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中心卫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委托重庆盛雅环保有限公司对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盘龙片区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B09-01/03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重庆盛雅环保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盘龙片区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B09-01/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现将调查结论及后续相关管理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调查结论
重庆荣昌区盘龙镇盘龙片区中心卫生院B09-01/03地块位于荣昌区盘龙镇龙腾社区,占地面积约为31838平方米(约48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5.22261°,北纬29.29444°。根据业主提供的规划图可知,调查地块已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属于一类用地。故本次调查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调查地块内历史和现今均一直为耕地、居民住宅和水塘,地块内所有区域均未受到扰动,地形地貌无明显变化。地块内无工业企业,不存在工业生产活动。调查地块外西北侧为鸿全兴业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南侧、西侧和东侧均为大片耕地和水塘。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根据调查报告(报批版),调查报告共布设6个采样点位,1个土壤样品采集剖面样,5个土壤样品采集表层样;共采集8个土壤样品和1个土壤平行样。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GB36600-2018表1所有项目、总铬、有机农药。监测结果表明,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重荣昌区盘龙镇场品质提升建设工程新建市政道路以及微型消防站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次性勘察)》(2022年4月)显示,勘察地块地下水较为贫乏,勘察地块与调查地块地形相似,高程变化较小,故勘察区域与调查地块属于同一水文地质单元。调查地块浅层地下水也较贫乏,不进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二、评审意见
根据你单位提交的调查报告(报批版)和《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盘龙片区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B09-01/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审查意见》,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较完整,内容基本全面,监测布点与采样等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土壤中关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三、管理要求
你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要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按要求及时将修改完善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相关信息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和重庆市土壤与固废管理信息化系统,并将报告主要内容通过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该地块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人民政府负责,如出现其他环境异常情况,应及时监督业主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确保环境安全。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9日
2号 渝(荣)土调查〔2022〕2号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盘龙片区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B09-010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意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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