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荣昌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4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张燕主持会议,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冬,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朝德,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四级调研员曾小华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现场
刘冬:各位市民朋友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重点工作做一个简要通报。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动美丽重庆建设年度目标任务,一体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是高效完成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市级生态环保例行督察“上半篇”文章。
圆满完成配合督察组下沉工作任务和第六组组长陈润儿来荣调研工作。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荣昌区投诉举报案件数量上在渝西片区最少,督察组进驻重庆期间通报四个负面典型案例未直接点名我区。
二是“两山”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荣昌区濑溪河流域成功命名第五批重庆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荣昌猪遗传资源焕发新光彩”入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提前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已初步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共治理农村黑臭水体112条、100万㎡。濑溪河高洞国控断面、大清流河大埂国控断面、马鞍河天皇市控断面水质累计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95.24%,同比提升15.24%,18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同比提升11.1%。截至12月30日,全区空气优良天数310天,超额完成全年295天的市级目标任务。PM2.5累积平均浓度为36.78微克/立方米(市级任务为37.1微克/立方米),全区声、辐射、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连续7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冬
此外,我们还启动全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已初步完成观棠府D组团、嵘盛里、海棠湾3个“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样板建设;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395个。淘汰老旧车720余辆,完成机动车路检2000余辆,处罚超标车6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1032台,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5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高质量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共创建“无废城市细胞”53个。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8.64公顷。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7平方公里。实施重点区域540家重点餐饮单位免费清洗服务。累计完成雨污管网改造约32.76公里。深化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会同泸县开展联合巡河2次,会同泸州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次,开展川渝跨界流域水环境联合执法监测1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件,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件。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美丽重庆”建设为统揽,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和市级环保例行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正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全面打造美丽宜居先行区。谢谢大家。
互动问答
群众提问:我想请问一下,濑溪河作为荣昌的母亲河,我经常喜欢在河边散步,有时会发现一些河边的排水口有排放污水的现象?请问你们针对这些排水口下一步有没有一些监管上的措施,来减少污染物入河?
刘冬: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也非常感谢你对濑溪河水环境的关心。我们现在正在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就是专门针对你刚才提到的排水口,我们已经完成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包括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和其他排口,做到了“应查尽查、全面排查”,后续将根据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开展监测,逐一实施溯源,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措施,分批分类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从根本上逐步消除污染物入河。同时我们也争取了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214万元用于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我局入河排污口监管能力。我们要对重点排污口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我们还采购了可以精准识别污染物的高分辨率无人机,以实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切实逐步消除污染物入河。另外计划明年投资3600万元实施濑溪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逐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当然我们也非常欢迎人民群众在发现入河排污口有排放污水情况的时候,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反映,提高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
群众提问:荣昌区上半年配合接受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下半年接受了第二轮第二批重庆市生态环保例行督察,相关情况整改如何?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朝德
曾朝德:感谢对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的关注。
一是中央环保督察方面。
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5月17-18日下沉荣昌区开展了督察。本轮督察,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共20件,数量上在渝西片区最少,位列全市第35位。督察组进驻重庆期间共通报4起负面典型案例,均未直接点名我区。督察报告点名我区整改任务5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落实整改单位、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不折不扣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整改到位。截至目前,20件投诉举报案件已完成办结16件,阶段性办结3件,序时整改中1件。督察报告点名整改任务已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各相关责任单位正序时推进整改中。
二是市级环保例行督察方面。
重庆市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1月18日-12月2日进驻荣昌开展督察工作。督察期间共向我区移交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00件,转办问题12批次30个,12月18日通报典型案例为荣昌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污水直排混排现象突出,督察总体情况暂未正式反馈。截至目前,100件投诉举报案件已办结59件,阶段性办结39件,序时推进2件。转办30个问题已全部调查并向督察组作了反馈说明。接下来,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督察问题整改。一是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发挥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抓总、协调调度职责,督导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二是严格落实规范销号。按照督察问题销号办法,严守销号标准,对账销号落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销号。三是及时公开信息。我们将及时将问题整改、群众投诉举报处理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回应群众关切。通过有效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群众提问:想问一下,当前经济严重下滑的特殊时期,你们是如何处理依法严格环境执法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生态环境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四级调研员曾小华
曾小华:感谢您的提问。关于如何处理严格环境执法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关系的问题,我们的做法如下:
一是推行非现场执法。
优化在线监测、监控技术平台,运用平台对全区污染源进行智慧管理,实现以数据为驱动的环境监测监管业务智能化。继续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大力推广无人机、在线监控等科技设备运用到执法监管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2024年企业污染监管在线信息传输有效率达97.87%以上。
二是实行差异化监管。
积极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列入正面清单管理的17家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压缩执法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2023年度完成124家区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为“诚信”及“良好”的企业117家企业免除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树立正面典型引导企业自觉遵纪守法。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
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行政处罚量基准》,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明确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情形,依法免予处罚;对存在经济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罚款,申请延期的企业或个人,依法同意缓交罚款。2024年,依法免予行政处罚7件2282.6万元,依法准予1家企业延期缴纳51.5万元罚款。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