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审计了全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围绕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总体发展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持久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攻坚一盘活”相关决策部署,防风险、保稳定,经济保持平稳运行。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6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0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08%,同比下降10.8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收入98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2.6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4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2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2.5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8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1%。
——积极化解政府债务。2023年末,荣昌区政府法定债务余额163.15亿元。2023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11.94亿元,“非标”债务减少10.93亿元。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023年,积极筹措资金,全年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30.0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8.8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1.21亿元,为地方财政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积极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区级财政共安排教育、科技、农业农村等支出25.69亿元,其中义务教育支出财政拨款10.17亿元,科学技术支出财政拨款1.5亿元,农业农村支出财政拨款13.99亿元。
——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区发展改革委及有关单位坚持“川渝一盘棋”思维,积极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协同推进重大合作平台和“无废城市”建设,有力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发挥“桥头堡”城市带动作用。
市级统一组织对荣昌区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预算编制及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级财政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及执行不严格。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2023年,1个单位年初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1个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15.6万元。三是1个单位超范围使用预备费2892.88万元。四是1个单位未及时出台区级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2023年未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次年年初预算挂钩。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5个单位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专项资金5600万元违规拨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二是5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61988.98万元出借给区属国有企业;1个单位将大气污染防治经费14.08万元用于职工日常工作支出。三是1个单位未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4万元落实到具体项目。
3.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3个单位将项目履约保证金等财政代管资金4696.84万元出借给5家区属国有企业。二是4个单位6个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撤销。
坚持全市上下联动,区审计局重点审计2个部门(单位)预算项目资金全链条管理、财政资金资产统筹盘活、预算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个单位及时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未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交通综合事务管理资金9.87万元。二是1个单位无预算采购1辆公务用车24.98万元,其中挤占营运公路管理等专项资金15.91万元。三是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合规。2个单位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个数、类型未按要求设置;1个单位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与实际不符。
2﹒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超范围列支与项目无关的经费4.35万元。二是1个单位巨灾保险部分灾害投保金额为8万元,低于最低投保金额10万元的要求。三是1个单位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10359.5万元,其中未分配上级专项资金4623万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上级专项资金5736.5万元。四是1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12400万元出借给2家区属国企周转使用。五是1个单位结转两年以上的水路建设项目市级补助经费等存量资金55.6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3﹒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清退煤矿安全风险金10.16万元。二是1个单位工会春游餐费0.68万元、1个单位误餐费0.38万元及住宿费0.58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
市级统一组织对2022年以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行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行动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推动项目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荣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未达序时进度。该项目计划2023年应完成安富至四川段路基、路面工程的50%,截至2023年10月,实际完成路基67%,路面未施工。
(二)2个现代化产业项目进度滞后。一是荣昌猪稳产保供基地建设项目进度滞后。该项目计划2023年10月应完成主体施工50%,截至2023年10月,项目尚未开展招标工作。二是荣昌猪种猪场保种项目进度滞后。截至2023年10月,该项目完成猪场、围墙等附属建筑设施建设,但养殖设备尚未配套到位。
(三)国家数字畜牧业(生猪)创新分中心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实施。该项目应于2022年主体完工的2个实验室、4个平台等建设内容,截至2023年10月,1个单位尚未实施上述建设内容。
(四)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不到位。一是荣昌区有两个小水电站使用的小水电生态流量后台监管系统不具备在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的情况下自动报警的功能。二是1个单位未建立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应急措施,后台监管系统出现系统关闭、硬盘损坏等情况造成数据丢失问题。
(五)其他重点工作开展不规范。一是内江荣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未按要求建立联合招商机制并开展专题招商活动。二是区双城办制定部分会议制度不符合工作实际,操作难度大。三是内江荣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无具体实施措施、针对性不强,部分重点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但未制定完成时限。
市级统一组织对荣昌区2021年—2023年医疗机构营运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采购管理及医疗收费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荣昌区公立医院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执行不力。一是2家医院违规线下采购药品14.98万元和高值医用耗材606.62万元。二是2家医院大量线下采购低值医用耗材5249.01万元。三是3家医院违规采购临床可替代药品35.75万(支、盒等)457.01万元。四是2家医院耗材平台采购程序倒置。采取线下先采购入库领用,再根据入库领用记录在药交所平台完善采购程序的方式,违规采购医用耗材953.85万个(件、套)24301.95万元。五是1家医院8种药品未完成集采任务。六是1家医院未按“一品双规”规定合理配置部分药品。
(二)药品入院遴选与采购决策机制建设执行有偏差。一是1家医院药事委员会履职不到位。设立的药事管理委员会未建立相应的药事管理制度,且部分药品引入、采购及调整等未经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二是2家医院未按规定建立药品用药目录、医用耗材供应目录。三是1家医院药品用药目录长期未调整。四是1家医院未将一年内重复多次临时采购的药品纳入目录管理。
(三)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价格及采购合同、验收执行不到位。一是1家医院部分药品采购沿用以往年度已过期的合同。二是1家医院采购部分药品、医用耗材未签订合同或合同过期未续签。
(四)医用设备配置程序或使用不规范。一是1家医院涉及2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先采购后取得配置许可证,涉及采购总金额1995.3万元。二是1家医院采购的个别医用设备使用率低。三是2家医院使用的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未执行点评、公开公示等规定。
(五)医用设备采购行为不规范。1家医院在个别医疗设备采购评标过程中,对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审核不严。
(六)医用设备采购验收和合同履行不到位。一是1家医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擅自修改2个采购合同的付款条件,导致提前支付设备款457.86万元。二是1家医院未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101.67万元。三是1家医院违规预留22家供应商设备、耗材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104.33万元。
(七)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执行不严格。一是3家医院通过自立项目、超核定标准、重复收费方式多收医疗服务费。二是1家医院违规将尿液分析项目和尿沉渣定量项目等2组项目打捆收费,开具不必要的检查项目多收医疗服务费。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区审计局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资产账实不符、资产闲置、应收未收款项等。其中2个单位新增办公家具、设备32.92万元未及时登记资产财务账和台账。1个单位2015年购置专用设备2.68万元闲置。1个单位760.56平方米办公用房未入账,1套114平方米业务用房未调减资产账。1个单位未及时向区住房城乡建委申请退还已完工项目民工工资保障金8万元。
2﹒违规出借房屋资产。1个单位将建筑面积为234平方米、账面价值1.1万元的办公楼出借给1个单位使用,未办理房屋出借出租手续。
区审计局对1家国企主要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129.51亿元,负债总额76.51亿元,资产负债率59.08%。审计重点关注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企业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审计发现的 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国企改革要求不到位。该公司2021年未按照区委区政府国企改革要求列出重点亏损企业清单、未对2户重点亏损子企业逐户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2﹒国有资产管理不力。一是该公司应收未收对外租赁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3680.93万元,其中房屋租金3122.63万元、电费324.79万元、水费13.8万元、物业管理费219.71万元。二是该公司所属房屋资产闲置建筑面积114194.85㎡,占比12.83%。其中荣隆工业园长租公寓448套职工公寓和28个门面全部闲置。该公司支付闲置房屋物业管理费共计247.01万元。
3﹒个别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荣隆工业园长租公寓项目设计采购服务先实施、后决策。二是现场抽查荣隆工业园长租公寓项目部分房间发现,部分厨房、卫生间墙砖均存在空鼓情况,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4﹒对下属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一是1家子公司违规将承接的部分工程直接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涉及结算金额2537.57万元。二是子1家公司未根据实际转包情况据实办理工程款支付事宜,编造工程资料支付工程款2530.37万元。
市级统一组织对荣昌区2013年以来完工(关账)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世界银行贷款濑溪河堤防工程、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重庆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示范二期项目、世行贷款重庆市中国农村卫生发展等完工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城市防洪防涝能力、疾病防控及农村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资产核算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完工项目涉及濑溪河堤防工程项目及亚行二期项目购买自用固定资产31.55万元、利用卫Ⅺ项目资金修建的52个村卫生室涉及投资379.12万元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财务账和台账。二是濑溪河堤防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少计决算金额1052.11万元。
2﹒部分项目已交付使用资产未明晰产权关系。完工并交付使用的濑溪河堤防工程涉及24758.7万元、亚行二期项目涉及32751.51万元,均未明晰资产产权关系。
3﹒个别项目采购的设备运行效果不佳。濑溪河堤防工程项目资金采购的洪涝灾害风险图,运行速度过慢,未达到满足洪涝灾害实时预报要求。
4﹒部分项目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不规范。一是1家公司未对濑溪河堤防工程项目各项资产清理造册,涉及资产总额24758.7万元。二是濑溪河堤防工程采购的防汛物资、洪水监测等设备资产263.15万元,入库后未进行定期盘点。三是利用卫Ⅺ项目资金修建的4个村卫生室因征地拆迁等原因进行房屋拆除,未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
5﹒个别项目建设成果存在安全隐患。截至2023年7月末,1个单位利用卫Ⅺ项目资金修建的48个村卫生室用电、用水均采用私自搭接就近农户的方式取得,线路存在安全隐患。
市级统一组织对大清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1个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加强生态治理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资源环境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未建立问题整治部门联合推进工作机制,林业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不完善。二是1个单位未对部分毁坏和占用林地行为进行及时查处,涉及罚款145.27万元。三是1个单位未督促部分违法主体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四是1个单位部分处罚事项未经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对同类型案件认定违法行为不一致。五是1个单位未督促相关镇街及时办理新建的5座森林防火综合检查站的林地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林地面积274.6㎡。六是1个单位2022年9月签订古昌镇大青杠村乡村公路绿化项目合同涉及金额92.31万元未经集体决策。七是1个单位2020年12月增加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项目面积3300亩、涉及金额19.8万元实际未召开党组会研究,但时任领导签字认可虚假的党组会议记录。八是1个单位出台《荣昌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制度》,个别内容与市级对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比例的使用管理规定不一致。九是1家公司2022年多预留三拱桥河沿岸生态修复工程质量保证金11.29万元。十是1家公司2020—2021年实施的镇街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工程115万元勘察采购项目、198万元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分别分解为2个项目,以竞争性比选方式采购规避招标。其中分解后的2个设计服务项目无依据按中标价的30%收取履约保证金共计60万元。
2﹒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与规划任务未完成。一是荣昌区“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未按照市级林业发展规划将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编制为约束性指标。二是1个单位未完成《重庆市荣昌区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林木蓄积量2020年目标值。三是1个单位未完成2022年农户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任务。
3﹒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不力。一是1个单位未督促部分镇街完成营造林任务18572.3亩。二是2023年10月25日,1个单位管理的大荣寨污水处理站、玉鼎污水处理站污水检测不达标。三是川渝跨界流域水环境联合执法发现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吴家镇代兴村黄欢养牛场仍部分存在“牛粪堆场未完全遮盖,易雨水冲刷进入外环境”、重庆天一瓦业有限公司仍部分存在“排水沟有泥沙淤积,下雨场地粉尘带入雨水沟”问题。
4﹒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存在弱项。一是1个单位对中介公司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监督管理不力,导致采购的照手桃单价超出工程造价信息价格,涉及金额约17.72万元。二是1个单位扩大范围使用专项资金47.92万元。三是1个单位个别林业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工期延误条款,未在工程价款中扣减延期违约金19.38万元。四是1个单位未及时研究制订资金分配计划,导致区财政局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上级专项资金3144万元。五是1个单位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部分镇街退耕还林工作推进缓慢,导致直补资金800万元未使用。六是1个单位违反规定收取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之外的风险担保金574.61万元。
区审计局组织实施了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工程预算执行审计等9个投资审计项目,共涉及21个建设项目。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不断加强项目监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1个项目未取得可研、概算批复文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环境影响登记表。二是4个项目在取得初设批复、概算批复、施工许可证前开工建设。三是6个项目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取得可研批复,2个项目先开工后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5个项目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四是1个项目先施工后取得部分林地使用许可。五是3个项目施工图审核把关不严。
(二)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项目未经审批将监理服务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改为随机抽取。二是1个项目在施工招标过程中未按规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是2个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审核不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核实投标人员身份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业绩。
(三)部分项目合同管理欠规范。一是1个项目的多个咨询合同未按规定使用国家现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二是2个项目的施工合同未设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或违约条款要素不全。三是5个项目未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经济管理,存在少收或未收履约保证金、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提前退还质保金、应扣未扣延期违约金、未按合同约定调整主要材料价格等问题。四是6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人员管理,存在部分参建单位人员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人员到岗考勤监督不严、允许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人员参与项目管理等问题。
(四)部分项目施工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项目未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存在不履行变更报批手续或事后补编变更资料的问题。二是8个项目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导致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规范要求。三是4个项目建设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重要工程资料收集保管不当或不能真实反映实际竣工情况。四是4个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对竣工图不准确、不完整等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五)部分项目造价控制不到位。一是9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920.21万元。二是8个项目未严格开展收方计量工作,应收方未收方或收方资料不真实。三是2个项目未认真开展材料核价工作。四是3个项目未严格按合同约定结算原则办理工程结算。五是9个项目均依赖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把关,未充分履行结算办理主体责任。六是9个项目均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项目竣工价款结算。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先后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此次审计指出101个问题事项涉及问题金额19.67亿元,为政府投资节约资金3920.21万元,目前已整改到位问题52个。对尚未整改的问题,区审计局正在积极推进“审计问题清单”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大跟踪督促检查力度,多跨协同加强问题管控,严把问题销号关口,联合有关部门实地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动真格”、见实效。有关主管部门积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整改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审计“问题清单”转变为发展“成效清单”。
(一)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完整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约束,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指标执行率。二是落实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绩效指标管理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预算安排与绩效挂钩机制。三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项目申报审核,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规范资金出借行为,及时收回对外借款。
(二)补齐采购短板,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一是区卫生健康委应协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本区域医疗机构医用药品、耗材、重点设备采购价格共享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二是加强医院招标及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签订采购合同。三是加强集采药品管理,做好成本控制,确保药品采购合规高效。四是规范医疗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患者合法权益,杜绝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现象。
(三)加大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力度,健全联动协作机制。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区发展改革委及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项目统筹协调,对照双城圈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及《分工方案》年度建设内容,持续跟踪,可实施的项目要倒排工期,推动项目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健全协作机制。及时按要求建立联合招商机制,制定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易操作、任务时限明确的实施方案,共建共享川渝协作机制。
(四)加大国有企业改革转型,规范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一是持续深化“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提升国有企业现代化管理和市场化经营水平,加强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处置利用,加强对外租赁国有房屋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的清理追收力度。二是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做实做强国有企业,加强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三是加强资源和环境重点领域监督和执法检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益。
(五)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发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作用。一是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开展项目建设报批工作;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依法依规选取项目参建单位。二是加强参建单位履约管理,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技术规范履职尽责。三是压实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和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四是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维护管理,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持续发挥应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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