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
现将《关于修建峰高街道云教村连山坡水库的建议》(第20240329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人大代表时参考。
峰高街道云教村连山坡区域较大,涉及大足区部分区域。若在此区域修建水库,属于跨区域水库,涉及项目审批需由市级部门进行审批。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最新文件要求,是否将其划为饮用水水源地,要以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认定的水源地名单为划定对象,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同步更新水源地基础信息。请贵局根据全区供水工程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峰高街道云教村连山坡区域修建水库,如确有需要,我局将积极配合贵局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申报工作,并将其纳入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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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彭佳,联系电话:4673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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