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品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区域噪声污染防控,创建宜居和谐荣昌的建议》(第18号)收悉。针对您提出“我区的区域环境噪声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交通噪声、沿街叫卖喇叭及随处可见的广场坝坝舞噪声污染尤为突出”问题,经与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明办共同研究办理,现将该建议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防治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噪声污染,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是保障公众健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生活环境需要的务实举措。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新噪
声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是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内涵,扩大法律适用范围;二是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源头防控;三是强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四是新增噪声污染防治监测要求。相信通过积极宣传和落实新噪声法,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污染。
一、减少机动车噪音
一是完善了城区道路禁鸣标志的设置,严禁禁鸣区域鸣笛;二是以交通违法噪音突出的路段和时段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查非法改装摩托车飙车炫技、机动车乱鸣喇叭、违规改装或加装高音喇叭等违法行为;三是继续提高道路交通执法科技水平,推进违法鸣喇叭非现场声呐抓拍设备建设,提高执法查处效率。
二、积极创建宁静小区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培养市民良好的环境道德,规范市民的环境行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我区的城市形象。我区自2010年起,一直积极创建安静小区,截至目前共成功创建寰宇世家等13个市级安静小区和5个县级安静小区,并及时调整了声环境功能区域的划分。
三、加强沿街商铺经营噪音管理
一是利用队员日常巡逻优势,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向沿街商铺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规范经营;二是向沿街商户发放《禁止占道经营告知书》,以确保对因占道经营而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四、大力宣传噪声防控
区生态环境局通过六五环境日宣讲、网络答题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噪音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争取广大市民的支持、理解并使他们自觉参与到噪声污染整治活动中来。
此复函已经刘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刘芮伽;联系电话:46734280)
92号 荣环函〔2022〕92号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荣昌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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