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八峰源调味品生产加工项目 |
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东恩大道4号附2号一单元 |
重庆八峰源食品有限公司 |
重庆诚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位于荣隆镇东恩大道4号附2号一单元2-1已建厂房,租赁面积约1308.51m2,建设“八峰源食品生产加工项目”,设置电炒锅、灌封机、粉碎机等生产设备,建设1条调味品生产线,建成后年产调味品900吨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粉碎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收尘装置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炒制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对废水处理设施产臭单元加盖,废水处理设施、固废贮存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引至周边绿化带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油烟、非甲烷总烃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隔油+调节+气浮+厌氧好氧+沉淀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荣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濑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隔声。运营期厂界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废:设1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建筑面积6m2。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含油废渣、研发炒制废料、报废过期产品、废油脂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专业清掏队定期清掏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②危险废物:设1处危险废物贮存点,建筑面积6m2。废紫外灯管、含油棉纱手套、废润滑油、废油桶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