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已经同意通过以下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厅,邮编:402460。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审核结果 |
1 |
重庆市鸿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清洁生产审核 |
荣环函〔2024〕167号 |
2024年11月12日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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