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规定,对以下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管理类别 |
注销原因 |
调整前 |
调整后 |
1 |
荣昌区大正水暖配件加工厂 |
92500226MA5YLCLH7U001U |
2020年06月18日至2023年06月17日止 |
简化管理 |
登记管理 |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