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资源化利用、种植绿肥、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水肥一体化等,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了96.0%以上。大力宣传推广抗病虫品种、减量助剂、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方法措施,农药减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健全了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60%,处置率达100%。区供销合作社规范扎实有序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建立全区村级回收网点160个,村级回收网点行政村覆盖率100%,镇级回收站27个,镇街覆盖率达到100%。

五、下一步工作

为全面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创建工作,实现全面清零、全域创建、长制久清总体目标,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以及各镇街认真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工作进度。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立项、可研批复等有关工作。同时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之间的工作联系,按照建立一水一,分类开展治理

(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护。一是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单,纳入区级河流一河一策整治任务计划,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时时更新,录入河长制信息系统限时销号。二是督促指导镇街将黑臭水体巡查纳入河长制巡河范围,明确镇村级河长常态化巡查任务和主体责任,并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防止水体返黑返臭。三是进一步加强河长制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范围,对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问题进行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四是不定期对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有关镇街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防止已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返黑返臭确保农村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五是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宣传氛围,让在黑臭水体附近的居民知晓整治措施和内容,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创建,形成人人参与,户户关心的良性互动。让群众参与到创建中来,减少后期管护难度。

此答复函已经刘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赖明川;联系电话:4673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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