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荣昌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编制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荣昌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编制 |
25 |
0.5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预算资金。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荣昌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rongchang.gov.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递交响应文件当天缴纳(现金、微信和支付宝均可),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费。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向阳路178号附25号。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八)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昌州支行
账 号:50050117630000000393
转款备注:荣昌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编制保证金(可简写)。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6338677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荣昌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rongcha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983132099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兴荣大厦19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23-46338677 15320527498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向阳路178号附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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