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生态协管岗位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4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荣昌区兴荣大厦20楼2015办公室,报名邮箱408770128@qq.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46733426。
(三)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失业登记证明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审核及面试
由招聘单位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聘用人员多渠道自主就业创业有序退出公益性岗位。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六、待遇
给予聘用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基本工资2100元/月(其他待遇由实际用工单位而定)。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七、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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