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生态环境局 > 通知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日期:2024-12-18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生态协管岗位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12月24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荣昌区兴荣大厦20楼2015办公室,报名邮箱408770128@qq.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46733426

三)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失业登记证明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1并填写《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审核及面试

招聘单位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荣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聘用人员多渠道自主就业创业有序退出公益性岗位。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六、待遇

给予聘用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基本工资2100元/月(其他待遇由实际用工单位而定)。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其他

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8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