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已经区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和区委第188次常委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已经区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和区委第188次常委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前言
近年来,荣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树立生态观念,优化空间格局,狠抓污染防治,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与显著成效。
“十四五”(2021-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启动美丽荣昌建设的首个五年规划,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面临重大挑战与重要机遇。作为“桥头堡城市”的荣昌,是重庆、成都两座国家中心城市的黄金联结点,是成渝地区融合发展最前沿,担负着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增长极、建成成渝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发展使命。
鉴于此,在总结全区“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成效,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的生态环境形势的基础上,坚持全国眼光、坚持全市战略、坚持荣昌特色,坚持标本兼治,围绕打造高品质宜居宜业宜游“美丽荣昌”的发展目标,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科学编制《荣昌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指导思想、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对于指导全区“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三五”时期,荣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抓好中央和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重要抓手,始终坚持“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水里”“山上”“天上”“地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要行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考核要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已经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十四五”时期,是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必须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攻坚克难,为建成高品质宜居宜业宜游“美丽荣昌”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濑溪河流域综合整治、“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攻坚战等标志性战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6.3%、30%和7.4%。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93天,较2016年增加了79天,PM2.5年平均浓度为44μg/m3,较2016年降低了20%,PM10、O3、SO2、NO2等污染物年均浓度总体均呈下降趋势,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在全市率先推行“河长制”并成为全国典型,濑溪河、清流河、马鞍河、渔箭河水质稳定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5个万人千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3.3%,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荣峰河、池水河城区过境段)和劣V类断面,荣峰河名列“重庆市最美河流”榜首。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土壤、声、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高标准编制重庆荣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优化“三生空间”布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划定并严守24.10 km2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核查整治和问题整改。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完成31.7万亩营造林计划,森林覆盖率为36.65%,较2015年提高6.7%,新增近60万m2绿化面积,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44.4%,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濑溪河获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02.84km2。有序推进废弃(关闭)矿山生态修复,累计完成32.19 hm²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关闭取缔露天矿山5个,建成绿色矿山1个。完成4个排水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总面积达到6.83km2。
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产业升级,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实行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总量管控,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企业转型和传统产业升级。编制印发荣昌区“三线一单”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准入,2016-2020年不予环评审批高污染、高耗能项目6个;持续开展“高污染、高能耗、高风险”企业集中整治,采取“行业限制+区域限制”严控环保“负面清单”,关闭淘汰煤矿、砖厂等落后产能111家。相较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提升到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预估下降36.6%,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制造业产值年均分别增长21.3%和26%。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先后完成了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建立健全了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现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累计完成323家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不断推进智能化监管建设,完成30家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的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实现21个镇街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以及镇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全覆盖,对151条河流按月开展水质监测和结果通报,建成投运西南大学、高铁站2个空气自动站。区生态环境局与区检察院建立了环境违法案件公益诉讼联络机制,与区公安局建立了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并严格执行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制度,累计完成案件移送16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累计完成6件案例赔偿工作。
全民共建共享氛围日益浓厚。在全市率先印发了《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节能降耗,保卫蓝天”、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生命之水”环保科普教育、环保科普进社区、生态文明知识竞赛、“十进”等系列宣传活动,全民环保意识逐渐增强。举办荣昌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生态环保专题宣讲培训、环保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环保周末讲堂等。“十三五”期间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学校4所,获得市级绿色园丁称号5名、绿色使者称号5名;加强“荣昌生态环境”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运维和管理,制作新媒体视频7件,其中新媒体快闪视频“不忘初心,共建美丽中国”,在重庆新华网点击量突破100万。常态化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区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氛围日益浓厚。
表1-1 荣昌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
评价内容 |
序号 |
评价指标 |
2020年考核值 |
2020年实际值 |
完成情况 |
生态空间 |
(一)国土空间优化 |
1 |
生态保护红线 |
划定并遵守 |
划定并遵守 |
已完成 |
2 |
耕地红线 |
遵守 |
遵守 |
已完成 | ||
3 |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22 |
— |
— | ||
4 |
规划环评执行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
生态经济 |
(二)资源节约利用 |
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
≤0.7 |
0.4* |
已完成 |
6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
≤80 |
26* |
已完成 | ||
7 |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万元/亩) |
≥50 |
100 |
已完成 | ||
(三)生态产业发展 |
8 |
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
≥90 |
95.86 |
已完成 | |
9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 |
≥90 |
99.9 |
已完成 | ||
10 |
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 |
≥30 |
30 |
已完成 | ||
生态环境 |
(四)环境质量改善 |
11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0 |
80.3 |
已完成 |
12 |
地表水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 |
≥75 |
100 |
已完成 | ||
13 |
土壤环境质量 |
不降低 |
不降低 |
已完成 | ||
14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达到考核目标 |
达到考核目标 |
已完成 | ||
(五)生态系统保护 |
15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55且不降低 |
≥55且不降低 |
已完成 | |
16 |
森林覆盖率(%) |
≥36 |
36.65 |
已完成 | ||
(六)环境风险防范 |
17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
生态环境 |
(七)人居环境改善 |
18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
— |
— |
19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城市≥95 乡镇≥85 |
城市:96.6 乡镇:86.5 |
已完成 | ||
20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7 |
100 |
已完成 | ||
21 |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 |
≥55 |
100 |
已完成 | ||
生态制度 |
(八)生态文明制度完善 |
22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对党政实绩考核比例(%) |
≥20 |
36 |
已完成 |
23 |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 |
100 |
100 |
已完成 | ||
生态文化 |
(九)观念意识普及 |
24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率(%) |
≥80 |
80 |
已完成 |
注:1.荣昌区疾控中心反馈“十三五”期间未开展“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指标的监测,故暂无数据。
2.荣昌区规划自然局反馈“十三五”期间未开展“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指标的统计,故暂无数据。
3.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2025年实际值为发改委和水利局给出的预估值,数据最终以发布为准。
尽管荣昌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面临诸多内在短板与外部挑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还面临着较大压力。
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难度大。“十四五”期间,受外部宏观形势和自身结构调整影响,尤其是疫情影响,荣昌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对生态环保投入造成一定影响。预计荣昌经济规模会继续扩大,但发展质效仍待进一步提升,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困难,战略性新兴业态发展不足,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路、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仍待优化,且处于新旧产业交替期,产业布局不够完善,玻璃、砖瓦、陶瓷等传统行业仍是主要的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控制困难,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日益凸显,生态环保根源性压力较大。随着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重庆市“一区两群”主城都市区“桥头堡城市”不断推进,荣昌城市建设规模和产业发展规模将进一步扩增,势必对资源、能源消耗带来更大压力,匮乏的资源环境承载刚性约束将进一步趋紧,环境容量进一步降低,生态空间可能遭受持续挤压和侵占,生态质量和功能有退化风险。
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复杂艰巨。未来五年,荣昌生态环境将面临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问题累积叠加。荣昌位于成渝两地大气污染“乐山-自贡-宜宾-内江-泸州-荣昌-永川-主城”的”城市群中部通道上,受周边区县污染传输影响明显,且荣昌所处地势易受大气环流形成的“涡流”影响,气流受螺罐山阻挡易往城区聚集,大气污染形成后消除慢;机动车污染物逐年上升,工业污染排放体量较大,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生活污染管控难;春夏臭氧超标、秋冬颗粒物超标问题日益凸显,VOCs和NOx大气复合污染控制难度大,环境空气质量多年全市排名靠后。荣昌资源型缺水严重,自净能力较差,濑溪河、清流河部分一二级支流还存在V类、劣V类水体,区域内工业排污、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导致流域性污染突出,濑溪河国考断面和2个市考断面要实现持续稳定达标仍存风险。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量大面广、基础薄弱。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还处于起步阶段,土壤环境问题呈现多样性和复合性的特点,风险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随着城市发展噪声扰民已成为荣昌突出的城市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多。环境风险类型和成因多样化、复杂化,全区生态环境潜在问题多、信访投诉多、安全隐患多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各类环保举报投诉中大气污染和噪声扰民占举报量的60-7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防控难度大,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难,页岩气开发环境风险大,固废物堆场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通信基站等项目建设引发的“邻避”现象时有发生。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体系仍待健全,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薄弱,突发环境污染应急能力有待提升,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有待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敏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亟待完善。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敏感性日益增强,对环境风险容忍度越来越低,生态环境维权行为普遍增多,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水平仍待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主体仍以政府为主,市场参与有限,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治污的内生动力,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城镇雨污管网、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推进缓慢,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资金难落实、管护人员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覆盖不全面,生态监测评估等基础制度与能力较为薄弱,基层执法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不足。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应用处于起步阶段。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能力有待增强,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尚未健全,生态环境综合监管科学化、精细化和高水平管理依然薄弱。
第三节抢抓“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机遇
虽然面临诸多压力,但也应当清楚认识到,“十四五”期间,荣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面临着积极抢抓的四大重要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荣昌”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实践路径。“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没有变,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奋斗目标没有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没有变,围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径举措没有变。荣昌将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到新时期各项工作中,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日益成为荣昌大地发展的主旋律。
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交汇为荣昌带来重要机遇。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切实要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实好长江经济带发展成为重要政治责任。荣昌是重庆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将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精神,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红利,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层次,更好彰显城市特色与生态底色,为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展现荣昌大担当、实现荣昌新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提出,迎来了川渝污染联防联治重大机遇。成渝地区区域大气、水环境污染同质化程度呈现不断加深的趋势,通过统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不断深化荣昌与四川周边跨行政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有利于杜绝各自为政,形成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合力,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提升。
“一区两群”战略推动荣昌与中心城区形成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整体新格局。重庆市实施“一区两群”战略,赋予了荣昌成为主城都市区“桥头堡”城市的新发展定位,对其提出了“扩容提品质”的新要求,荣昌本身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便捷的交通网络、广阔的发展空间、良好的产业生态、优异的营商环境、良好的政治生态、众多的城市名片,加之“一区两群”战略的实施,荣昌将在主城都市区协同发展中找准“坐标”,全面融入到主城都市区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桥头堡”作用,当好“生力军”“突击队”,势必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高位推动态势。此外,荣昌全面融入“一城多园”西部科学城,有利于荣昌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将为荣昌在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等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撑。
荣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已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经过“十一五”“十二五”时期的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涌现和“十三五”时期的攻坚克难,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已经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期间荣昌深入实施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三个十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重要行动计划,为荣昌新时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积累了重要经验和基础。此外,“十三五”以来,荣昌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公益活动,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迅速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全社会绿色生产和生活意识和方式高度共识,为新时期荣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和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贯穿整个历史阶段来看,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基础上,面向第二个一百年目标的长远目标,如何实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改善,肩负着承上启下的历史重任。因此,“十四五”要以“持续改善”为基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为“十五五”的“全面改善”开局定调、锚定方向、筑牢基础。在这个阶段,既要看到荣昌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深度调整、能源结构调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也要意识到结构调整仍处于攻坚克难时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还不稳固,要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高标准治理环境污染,推进高水平保护修复生态,推动高效能提升监管水平,继续保持战略定力,使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改善趋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桥头堡”城市定位,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荣昌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山清水秀生态新城提供良好生态环境支撑。
第二节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标本兼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和成色,创造高品质生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系统观念,综合治理。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地上地下水环境治理,统筹细颗粒物、臭氧等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统筹城市生态品质提升和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改革创新,依靠法治。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必须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强化制度执行,让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区域协同,社会共治。贯彻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与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做到“一家亲”高站位谋划,做到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努力打造生态共建环境共享区域典范。必须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发育滞后、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更好发挥企业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
第三节目标指标
到2025年,全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重污染天气得到全面消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力争成功创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山清水秀生态新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相得益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全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与全市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目标相适应,基本建成山清水秀生态新城。
荣昌区“十四五”指标体系包括生态保护修复、绿色发展、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控等五大类20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7项),包括碳减排3项、生态保护修复4项、环境质量改善5项、污染物总量减排4项、环境风险防控4项(表2-1)。
表2-1 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指标 类别 |
2020年 现状值 |
2025年 目标值 |
生态保护修复 |
1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 |
% |
约束性 |
2.29 |
2.29 |
2 |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
% |
约束性 |
1.12 |
1.12 | |
3 |
森林覆盖率 |
% |
约束性 |
36.65 |
38 | |
4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预期性 |
44.40 |
45 | |
碳减排 |
5 |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 |
约束性 |
【16】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
6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 |
% |
预期性 |
15 | ||
7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率 |
% |
约束性 |
— | ||
环境质量改善 |
8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
天 |
约束性 |
293 |
300* |
9 |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 |
μg/m3 |
约束性 |
44 |
≤35* | |
10 |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III类)比例 |
% |
约束性 |
100 |
100* | |
11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约束性 |
100 |
100 | |
12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预期性 |
93.33 |
95 | |
污染物总量减排 |
13 |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 |
% |
约束性 |
【30】 |
达到市级总量减排控制要求 |
14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率 |
% |
约束性 |
— | ||
15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 |
% |
约束性 |
【7.4】 | ||
16 |
氨氮排放下降率 |
% |
约束性 |
【0.0】 | ||
环境风险防控 |
17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约束性 |
95 |
95 |
18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约束性 |
95 |
95 | |
19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合格率 |
% |
预期性 |
95 |
95 | |
20 |
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 |
约束性 |
100 |
100 |
注:1.带【】的数据为5年累计数。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充分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发展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以筑牢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严格管控岚峰森林公园、濑溪河湿地公园等生态保护关键空间,统筹保护森林、湿地、农田等重要生态系统,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综合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着力提升城乡绿色生态宜居品质,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第一节严格保护重要生态空间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三山两河、三区五带”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提升古佛山、螺罐山、铜鼓山“三山”重要生态屏障支撑作用。统筹区域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协调发展,保护好城镇周边自然开敞空间,推进新型城镇用地集约增长。打造北部丘陵区、中部台地区、南部平坝与台地区三大生态发展片区。北部丘陵区与中部台地区围绕特色生态农业和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绿色、协调、可持续的生态农业,促进产业绿色转型,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南部平坝与台地区大力推动生态城镇建设,不断优化城市自然山水格局,提升城市生态宜居水平。加快建设清流河流域绿色蔬菜产业带等“五带”,充分挖掘农耕文化、养生文化、乡村文化等,提升对生态安全格局的支撑作用。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办法,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参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稳定发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设立统一规范的界桩和标识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天地一体化”综合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依法查处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至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不少于2.29%,生态保护红线区整体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优化调整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岚峰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设置不合理、划定不科学等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和勘界定标。加大濑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和岚峰森林公园保护力度,全面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重庆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及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绿盾”行动,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至202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不少于1.12%。
第二节统筹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创新山林资源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疏林地及未成林地培育、特色经济林改建、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提升森林数量及质量,增强山体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断健全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监测网络体系,持续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火险隐患排查,增设防火隔离带,将森林火灾大风险降为小风险,推进林火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至2025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0%,全区森林生态系统保持稳定。
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在城乡规划、用地、建设中注重湿地保护,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依据荣昌区重要湿地名录,加强湿地资源全面保护、构建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退化湿地修复,不断提高湿地保护率。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用地单位或责任主体需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加强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大力实施河(库)岸生态驳岸工程、河(库)岸植被恢复重建工程、重要河流、水库枯水期消落带生态治理工程、河(库)岸污染治理工程、河库水质保护工程五大工程。完善湿地监测体系,配备监测设备,严厉查处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农田生态系统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22.5万亩,开展土地宜机化整治2.5万亩,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统筹推进耕地修生养息,实行保护性耕作制度,提升耕地产能。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加强各类规划与永久基本农田衔接,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严厉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质补优质、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开展生物物种定期普查评估,完善全区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依托生态环境、林业、农业现有监测站,建设若干综合性观测站、生物多样性野外监测样点,推进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深化野生植物极小种群拯救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及外来生物入侵生物防控,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整合市畜科院、西南大学、温氏集团等创新资源,加强荣昌猪、荣昌白鹅、蜜蜂等畜禽种质资源的保护,完善荣昌猪种遗传资源数据库,不断复壮提纯,选育出能够与世界知名品牌抗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系”种猪。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网络建设,禁食野生动物。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
第三节 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按照《重庆市荣昌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分区分类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加大双河口—金牛寺水库、天宫堂—三奇寺水库、濑溪河湿地公园和岚峰森林公园等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域保护力度,大力发展高效水源涵养林和水保防护林体系,增加林草植被面积。持续推进宝积寺水库、罗家桥水库等重点治理区修复整治,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结合退耕还林、保土耕作、坡地改造、“四荒地”治理、疏林地封育、补植封育为主要内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提高林草覆盖率。健全水土流失综合监管体系和监测网络,加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投入,提高监测自动化水平。
治理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全面梳理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优先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定期开展矿山清理核查,核实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开采安全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在核实矿山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一矿一策”分类整治方案,并督促整改。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落实绿色矿山奖励制度和绿色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强制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关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矿山。到2025年,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20公顷,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四节 提升城乡生态宜居品质
推进城乡绿色品质提升。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加强绿色开敞空间控制,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实施城市增花添彩、增绿添园等行动。继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重点推进濑溪河、清流河、高升桥水库、三奇寺水库、黄桷滩水库等河库两岸,铜鼓山脉、古佛山脉、螺罐山脉等生态脆弱地区,城区、镇街场镇规划区周边沿线,万灵古镇、安陶小镇、古佛山旅游目的地等区域绿化造林,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开展农村林旁、水旁、路旁、宅旁植树,形成“绿带、绿廓、绿楔、绿心”等城乡绿化结构,打造环境优美的景观带、风景线和城市观景阳台。建立完善公园与步道串联成体系的特色山城步道系统,提升城市绿道建设品质,实施黄金坡新区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穿荣昌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全过程,全面提升荣昌区中心城区的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平,在城市尺度上构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的“生命共同体”,构建低影响开发体系的海绵体。推进实施规划道路低影响开发项目、绿地低影响开发项目和建筑小区低影响开发项目。实施完成3.69平方公里老城区海绵化改造、7.54平方公里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3.31平方公里未成片地块海绵化建设工程(包含YS11、YS12分区未完成实施地块的海绵化改造)、4.5千米海绵过程控制管网整治改造工程、流程控制面积为11.23平方公里的末端雨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以及海绵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第五节 积极推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建立“两山”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指挥创建工作,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区“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判“两山”基地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实行定期督导通报,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把“规划图”“路线图”落实为“施工图”“作战图”,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扎实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依托古佛山、螺罐山和万灵古镇、安陶小镇等地方生态品牌特色,深入挖掘“两山”转化成效突出案例,科学规范编制“两山”基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对标对表查找问题,积极谋划“两山”创建5年重点项目,获得正式命名后,全面推进建设实施,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制定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调度,确保命名满3年后顺利通过核查评估,形成一批具有荣昌特色的“两山”实践创新亮点,高标准打造荣昌“两山”转化样板工程。
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紧扣富有荣昌特色的生态资源,大力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生态服务业等新业态,积极培育绿色生态产业新引擎,发展“美丽荣昌经济”。探索评估生态产品价值,建立地区实物账户、功能量账户和资产账户,并将有关指标作为实施地区生态补偿和绿色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生态振兴与乡村振兴衔接战略,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乡村振兴协同机制。
第四章以碳减排为总抓手驱动绿色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提高污染源排放绩效。深化绿色创新驱动,推动生态产业化,支持环保产业发展,打造绿色发展新增长点。积极推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相得益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绿色金融政策,健全环境治理收费机制。切实筑牢绿色发展底色,提升高质量发展成色。
第一节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不断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煤改气、煤改电、分布式能源使用,支持水电、生物质发电、天然气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电力为中心、光伏发电、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为补充的多能源互补的多轮驱动能源体系,大力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建设区域性天然气集输中心,加快页岩气开发设施建设,加快新增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城区、工业园区基本淘汰燃煤锅炉。编制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节能、安全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实施能源“双控”,推广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开展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控,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节能工程。推广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控,全面提升电镀、建材、电力等传统行业节能降耗水平。加快节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推进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应用,完善节能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完善节能经济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杜绝对高耗能企业实施优惠电价政策,逐步向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推广阶梯电价。到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的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
第二节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继续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综合标准推进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三高”企业常态化整治,大力培育新动能,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健全防范过剩产能反弹的长效机制,破除无效供给、扩大有效和高端供给。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础,按照“倒逼关停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推荐外迁一批”的做法,对现有“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整治。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工艺技术或生产线,倒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进实施华森制药、永荣电厂、建新电厂自愿性清洁化诊断项目。
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限制。“将三线一单”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发挥“三线一单”在产业布局结构、规模中的基础性约束作用。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等有关政策,优化荣昌生态环境保护准入“负面清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和促转型中的作用,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的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的“三挂钩”,从严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禁止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外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项目。
提高污染源排放绩效。将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结合荣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分解减排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现有排污许可证重点监管固定源的总量要求,依托排污许可制度对固定源实施总量管理和绩效考核,依托移动源达标监管、餐饮油烟管控等管理和工程手段推动非固定源总量控制。提高火电、平板玻璃、化工、包装印刷、汽车全产业链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绩效。统筹平衡重大产业项目,特别是对民生、环境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项目排污总量指标。到202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市级总量减排控制要求。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全区及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鼓励大型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专项方案。探索开展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用评价。探索建立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协同管理机制。做好碳排放权交易,指导督促辖区内控排企业开展核查、报告、履约等工作。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增加林业及其他生态系统碳汇。聚焦绿色生产、生活、生态三大领域,开展低碳城镇、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和低碳产品试点示范。面向重点碳排放企业、第三方市场机构等群体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系列培训。到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的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荣昌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荣昌区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升级能源、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营运车辆和船舶的低碳比例。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大力支持交通运输和建筑行业的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页岩气开采、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深化绿色创新驱动。加快推进国家高新区建设,立足“高、新、特”,重新编制高新区区域规划、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种业创新、智能养殖、线上交易、饲料兽药、智能农牧机械、基因工程、数字经济等全产业链体系,依托园区引领全区现代农业发展,破除一区多园格局,建设互联互通的园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养和引进引领时代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与四川泸州、内江、自贡共建农牧业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示范西南、影响全国的农牧高地。以国家生猪大数据中心建设为统领,推进国家畜牧科技城建设,积极融入“一城多园”西部科学城,打造国家畜牧科技创新要素资源集聚高地。做大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实施“扩容提质”工程,做强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创建国家生猪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生猪种业创新中心、国际生猪基因库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将更多生猪科研成果转化为产业振兴。
推动生态产业化。以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周末休闲旅游目的地为契机,科学编制文化旅游专项规划,充分发挥文化旅游的优势,注重城市旅游和乡村旅游的协调发展,重点建设万灵古镇、安陶小镇、古佛山等重点景区,加快建设“一都三城”,即:打造“中国西部陶瓷之都”和“非遗体验之城”“运动健康之城”“美食休闲之城”,促进旅游与文化、非遗、体育、农业、商业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按照农业发展产业化、产业发展园区化的思路,构建“1+1+4+N”产业体系,做实粮油基础产业,做强生猪主导产业,做大血橙、粉条、夏布、笋竹优势产业,做优白鹅、肉兔、花椒、生姜、茶叶等特色产业,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力度,推进荣昌区现代畜牧科技产业示范园和黄桷滩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
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向“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支持工业园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实行污染防治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监测、咨询等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开展国家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推进系统治理。探索开展以“风险管控+开发建设”的模式进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出让或者划拨,提升整体生态环境改善绩效。加大对民营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生态环境科研或技术示范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倡导质量优先的评标原则,加大生态环境技术和生态环境效果评价分值权重,有效防止恶性低价中标。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机制,拓展“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推进小微企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创新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方式,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差异化的管控措施,对不同生态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实现差别化管理,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合法企业减少监管频次,为生态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创新绿色金融政策撬动治污难题。深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在公共采购、金融支持等领域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与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督、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等政策联动,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措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在内部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支持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境风险等级等指标纳入信贷发放审核流程,增强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内生动力。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健全环境治理收费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探索“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付费”+专业化治理的工作机制,鼓励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化运行管理。推进城市排水厂网一体管理体制改革,配合理清市、区县、镇街三级关系,完善定价、付费、投建三大机制。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并落实城镇污水、生活垃圾等收费政策。综合考虑企业和居民承受能力,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加快推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濑溪河、清流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协同控制PM2.5和O3,深化大气污染治理,为老百姓带来更多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实施“三水共治”,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让老百姓吃得安心、住得放心。聚焦农村生活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两大领域,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把乡村建设成为令人向往的美好家园。强化噪声源头控制,营造宁静生态环境。
第一节精准施策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强化大气环境空间管控。不断强化“三线一单”对涉气企业空间布局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将大气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和布局的重要依据,确保项目引进符合大气环境空间布局的环境要求。严格限制新建、改、扩建可能对中心城区产生影响的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项目。新建涉气重污染项目尽量远离弱扩散区和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以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布局。结合城市规划调整,推进城市建成区内、城市上风向重污染企业分类完成就地改造、退城入园或关闭退出,优先支持重污染产业向资源禀赋好、环境承载力强、大气扩散条件优、运输便利的城镇下风向工业园区转移,完成杜家坝老工业基地环保搬迁改造。板桥园区不再新增高VOCs和NOx排放企业,已入园企业全面提高治理水平,加强监督监管。
加大工业废气防治力度。聚焦春夏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城镇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关闭建新电厂,对永荣电厂燃煤锅炉实行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针对陶瓷、砖瓦、玻璃行业开展工业炉窑脱硝深度处理和提标改造工作,力争平板玻璃行业降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50%以上。开展涉气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重点针对印刷、制药、胶合板、电子、塑料制品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督促辖区20家以上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经治理后排放浓度控制在排放标准70%以下。开展汽修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露天喷涂,探索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改善无效收集和低效处理的现状。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完善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整治“一企一档”,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提高无组织排放管理水平。
严格控制交通污染。继续淘汰、替换老旧车辆。优化货运、客运站布局,启动荣昌汽车站搬迁工作。扩大重型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城区限行范围,控制城区高排放车辆通行总量。在318国道、荣昌东下道口、荣昌下道口等重要通道上设置柴油货车的路检站,尤其秋冬季污染攻坚期间,对柴油车的超限超载、尾气超标、冒黑烟等进行专项检查。继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并进行环保编码,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全覆盖。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压缩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严禁使用重油渣油。完成辖区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工作。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出租车和公务车推广纯电动车,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和纯电动车。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
综合治理扬尘污染。深化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红黄绿”标志分级管控制度,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扬尘控制情况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和环境信用评价。积极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核发监管、运渣车辆运输环节执法检查和密闭运输标准的宣传教育,主干道设立密闭运输检查点,严查违规渣车。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持续做好城区冲洗、洒水、喷雾及降尘工作,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加密冲洗保洁频次,到2025年,主要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稳定达到90%以上,每年积极创建(巩固)扬尘示范道路10条。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的扬尘控制,加强企业堆煤、堆料和建筑渣土消纳场管理,加强对物料、产品运输设施的扬尘控制。
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巩固全区现有20km2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视发展的需要逐步将城市近郊的杜家坝划入禁燃区。巩固餐饮业油烟治理成效,持续推进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强化设施运行维护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餐饮业聚集区探索餐饮油烟集中治理,加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或监控设备的运维监管,力争到2025年,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95%以上,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严禁烧烤摊点流动占道经营,重点加强特色餐饮美食街的监管,敏感区域禁止设立明锅明灶等易产生油烟的摊点。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适时扩大禁放区域(场所)限放区域范围,禁放区内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加强污染天气天应急管理。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进一步修订完善《荣昌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镇街及企业(园区)的应急责任。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督促烧结砖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计划,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化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形成与周边区县之间、部门之间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与周边区县,在重大项目会商、预警预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面建立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确保到2025年臭氧(O3)浓度上升趋势得到遏制。
第二节系统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
落实水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相关要求,加强水环境重点区管控,强化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风险防控等措施。濑溪河流域的昌元街道以城镇生活污染防治为主,昌州、广顺等镇街为工业污染防治为主,安富、清江、双河等镇街以农业养殖污染防治为主,水质目标为III类。清流河的吴家镇以城镇生活、农业种植污染防治为主,清流、观胜等镇街以农业养殖污染防治为主,水质目标为III类。马鞍河流域的远觉、盘龙等镇以农业污染防治为主,水质目标为III类。渔箭河流域的龙集、荣隆等镇以农业污染防治为主,水质目标为III类。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排污口清理及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立标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开展高升桥水库、濑溪河沙堡2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建立风险源名录,制定风险防控方案,完善水源地预警监控系统,全面提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以濑溪河、清流河、渔箭河、马鞍河流域为重点,持续开展不达标乡镇级饮用水源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全面提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按照“一源一档”要求建立档案,定期清理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严防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反弹。到202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
深入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完善工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管理,重点园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工业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实施高新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改造雨水管网约25公里和污水管网约15公里及附属工程。开展“全流域”“全覆盖”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密调度、逐项销号,下大力气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污水偷排乱排直排专项整治等措施,逐步完善重点涉水企业废水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严处偷排、漏排或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强化已建成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正常运行。鼓励和引导中水回用企业入园等,逐步推进工业企业(或园区)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提高中水回用率。
完善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管网提升、雨污分流治理三年行动,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提升污水“三率”。强化源头控制,城镇新区建设应实行雨污分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合理规划建设服务片区污水收集管网,所有新建管网应雨污分流。持续推进城区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完成昌州大道、池水河、荣峰河等片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管网约142.5公里。推进乡镇污水处理管网改造及建设,实施镇街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改造管网约77.6公里。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5%以上。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建设,探索乡镇污水处理厂准IV类提标改造,推进城市及1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探索实施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
全面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强化水利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和长征渠引水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城镇与农村争水、生产生活用水挤占生态环境用水等问题,逐步保障河道生态需水量。有序实施高升桥水库扩建、白虎岩水库扩建项目,规划龙王湖水库新建项目和桥亭子水库、宝积寺水库扩建项目,逐步提高城镇用水、灌溉用水的保障能力。切实发挥控制性水利工程的调蓄作用,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推进水电等设施分类整治,保障河流生态基流,恢复河流自然生态。持续开展冬水田建设,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增加生态基流。
实施“清水绿岸”水生态修复扩容。加强河流水生态保护,以濑溪河、清流河及其支流为重点,推进荣峰河、盐井河、石河子河、连丰河、五贵河、陈家桥河、檬梓桥河、大渡河等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池水河、陈家河等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实施东方红-白云溪河-清升河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力争治理西南大学-广富工业园段河道17公里。争取对全区主要农村河道开展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涵养与水土保持及河道保护措施。持续开展重点河流和水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及控制,推进湖库水体富营养化综合治理,加强水生植物群落管理,及时清理水葫芦等漂浮植物、死亡水草,增强水生态恢复能力。
第三节 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严格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农用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综合防控,探索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地一策”,针对受污染耕地,按照“十、百、千”(即十亩小试、百亩中试、千亩大范围推广)的顺序,在逐步建立起安全利用技术模式的基础上,分步骤推进,逐步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管控,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全程社会化服务。到2025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
严格管控或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新建工业项目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其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并落实污染防范措施。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元管理,加强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涉重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建立健全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制度,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结果作为建设用地规划、出让、转让、用途变更、续期等环节确定土地用途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的土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建立高风险地块清单,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防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典型地块污染风险,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开发一块、治理一块”的思路,开展元森实业有限公司、峰高街道冶炼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实施杜家坝片区工业疑似污染场地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力争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率达100%。
建立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以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工业园区、页岩气开采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检测评估,加强地下水监管。定期对环评中涉及对地下水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的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开展典型地下水“双源”调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尝试开展地水下污染修复,探索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壤和地下水、区域和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旨在实现“三协同”。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路径,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第四节治理农业农村环境污染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户定点、组分类、镇街收集、区转运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公厕、旅游公厕建设。严格管控污水排放,以濑溪河、清流河流域农村聚居点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强化设施运行管理和出水水质监管,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在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片区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加强小微水体管护。到2025年,实现500人以上人口集聚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持续开展村庄“清房前屋后、清危旧房屋,清厕所猪圈”等“三清”行动和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五色星评比”“红黑榜”“美丽庭院”等创建评比活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强化农业种植污染防治。推进种植业绿色清洁生产,推广精准施肥施药、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营养诊断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技术。重点加强濑溪河沿线、饮用水源地等种植污染整治,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以上。开展废弃农膜区域回收利用试点,推广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建立健全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保护性耕作、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以及生物反应,实现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在夏收和秋收时期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控露天焚烧秸秆、烧荒、烧垃圾等行为。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
统筹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严格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科学确定畜牧业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严防禁养区养殖户复养、复建。全区养殖畜禽存栏≤120万生猪当量,积极发展生态种养循环经济,建设猪—沼—竹(果、蔬)种养循环示范基地5万亩。持续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优化粪污全量还田、污水肥料化、固体粪便堆肥利用异位发酵床、污染达标排放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推进畜禽养殖与废弃物处理综合利用,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推进畜禽养殖与废弃物处理设施设备研发中心建设,加快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全面深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合理规划鱼塘布局,严格禁止投放化肥、粪便、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动物源性饲料等污染水体的方式进行水产养殖,推广生态水产养殖,实施规模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有效提高尾水达标排放,因地制宜实施实施生态化改造措施,促进养殖水环境改善,实现尾水生态循环利用。
第五节积极营造宁静环境
加强噪声污染源头防控。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声环境准入,强化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结合城市发展情况,推进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优化调整,建立噪声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强重点噪声源监管。持续推进安静居住小区和噪声达标区创建,充分利用电视台、《荣昌报》、荣昌门户网站等媒体,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
严格交通噪声管控。加强城区机动车禁鸣区管理,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完善城区主干道及重要路口禁鸣标志,在各学校、居民小区、医院和政府机关等噪声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大以上区域车辆违法鸣放喇叭的查处力度。全面实行货车限行管理,禁止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进入城区,科学调整交通流,减少交通延误和消减噪声污染。重点加强对昌龙、迎宾大道及荣昌体育馆、兴荣大厦周边区域交通噪声巡查。加强路面减速带整治,推进声屏障、低噪路面及交通路网配套建设。
深化建筑施工噪声监管。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加强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防治,强化项目业主方和施工企业噪声防治责任,从严查处施工噪声超标行为。实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制度,禁止夜间违法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于抢修、抢险作业和区重点工程需要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必须报生态环境部门批准。通过日常安全巡查和不定期抽查,重点对建筑工地钻孔机、挖土机、空气压缩机、砼搅拌机等是否采用有效隔音措施,对噪声污染防治落实不力的建筑工地,依法予以重处。
强化社会生活噪声防治。严格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持续开展城市区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广场舞、夜啤酒、露天音响以及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各类产生噪声行为。加大对群众投诉强烈、夜间超时营业的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以及城区游摊、骑门摊、推车、三轮车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整治力度。推进对大型空调外机、冷却塔噪声、水泵房等固定设备噪声污染治理,督促使用单位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能达标外排。持续开展高(中)考期间城区环境噪声综合整治,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治理。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现有工业污染源必须积极采用降噪工艺和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严禁在居民密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有噪声或震动危害的企业、车间和其他设备装置,对恶意排放噪声、严重扰民的企业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并限期治理。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
第六章深化生态环境区域协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深入贯彻党中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毗邻地区优势,深化生态环保领域交流合作,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化水、大气、固废、危废联防联治,协同开展执法联动和应急处置,促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推动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第一节推动生态共建
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以山脉、水系为骨干,加强濑溪河、清流河等重要生态廊道建设,推进泸(州)内(江)荣(昌)永(川)大(足)森林城市群建设,深化绿色创建,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与隆昌、泸州、内江、大足等地区在濑溪河、清流河、马鞍河、渔箭河水岸沿线共同谋划布局实施一批河道清淤、岸坡整治、岸坡绿化、水土流失治理、新建生态湿地等工程。
联合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共同推进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加强国土空间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规划衔接。推进自然保护地精细化管理,协同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开发情况生态环境监察、“绿盾”行动等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协同推进林长制,深化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地合作保护,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联防联治。
推进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治。建立健全上下游河长联动机制,与隆昌、泸州、内江、大足等地区共同制定濑溪河、清流河、渔箭河、马鞍河等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定期交流互通河(湖)长制推进情况和流域治理创新举措;共同参与水生态环境规划、开展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实施跨界河流环境整治、共享水质监测信息等,大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联合开展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科研攻关,依托毗邻地区现有资源和技术力量,建立专家库和技术支持团队,共同组织对跨界流域重要河段污染成因、溯源分析和防治对策等开展研究,共商“治水”之策。
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严格落实《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推进乐山-自贡-宜宾-内江-泸州-荣昌-永川-主城大气传输通道城市交通污染、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重点推进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玻璃、砖瓦、锅炉、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协同治理;持续推动烧结砖瓦等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加大交界区域“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协同抓好机动车污染、建筑工地扬尘、垃圾秸秆焚烧等污染治理。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建立健全区域性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制。
深化固废危废协同治理。落实《重庆市四川省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川渝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协议》,推动危险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合作。与内江、泸州、大足、永川等毗邻地区相互通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持证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在充分保障辖区内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的基础上,推进毗邻地区处置设施共建共享。
开展联合执法和应急处置。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协议》,以内江、泸州、大足、永川等跨界、交界监管“死角”区域为重点,开展重点污染源常态化互查,强化敏感区域、重点污染源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察和环境隐患排查。落实成渝两地《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加强与毗邻地区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联合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后统一行动、共同处置。
共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加强毗邻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及相邻区域重点污染源排放监测监控,对可能影响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的因素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将濑溪河等跨界河流水质监测数据、区域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邻近区域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纳入共享平台,根据需要共享部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数据。
共享污染源监管信息。加强跨界流域、毗邻地区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共享。推进毗邻地区地区环境风险源信息数据库及环境风险预警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共享。共享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逐步统一评价指标体系和应用体系,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失信企业联合惩戒。
共享生态环境科研成果。联合开展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科研攻关,依托毗邻地区现有资源和技术力量,建立专家库和技术支持团队,共同组织对跨界流域重要河段污染成因、溯源分析和防治对策等开展研究;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研攻关,研究区域大气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对策等重大问题;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经验和利用处置技术交流。
第七章强化全过程管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坚决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坚持“防”与“控”并重,统筹考虑固危废、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风险要素,全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体系
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进一步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及分级评估,以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污染物等相关行业为重点,建立全区重点风险源基础数据库,形成分类分级管理体系,进行全过程风险管理。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强化源头准入。以危化品单位、固危废产生单位为重点,通过双随机检查、“两会一节”和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执法和排查档案建立。加大已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力度,实行“全登记、周调度、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管控,从源头降低环境风险。到2025年,全区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园区、企业四级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可视化环境风险管理应急指挥体系。推动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与应急、公安、交通、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的应急联动,紧紧依托应急消防、民政、气象、水利、重点企业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制定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计划。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结合本地特征污染物的特性,建立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掌握社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动态信息。定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环境应急演练,强化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和现场指挥工作流程演练,增强环境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操性。
第二节推进固危废安全处置与利用
提高生活领域固废处理水平。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逐步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新建1座日处理量9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处理规模600 t/d,二期处理规模300 t/d),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21个镇街餐厨垃圾收运全覆盖,依托永川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水平。严格执行“限塑令”,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等。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
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严格落实《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在新、改、扩建工业项目中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限值。引导企业采用轻量化设计理念,采用水性漆代替油性漆清洁生产工艺,推进以新型高效包装材料替代传统包装材料,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以清洁生产、循环产业链建设等为切入点,开展“零浪费”工业生产模式试点,促进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关键技术提升。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探索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多元化处理处置技术,实现污泥处置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严禁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农地。
推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制度,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制度,对凯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50吨的重点企业纳入精细化管理范畴。开展小微源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加强非工业源和年产10吨及以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力度,规划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点1个。深入推进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规划建设1条日处理5吨的医疗固废处置设施,巩固完善医疗废物收运机制,确保全区医疗废物合法安全处置。到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合格率95%,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保持A级。
深化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涉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落实重金属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执行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改、扩建涉项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执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排放许可证管理,持续开展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用地的链条。提升企业污染治理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控页岩气开采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执行HSE管理模式,把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纳入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井眼轨迹设计尽量避开表层溶洞及暗河复杂地质,避免发生地质灾害和地下水污染。完善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控钻井过程漏失或井喷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严防集输过程中管道泄漏引起的环境风险,防范甲烷、盐酸、甲醇、三甘醇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储运泄漏问题,杜绝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处理好集气站、脱水站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
提高油基钻屑安全处置水平。鼓励油基钻屑处理站进园区,支持油基钻井液中的基础油、水实施回收利用。加大清洁生产技术和环保技术研发力度,最大化实现油基钻屑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加强对页岩气油基钻屑的监管和指导,加强对油基钻屑贮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规范化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油基钻屑脱油灰渣存量和油水混合废水存量管理,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措施,有效控制石油类污染。严厉查处非法转运、倾倒含油废物等违法行为。
加强放射性物质安全监管。严格放射源生产、转让、运输、使用、收贮等全过程管理,对移动探伤作业、放射性废水排放、放射源收贮等高风险和关键环节,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按照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程序,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对I类、II类放射源以及III类放射源中的高风险移动源全面实现在线跟踪监控,实时掌握放射源状态,实现放射源全过程监控。完善放射源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程序、方法,提升监督执法的技术手段,将放射源事故率控制在1起/万枚以下。应用放射源移动监督执法系统,实现现场监督执法信息化、智能化。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优化输变电、广播电视发射塔等产生电磁辐射的基础设施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加强对城市变电工程、架空线路的规划管控,减少对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辐射和噪声影响。坚持开展电磁辐射设备申报登记。对广播电视台、雷达站、变电站等电磁辐射设施周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夯实电磁环境监管基础。每年制定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计划,深化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会商协作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辖区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专项检查。
第五节防范化解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和奖励机制,充分发挥“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电、来信、来访、“两微”平台、网络等举报通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实现信访案件交办率100%、按时回复率100%、抽查回访满意度98%以上。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预警督办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解疑释惑、消怨化气,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
针对性解决一批群访和反复信访积案。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积案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强化“三到位一依法”推动“事心双解”,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要求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主动公开群众反映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引入司法终结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邻避”问题借机挑拨。
加强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环保执法和责任追究,坚决防止“破窗效应”,提升依法治理生态环境能力,增强精准治理生态环境能力,提高科学治理生态环境能力,推动全民行动共建共享,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落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保责任,加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逐级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探索实行“质量目标”和“措施过程”考核并举,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切实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负第一责任。建立以排污许可为基础制度的环境管理体系,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鼓励重点排污企业积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采取押金制、政府补贴等方式,提高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引导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如实公开排污信息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鼓励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营单位、有关科研监测单位设立开放日和教育体验场所。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不断扩大参评企业范围,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追究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企业的赔偿责任。依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围绕“思想认识持续深化、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体制机制健全落实”的综合整改目标,按照“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对标对表、精准治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中央、市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防止不加区分的“一刀切”,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付做法。深入分析研判问题根源,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务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严肃追究责任整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单位和个人。把督察整改与日常督察、审计、巡视、巡查问题整改相结合,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第二节提高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整合规划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和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避免出现“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现象。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继续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强涉气、涉水、涉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治理,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屡查屡犯、弄虚作假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集中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规范执法行为,细化自由裁量权,严禁生态环保督察执法治理中的“一刀切”行为,强化服务引导,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常态化,健全与永川、内江、泸州等毗邻区县的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
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集中解决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段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疑难、复杂环境违法案件,建立咨询和联席会办制度,及时向检察、公安等机关申请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初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对需要进行生态环境修复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主动督促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环境修复义务。加强环境执法人员对“两高”司法解释的学习和培训,不断完善内部立案、审核、审批、移送制度,促进案件移送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和科学化。
加强生态环境普法。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调查、听证、诉讼、宣传等各个环节开展精准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监管方式转变、优化执法效能,帮扶指导企业环境守法,推动守法与执法并重,督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定期邀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市检察院、法院专家进行生态环境普法培训。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干部的生态环境法律素养。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解答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在“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理念。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智慧化。推进大气网格化综合智能监管平台二期建设,开展大气污染物的快速源解析与精准源识别,实施精细化空气质量综合预报预警。建设高效精准化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开展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及百姓关注的河流水系水质实时监控。推进建设覆盖所有城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的自动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逐步推进土壤污染地块在线监控。推进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卫星、无人机遥感技术应用,在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和水库湿地等典型区域建立生态监测站,建设天地一体的生态系统监测网络。
加快监管执法与应急体系智慧化。加强监察执法机构、装备和队伍建设。强化网格化监控、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逐步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全面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深化突发环境事件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包括无人船、无人机、红外探测仪等。强化污染源网格化智能化监管,建立重点污染源名录,实现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预警和智能化处置。强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开展重点饮用水源、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加强镇街环境执法一线人员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与执法装备需求。
推动生态环保服务平台智慧化。加快推进智慧生态环保建设,将智慧生态环保融入荣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立以广泛准确的多源生态环境数据感知获取能力、快速有效的数据传输能力、智能的数据信息清洗处理能力和综合性的辅助决策支撑与管理能力于一体的智慧生态环保体系。发挥环保物联网作用,进一步完善污染物基础数据库,加快推进生态预警从“被动滞后”向“全程智能”转变。积极融入全市一体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与全市一体的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为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提供智能化、可视化、便利化的生态环保综合信息服务。
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充分发挥毗邻高校、科研院所等众多各类人才聚集地的优势,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土壤检测修复等方面的应用基础和关键技术研发。针对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改善所面临的问题,围绕区域大气传输规律研究、移动源排放特征、重点污染源控制技术、大气环境承载力及决策支持与绩效评估等方面,积极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和大气污染防治等研究。完善大气污染源动态排放信息的采集与核算,结合源清单结果常态化开展PM2.5和O3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评估不同污染源对贡献,辨识重点污染源,形成动态更新机制。
筛选推广生态环境治理适用技术。贯彻落实国家、市级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领域、相关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宣传推广国家、市级相关领域、相关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低碳技术目录等列出的先进适用技术,推动我区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加强生态环境技术评估工作,筛选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适合荣昌生态环境特征的技术,开展工程应用示范和规模化验证。支持企事业单位研发有机废气治理、高盐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土壤修复等关键技术。
发挥生态环境专家智库作用。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规划或其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出台重大政策、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环境质量产生波动等敏感时段,邀请专家进行背景、成因解读,释疑解惑消除误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技术评估专家库、排污许可专家库、环境应急专家库等各类专家库在项目评审、技术评估、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加强生态环境智库建设和动态管理,对行为失范、不符合入选条件的人员及时清退出专家库。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组织编写环境保护读本,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十进”活动,全方位、全覆盖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介,通过生态环保公益活动、生态教育培训活动、媒体宣传等形式,深入宣传解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宣传阐释环保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将生态文明理念深深根植于生产生活中,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群众知晓度,形成良好的生态保护习惯和行为,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在“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日和节点,积极做好生态环保建设重大典型宣传报道,征集一批好故事、讲述一批“小人物”、传递一波正能量,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的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生态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机制,积极推进能力建设。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加强大学生环保社团建设,组织指导其有序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组织在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环保对话协作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区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精品志愿服务项目。
引导公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不断强化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引导公众积极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从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监督举报、共建美丽中国十个方面,全面锻炼公众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者。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以及推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不断探索和完善绿色生活和消费制度,不断创新机制和渠道。积极推进机关、家庭、学校、社区、出行、商场、建筑六大重点领域绿色创建行动。加大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产品推广力度,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开展绿色采购。推行“光盘行动”、禁止“过度包装”、治理快递垃圾、减少一次性用品,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第九章突出载体建设,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为了确保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围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四个方面,重点谋划了生态保护与修复、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环境风险防范、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体系建设等七大领域的重大工程(表9-1),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资机制,健全项目调度、统计、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
加强项目储备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和市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制度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建立区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制度,实现项目储备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荣昌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统筹谋划“十四五”项目布局,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区域和流域项目储备,以大工程、大投入带动大治理。实行项目储备动态化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
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资机制。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按规定做好预算安排,切实履行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撬动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积极推动设立环保融资担保基金、环保融资租赁业务,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业务和PPP合作模式,鼓励吸收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工程评估及动态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建立公告公示和电话举报制度,对工程的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进行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管理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工程实施协同机制,推动关联区域和流域生态环保工程统一规划、定期会商、协同推进,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严格项目绩效考核。按照“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原则,建立以项目绩效目标考核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等方面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构建工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各级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提高财政资金项目管理水平。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组织专门班子对资金进行定期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评价,确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9-1荣昌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
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
二、蓝天工程
三、碧水工程
四、净土工程 管控或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实施重庆市元森实业有限公司、峰高街道冶炼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开展昌州街道杜家坝片区工业疑似污染场地环境综合整治。
五、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六、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
|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荣昌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领导和决策,负责督促协调落实本规划相关事宜。加强同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区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统领性、基础性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经济社会建设共同部署、协同推进,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衔接。
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部门、各镇街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科学编制落实本规范化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任务,按照“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的六定要求,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科学确定路线图、时间表,层层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区级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的工作指导。
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标准的解读。发掘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成效、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媒体合作、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格局。高起点策划、高标准推进,创新话语体系,讲好环保故事,发出环保声音,形成有声有色、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狠抓评估考核。建立本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由区政府办对本规划确定的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跟踪评估分析。将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等规划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要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强化评估和考核结果公开,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造成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序号 |
工程类别 |
小类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实施年限 |
责任单位 |
一、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
|
严格保护重要生态空间 |
严守生态 保护红线 |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天地一体化”综合监测网络。 |
2000 |
2021-2025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自然保护地监管 |
智慧林业(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在重点林区、重点地区建设森林防火高空监控视频、标准管护站、智能卡口、监控平台)。 |
5000 |
2021-2025 |
区林业局 | |
|
统筹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
森林质量提升及退耕还林 |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万亩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3万亩。 |
4700 |
2021-2025 |
区林业局 |
|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
新建高标准农田22.5万亩,具体实施排灌沟、耕作道、灌溉渠、机耕道、蓄水池、山坪塘、蓄水田坎、土地平整等内容。 |
3375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
|
土地宜机化整治工程 |
通过实施土地平整、田间互联互通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土地宜机化整治2.5万亩。 |
50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
|
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
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
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20公顷。 |
2000 |
2021-2025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提升城乡宜居宜业宜游 |
黄金坡新区城市公园建设项目 |
新建城市休闲公园615亩,狮子山公园147亩,塔山公园147亩,金果公园43亩。 |
65000 |
2021-2025 |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
|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对城市建成区内3.69平方公里老城区开展海绵化改造、7.54平方公里新城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3.31平方公里建设未成片地块开展海绵化建设,同时对建成区开展管网整治改造工程、末端雨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海绵信息化系统建设 |
41442 |
2021-2025 |
区住建委 | |
|
城乡结合部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对昌州大道(含成渝东路、昌州中路)、虹桥路、ABCD匝道及附属工程进行整治。 |
4625 |
2021 |
区住建委 | |
|
推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
科学规范编制“两山”基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其他创建申报材料。 |
依托古佛山、万灵古镇、安陶小镇等地方生态品牌特色,深入挖掘“两山”转化成效突出案例,对标对表查找问题,积极谋划“两山”创建5年重点项目,科学规范编制“两山”基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其他创建申报材料,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并开展建设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调度。 |
5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二、蓝天工程 | ||||||
|
强化大气环境空间管控 |
杜家坝工业企业(包括建新电厂)搬迁改造 |
老工业基地、燃煤电厂环保搬迁、生态修复。 |
10000 |
2021-2025 |
区经济信息委 |
|
工业废气防治 |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
对永荣电厂燃煤锅炉实行超低排放改造。 |
2000 |
2021-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
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
督促辖区20家以上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经治理后排放浓度控制在排放标准70%以下。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30%以上。 |
2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
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
重点针对陶瓷、砖瓦、玻璃行业开展工业炉窑脱硝深度处理和提标改造工作,力争平板玻璃行业降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50%以上。 |
300 |
2021-2023 |
区生态环境局 | |
|
严格控制交通污染 |
优化货运、客运站布局 |
启动荣昌汽车站搬迁工作。 |
2000 |
2021-2025 |
区交通局 |
|
综合治理扬尘污染 |
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建设和评比 |
积极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 |
300 |
2021-2025 |
区住建委 |
|
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 |
积极创建(巩固)扬尘示范道路10条。 |
400 |
2021-2025 |
区城管局 | |
|
生活污染治理 |
油烟监控设备运维监管 |
加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或监控。 |
36 |
2021 |
区生态环境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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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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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碧水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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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清流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项目 |
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完成马家长田河饮用水源地、大清流河双流村饮用水源地、观胜镇桥亭子水库、观胜镇宝积寺水库、铜鼓镇付家拱桥水库、新建隔离防护网4500m,构建生态湿地10000m2,建设生态涵养林80000m2;二期完成盘龙镇豆腐桥水库、观音岩水库饮用水源地构建生态湿地3600m2,建设生态浮岛2000m2,建设生态涵养林80000m2,建设观音岩水库饮用水源地截污管网1500m,污水检查井60座,配套入户管1800m,化粪池6座;三期完成盘龙镇吊楼子水库、远觉镇罗家桥水库构建生态湿地15500m2,建设生态浮岛3500m2,建设生态涵养林150000m2。 |
2648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濑溪河北岸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整治项目 |
项目分三期。其中,一期安富李家沟水库、安富普陀寺水库、仁义三奇寺水库、荣隆麻雀岩水库构建生态湿地12700m2,建设生态浮岛2900m2,构建生态涵养林136000m2;二期荣隆石卡拉水库、荣隆龙滩子水库构建生态湿地8500m2,建设生态浮岛1800m2,构建生态涵养林144000m2;三期昌元四面山水库、广顺工农水库构建生态湿地3800m2,建设生态浮岛100m2,构建生态涵养林6500m2,建设生态拦截沟200m,新建污水处处理站10m3/d,配套管网DN300 HDPE双壁波纹管330m,DN160 UPVC入户支管667m,污水检查井13座。 |
8297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
荣昌区农村供水保障建设工程 |
改扩建盘龙、双河等2座水厂,维修、技改区内21座水厂,启动北区水厂供水工程前期工作。 |
8000 |
2021-2025 |
区水利局 | |
|
工业污染防治 |
荣昌高新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 |
改造雨水管网约25公里和污水管网约15公里及附属工程。 |
22000 |
2021-2022 |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
|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
城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 |
昌州大道、池水河、荣峰河等片区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管网约142.5公里。 |
71000 |
2021-2024 |
区住建委 |
|
镇街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 |
相关镇街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管网约77.6公里。 |
25564.48 |
2021-2023 |
区住建委 | |
|
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 |
污水处理规模3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管道总长5.23公里。 |
27000 |
2021-2022 |
区住建委 | |
|
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建设 |
1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建设 |
600 |
2021 |
区生态环境局 | |
|
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
荣昌区黄金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扩建5万吨/天的净水厂及反冲洗排泥水处理工程,新建深度处理及预处理10万吨/天,及其他配套设施。 |
16012.98 |
2021-2025 |
住建委 |
|
高升桥水库扩建工程 |
高升桥水库年供水量将由原来的1020万m³提升至1757万m³。 |
55742 |
2021 |
区水利局 | |
|
白虎岩水库扩建工程 |
加高坝体0.5m;改建溢洪道控制堰,加高泄槽边墙;拆除原放水卧管并新建竖井取水;改建库区现有提灌站2座,新建提灌站1座;新建借水坝1座,引水管线0.6km;改扩建灌区管道总长12.5km。 |
3360 |
2021-2022 |
区水利局 | |
|
水生态修复扩容 |
荣昌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
对池水河、陈家河、檬梓桥河等中小河流进行综合治理。 |
10000 |
2021-2025 |
区水利局 |
|
东方红-白云溪河-清升河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 |
工程主要分为河库连通和水生态修复两大部分。新建4处泵站,新建高位水池3个,敷设输调水管道约27km;饮用水源地进行清淤疏浚和水生态涵养,实施濑溪河湿地建设,并对其支流白云溪、清升河、罗汉桥河等16条河流实施清淤疏浚和河道生态修复。 |
20920 |
2021 |
区水利局 | |
|
荣昌区濑溪河(西南大学至广富工业园区段)防洪及水环境治理工程 |
治理西南大学-广富工业园段河道17公里。 |
100000 |
2022-2025 |
区水利局 | |
|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
农村河道,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涵养与水土保持及河道保护措施。 |
14500 |
2022-2025 |
区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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濑溪河昌州至广顺段沿岸生态修复工程 |
项目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生态涵养林90028平方米;生态湿地缓冲带28645平方米;鱼塘湿地改造55752平方米;二期建设生态涵养林75042平方米;生态湿地缓冲带24660平方米;鱼塘湿地改造35752平方米;三期建设生态涵养林77915平方米;生态湿地缓冲带27690平方米;鱼塘湿地改造45754.6平方米。 |
4138.115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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濑溪河安富至清江段沿岸生态修复工程 |
本项目主要涉及濑溪河干流安富至清江河段河岸生态缓冲带的构建。其中,一期建设生态涵养林90450平方米;生态湿地缓冲带38820平方米;鱼塘等湿地改造47288.52万平方米。二期建设生态涵养林80223平方米;生态湿地缓冲带28910平方米;鱼塘等湿地改造31287.12万平方米。三期建设生态涵养林85677平方米;生态湿地缓冲带24730平方米;鱼塘等湿地改造57193.66万平方米。 |
5950 |
2021 |
区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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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镇河中岛生态修复及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
本项目分三期实施,第一期实施上游鱼塘生态整治与活水补给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成流域内冬水田蓄水4000亩,建设12000平方米曝气尾水湿地1座、12000立方米/天的活水补给设施1套,完成河中岛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治理120户等;第二期实施环岛生态修复工程中环岛生态缓冲带建设及岛外沿河生态缓冲带建设,完成环岛生态缓冲带建设19万平方米;第三期实施环岛生态修复工程中水下森林建设与曝气增氧系统建设,完成水下森林建设13.56万平方米等。 |
4872.486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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濑溪河昌州段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
荣昌区濑溪河昌州段支流石桥河、池水河、盐井河、石河子河、王家河部分河道,构建河滨缓冲带9500m2,生态涵养林5000m2,生态护岸124000m2,生态浮岛3500m2,沿河居民点太阳能曝气坑塘湿地2套,湿地面积50m2,生态截滤沟800m,3m3一体化化粪池30座,UPVC 110入户支管450m;高庙子、左石坝等15个居民点共新建DN200污水收集管9430m,入户管11860m,检查井375座,新建人工湿地958m2。新建河岸湿地40000m2,河道生态护坡42970m2,生态清淤4297m3。濑溪河昌州街道段干流新建水源涵养林77500m2;15座庭院湿地,配套截污干管DN300HDPE双壁波纹管7500米,DN160UPVC污水入户支管5000米。 |
5342.97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四、净土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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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或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 |
重庆市元森实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
该地块已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详查、污染物处置、场地环境风险管控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入库等工作,需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等。 |
15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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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峰高街道冶炼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
该地块已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详查等工作,需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等工作。 |
4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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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街道杜家坝片区工业疑似污染场地环境综合整治 |
根据区政府规划,该片区地块调整为商住地,需要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详查、治理修复等。 |
100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五、美丽乡村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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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濑溪河流域农村聚居点污水治理 |
强化乡村生活污染治理,修建或改建濑溪河流域昌州街道、广顺街道、双河街道、清升镇等12镇或街道的农村污水处理站的配套管网建设和农村改厕,强化农村污水的截留、收集。完善管网共计长50余公里,修建卫生厕所700余座,扩建或新建污水处理站若干。 |
35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及相关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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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河流域农村聚居点污水治理 |
强化乡村生活污染治理,修建或改建清流河流域观胜镇、吴家镇等5镇的农村污水处理站的配套管网建设和农村改厕,强化农村污水的截留、收集。完善管网共计10余公里,修建卫生厕所2400余座,扩建或完善污水处理站若干。 |
33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镇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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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向农村延伸项目 |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向农村延伸,建设管网68.7公里(含入户管网)。 |
5000 |
2021-2024 |
区住建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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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2座,即远觉镇蔡家坪村和昌州街道杜家坝村污水处理站 |
300 |
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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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业种植污染防治 |
秸秆综合利用和管控 |
全区村社配置秸秆粉碎机,扶持发展综合利用企业。 |
20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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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
“猪—沼—竹(果、蔬)”生态循环示范基地 |
建设猪—沼—竹(果、蔬)种养循环示范基地5万亩,其中猪—沼—竹循环示范基地2万亩、猪—沼—果蔬循环示范基地3万亩。 |
15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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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污集中处理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构建粪污集中收贮、运输、处理、使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年处理粪污能力30万吨。 |
20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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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粪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进行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升级改造,购置相应的设备。 |
10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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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源污染整治工程 |
冬水田建设、养殖尾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3000 |
2021-2025 |
区农业农村委 | |
六、“无废”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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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体系 |
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
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可视化环境风险管理应急指挥体系。 |
15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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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生活领域固废处理水平 |
荣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建设日处理9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处理规模600 t/d,二期处理规模300 t/d。 |
42000 |
2021-2025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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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建设项目 |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建设。 |
3910 |
2021-2025 |
区城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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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点 |
开展小微源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加强非工业源和年产3吨及以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力度,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规划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点1个。 |
3000 |
2021-2022 |
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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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 |
规划建设1条日处理5吨的医疗固废处置设施。 |
5000 |
2021-2022 |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 | |
七、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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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智慧化 |
大气综合监管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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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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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重点河流水生态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荣昌区重点河流水生态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一期):在濑溪河、大清流河、渔箭河、马鞍河等4条重点河流的镇街交界断面和出境断面建设微型水质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站10套,开发配套软件系统1套。 |
300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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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重点河流水生态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本项目在荣昌区濑溪河、池水河、大清流河等20条重点河流建设生态流量监测设施25套,在珠溪河、马鞍河重点河流出入境断面建设微型水质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站3套。 |
1143.6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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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行动体系建设工程 |
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
组织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生态文明宣传“十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制作形式多样、题材丰富的新媒体产品宣传生态环保工作,引导公众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
162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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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建设 |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建设,通过多种公开渠道和载体,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 |
20 |
2021-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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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创建 |
推进机关、家庭、学校、社区、出行、商场、建筑六大重点领域绿色创建。 |
300 |
2021-2025 |
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等 | |
合计 |
793786.631万元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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