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城乡建委、昌州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培养市民良好的环境道德,规范市民的环境行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我区的城市形象,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美丽重庆建设2024年区县重点目标任务清单的函》(渝环函〔2024〕361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4“市级宁静小区”创建及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创建及复查对象。
昌州街道创建1个“市级宁静小区”,并复查寰宇世家小区。
(二)申报材料。
1.2024年度市级宁静小区创建申报表(附件1);
2.市级宁静小区创建有关资料(附件2);
3.重庆市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自评表(根据附件3自评)。
(三)监测。
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中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方法进行监测,原则上居住小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下设置1个代表性监测点,11—20万平方米设置2个,21—30万平方米设置3个,31万平方米以上设置4个,昼夜24小时连续监测,取所有测点昼、夜间两个时段的等效声级的算数平均值代表居住小区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
(四)报送要求。
2024年10月31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规格)交至兴荣大厦1905室,同时提交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
二、创建条件
1.居住小区应位于城市建成区的1类和2类声环境功能区,基本无噪声扰民投诉事件或噪声投诉扰民事件已解决。
2.居住小区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居民实际入住率在60%以上。确因地形等因素难以达到建筑面积条件的,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评分总计100分,加分后总分最高不能超过100分,不得低于80分。实际得分90分(含)以上评为A级;85—89分(含85分)评为B级;80—84分(含80分)评为C级;低于80分评为不合格。评级结果将作为各相关单位生态考核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创建市级宁静小区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也是环境管理深入社会、贴近生活、控制噪声污染的具体措施。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同时要加强协作,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完成。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
使创建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以点带面,引导公众从日常的环保行为做起,在提高公众环境权益意识的同时,增强公众的环境责任意识,共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该创建工作已纳入环保系统目标考核,昌州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发挥监管职能,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小区内的设备和宠物产生的噪声,流动摊贩、棋牌室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控制噪声污染扰民。
此函。
附件:1.2024年度市级宁静小区创建申报表
2.宁静小区创建有关资料(参考)
3.创建宁静小区居民调查问卷
4.宁静小区创建指标及评分细则表(2024年版)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6日
(联系人:刘芮伽;联系电话:46734280;邮箱:4595206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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