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瑞力比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燃气表自动化设备改造项目 |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创新大道8号16-1 |
重庆瑞力比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科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重庆荣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富组团内,利用闲置工业厂房,购置冲床、清洗线、喷粉机、烘干隧道、注塑机、碎料机等设备,建成后年生产燃气表外壳25万件、燃气表机芯25万件、燃气表外罩25万件、燃气表透明窗25万件。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天然气热水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1号修改单,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烘干隧道天然气热能交换室配备低氮燃烧器,烘干、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通过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通过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 喷塑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通过1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后,由15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 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通过15m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 厂房外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无组织排放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他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新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50m3/d,“隔油+混凝沉淀+气浮+过滤”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濑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合理布设生产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在1#厂房和4#厂房南侧分别一个一般固废区,建筑面积均为10m2。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重新回用于生产,镀锌板边角料、废模具、废包装、除尘灰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后交废品回收单位处置。 ②危险废物:项目依托厂区已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点,位于2#厂房南侧,建筑面积约10m2。危险废物沉渣、脱脂剂桶、陶化液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含油冷凝废液、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 ③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餐厨垃圾(含废油脂)产生24小时内由取得城市餐厨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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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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